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毕业论文 ( 20_ _届 )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经济学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摘 要 : 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不断增加,处于世界前列,但知识产权融资能力和转化率却很低。知识 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然而在我国却仍处于起步阶段,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高度重视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途径。本文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对策 Disc
2、ussion on the 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of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numb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pplication increased step by step in china and it is at the forefront of the world, but actuall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financing ability and the conve
3、rsion rate were very low. As a new means IP pledge financing has been very comm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however, in China it is still in its infancy and there are many practical difficulties. 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deal with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E by attaching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4、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system and constantly improving i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ffect factor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and provides advices for further reform. Key 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problem; Countermeasure 目 录 一、引言 1 二、权利质押与知识
5、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 1 (一)权利质押的概念 1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 1 三、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 (一)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 状 2 (二)当前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3 四、我国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策建议 5 (一) 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和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制度 5 (二)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 6 (三) 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6 (四) 构建多样化的风险防范机制 7 (五)企业加强意识,增 强信心 7 注释 8 参考文献 8 致谢 101 一、引言 随着当今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活动中主要的参与者 企业,与金融服务的主要提
6、供者 银行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密切。企业经营活动需要的资金除了企业自有资金之外,还主要依靠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当 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资本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市场化的程度还不高,这就使得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获得的资金较为有限。因此,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在当前仍然是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渠道来源。 在企业向银行进行间接融资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自身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颇为重要的一条是企业要有足额的抵押物,此类抵押物通常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不动产。这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对于占国民经济重要比重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们实际上并不拥有大
7、量的厂房等不动产,于是市场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 题日益突出。此时,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也应运而生,即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提供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相对新型的金融服务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融资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通常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 二、权利质押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 (一)权利质押的概念 权利质押是指以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 。 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 权利, 知识产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 。 我国担 保法第 79 条规定: “ 以依
8、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治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 知识产权质押作为 权利质押中 担保物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知识产权自身价值的体现,同时,从整个担保与融资市场上来看,它还具有担保价值与融资价值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知识产权 的 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且目前仍有效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进行评估并以一定比例 出质,从 银行等 金 融资服务机构 获得部分资金 ,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 三、我国知识
9、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已十分普遍,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早在 20世纪 30 年代初期,英国就 开始了企业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解决了 尤其是 中小企业的长期资本供给2 中 存在 的资金 短缺难题。我国也在 1995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 :“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 可以质押。 我国“ 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这个概念最早被提到 是在 2006 年 9 月 ,当时人民银行 和银监会牵头在湖南湘潭 地区 召开了 全国首次 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讨会 ,意在 让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为
