1、市科技局责任清单 项目编码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子项名 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 Y31001-11 市科技局(防震减灾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行政许可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申请不予受理、许 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
2、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部门负责人 3、决定阶段责任:按程序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分管局领导 的; 2、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予以核准的;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依据、程序不适当,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3、4、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超越职权,造成不良后果的; 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 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 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4、告知阶段责任 :予以许可的按时办理许可并通知申请人;需补充资料的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交,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按程序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经办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抗震 设防要求;抗震设防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相关责任人 5、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程序或条件的; 6、徇私枉法、索
5、贿受贿,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7、违法收取费用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行政
6、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7、国务院令第 323 号)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和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部门或者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8、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应当出具抗震设防要求的意见而不出具或者不按规定出具的;(二)超出规定的权限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擅自降低抗震设防要求的;(三)对项目可行性论证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工程设计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予以审批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五)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1 市科技局 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等的处罚 无 行政处罚 1.立案责任:科技局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或者下级科技局监管部门上报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等)骗取技
9、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侵害他人或者单位技术权益、提供虚假技术信息、冒充专利技术的,或者窃取他人技术秘密的,或者以欺诈、胁迫、贿赂等手段订立技术合同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科技成果与技术 市场科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4.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幅度的; 5.违反法定的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通知 (国科发政字 2010 63 号 ) 第二十条 :
10、“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以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涉及偷税的 ,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 ,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发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混乱、统计失实、违规登记的 ,应当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 ,并可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2.调查责任:科技局监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涉及偷税的 ,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 ,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符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不得少于
11、2人,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相关秘密。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经办人 行政处罚程序的; 6.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7.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审查责任:科技局监管部门应当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审批。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经办人 4.告知责任:科技局监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经办人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
12、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专利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局领导 6.送达阶段责任: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 7日内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经办人 7.执行阶段责任: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 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经办人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 2 鹰潭市知识产权局 假冒专利的处罚 无 行政处罚 1.立案阶段责任: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的(或者有关部
13、门移送、新闻媒体曝光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等)假冒专利的行为,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执法经办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