10、更多人所关注, 发挥更大的作用 。 2006 年 9 月 ,中国 工商银行上海 某 支行给上海 某制药 公司发放 了一笔专利质押贷款,总额为 200万元 ,这也是我国发放的第一笔 笔专利质押贷款 ;同年 10 月末 ,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也 给 北京 某生物医药 公司发放了 北京地区第一 笔 总额为 150 万元 的 专利质押 融资 贷款 ,此公司的质押质押标的为 其蛋白多糖生物活性物质 的 发明专利权 。 据统计, 截至 2007 年 10 月底, 我国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信审批 总 额度达 到 了 2.2 亿元,授信客户 28 户,发放贷款 1.9 亿元。同年,广州市也有 10 多 家企业采
11、取 知识产权 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最高获得质押金额 4000 万元;湖北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5 项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发放额度 为 3000 万元的贷款,武汉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也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 了 近 5 亿元贷款担保,绝大部分是用 知识产权 、个人信用等组合方式进行质押。 在浙江省也有相关例子,例如, 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利用驰名的 “ 会稽山 ” 的商标专用权与 当地 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总额为 8200万元的贷款合同 。 虽然,关于此类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的好消息频传,成功案例也时有发生,但也可明显感觉到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速度近年来有些迟缓。从杭州市高新技术开
12、发区(即滨江区)政府在2010 年 3 月对园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做的关于其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调查结果来看,园区内很多企业也在慢慢关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但是由于操作上的过分繁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的模糊定位、担保方面相对较为苛刻的要求,导致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失去了信心。 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 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 立法体系 与登记制度 不完善 首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立法体系不完善。由于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还比较不健全,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本身存在着很大的权利不稳定性,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从而最终可
13、能导致权属争议。这种确权风险直接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具体表现在 用作 质押 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 用作 质押 的知识产权的稳定性 以及用作质押的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问题上。 用作 质押 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问题 集中在 此 商标或专利的 持有人 须出示 哪些 权利凭证,才能判别 其相应 知识产权的公示公信效力,从而 确定其持有人的 合法 性。 而 知识产权的稳定性 ,是 指该项知识产权在 其有效 期内被 持有 人控制、并受 相关 法律保护的程度。商标法对注册商标设置了撤销程序 , 专利法为已获得的专利权设置 了 无效程序 ,这说明原本 用作 质押 的商标和专利,有可能
14、 由于 他人的申请而被撤销,从而导致该项知识产权无效。 此外,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法人或其它组织,还可以是多种形式共同所有。如果是自然人所有,应当考察该专利或3 发明是职务成果还是非职务成果。如果是公司法人或其它组织所有,应当考察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是多种形式共同所有,应考察多个主体间的 法律关系。如果对这些因素把握不全,很可能会因为相关方面出现分歧与异议而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 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的管理 方面 , 我国 主要 的法律法规 只 有担保法 , 而关于 知识产权 质押 、著作权质押 、 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具体操作规则, 则 主要是一些部门规
15、章或地方的治理办法 。 这些治理办法大都 只 有操作的程序性规定,对于知识产权质押如何进行法律保护则少有涉及 。而 担保法对知识产权质押特征的界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担保实践的发展 。 担保法规定, “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 可以质押 ,但我国的知识产 权法并无使用权转让的明确规定,也不可能在同一知识产权上设置多个质押 , 这个重大限制使得一些颇有价值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无法借此获得多个融资渠道 。 其次, 知识产权质押 登记制度 不完善 。在 知识产权质押设定方面规定 的 几个不同的登记机关,如商标专用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 局商标局, 知识产 权出质的
16、登记机关为中国知识产权局,著作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商号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等等 ,各登记机关所发布的登记程序内容不相一致,登记期限和费用也各不相同 。 假如出质人以两项以上的 权利 共同出质,其登记机关更为 复杂 。 从成本与效率的角度来 分析 ,这种登记制度会加重质权出质的成本,降低质权出质的效率 。 (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难,不利于信贷操作 知识产权质押最重要的环节是此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 通过资产评估确认知识产权的财产价值,可 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也曾指出,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是担保方和商
17、业银行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因为知识产权的价值一般很难进行量化评估,这就导致了许多商业银行至今无法推出较为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分析来看,知识产权的价值 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旦对其中任何一个影响因素的评估出现偏差,都会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整体的评估价值 。 通常,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到知识产权 的收益能力 、使用 期限 、 科学价值和发展前景 、创造 成本以及 市场供需状况 等五个因素的影响。 从知识产权 的收益能力 角度分析,知识产权 的价值是由未来收益期限内可实现的收益额 折 现而成的,包括有效寿命期间 知识产权 使用权的转让值、 知识产权 年收益评估值等。 知识产权的 获利能力
18、越强,其评估值越高;获利能力越弱,评估值越低 。从知识产权的使用 期限 角度分析, 每一项 知识产权 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 于 其 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 从 科学价值和发展前景 角度来看, 成果技术水平越高,垄断性越强,使用期限越长,成果所获得的超额收益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 此外,知识产权的研发 成本相对 于 有形资产而言, 其成 本 不易于量化 。对企业来说, 直接购买知识产权的 成本确定 较为容易 , 自主研发的 成本计量 较为困难 。 这是由于发明和专利等知识产权在 产生 时具有 一次性 的 特点, 这就使得其 在创造过程中所耗费的 成本 不具有横向比较性
19、。 最后,从 市场供需状况 而言,知识产权的价值是 随市场需求的变动而变动 的 ,市场需求4 越大, 其 评估值就越高;市场需 求越小 并 且 其替代性较强时 , 它的 评估值就越低。 但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 非物质性的无形资产,它具有独特性、惟一性,其价值只有通过评估才能确定。 其价值评估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需要经过市场预测、市场调查、 市场分析 等程序才有可能使得知识产权评估趋于大致准确。而且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虽然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其实际操作性较弱,特别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及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也没有各自具体的评估准
20、则。此外,我国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还存在着评估人才缺乏、执业人员 素质参差不齐、权威评估机构不多、评估市场混乱等现象。 因此,如何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显然已经成为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 治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任务 。 (三)我国知识产权市场交易的平台尚不完善 近年来,虽然我国各地相继涌现出众多的区域性的知识产权或是专业技术交易市场,但其在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担当的大都只是一个信息发布、查询和交流的平台,真正的交易都是供需双方见面后协商完成的。真正一站式服务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较为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流通困难变现能力差等尴尬局面。 (四)来自银行 方面的制约 知识产权作为
21、智力成果 ,不 是一种 具态 财富,人们对它的 持有 表现为对 相关 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这是一种虚拟占有而 不是 实际控制。 由此可见, 知识产权的 特性 决定了银行不能直接占有 被质押的知识产权。 银行不仅面临贷前评估难的问题,同时还有贷后处置、变现难。即 如果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等情况,被质押的知识产权处置也存在许多问题。 在传统的有形实物资产作为质押进行融资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银行可以通过拍卖、租赁、转让等方式及时收回资金,从而挽回损失。因此发放不动产质押贷款积极性较 高。而知识产权的流动性相对较差,被质押的知识产权的处理相当困难。 一般很少 有
22、人花费大量的资金来购买 这个 知识产权 , 即使购买了,原来的融资者就没有很好的收到效益,对于不熟悉被质押的知识产权者在购买以后能不能获得 其相应的 效益 ? 有的知识产权在使用过程中会不会冒出侵权纠纷?这一系列的问题是被质押的知识产权在处理上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与有形的不动产质押相比,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的流动性就差多了,变现还受地域性、时间性、排他性的限制,这是金融机构为了避免放款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必须要慎重思考的问题。目前,国内知识产权意识 还比较薄弱,知识产权转让市场不大,交易信息相对封闭,透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被质押知识产权的变现能力。同时,知识产权的评估和转让程序复杂严
23、格,也会耗费金融机构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 来自银行方面的制约,也还由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很少,缺乏大量成熟的实践经验,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这使得国内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持谨慎和观望态度。除此之外,银行也是为了把控信贷风险,降低企业违约的可能性,于是抬高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申请门槛,加大对企业资产资金流动性、业务收入的 审核,对贷款的用途和期限也作了限制要求,比如限制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禁止资金流入证券和期货市场。 5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银行还对授信额度进行控制,根据知识产权的评估值,一般的授信额度控制在 25%-30%左右。 知识产权
24、在具体 应用 时还 需要与一定的产品、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因素相配合,这使得知识产权并不像机器、厂房等有形资产那样具有普遍 适用 性。评估和转让程序较为复杂、严格也 会导致 银行 需 要支付较高的处置成本。 另外,持续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模式给银行带来的丰厚利润,使银行惰于对规模小、风险高、成本高的资金流进行关 注,从而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陷入了尴尬处境。 (五)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 需要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一般是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中小企业,而相比于较为成熟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往往体制不够健全,各项制度不完善,尤其是财务制度的不健全,无法给银行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信息资料。一旦银企关系中
25、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势必会给银行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风险,会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此外,在中小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对所抵押知识产权政策使用,如许可使用等,都会对质物的质押价值造成一定影响,无形中也加大了银行的 经营风险。 四、我国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 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和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制度 在发展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制度,完善相关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管理,此外,应充分发挥其政策优势,引导整个市场的氛围与走向,包括: 1、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依托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成
26、果产业化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流转 ; 2、 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元化价值实现形式,支持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质权的实现 ; 3、 鼓励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的贷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 4、 指导和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创新授信评级,严格授信额度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 5、该 鼓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服务,由 相关部门 批准设立的具有知识产权评估专业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需要评估的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二)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 我国 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
27、先生在 2007 年 10 月底北京举行的 “ 知识产权战略与资产评估 ” 论坛上指 出,中国亟待通过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建设,为专利发明人与投资人搭建起有效的对接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水平。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促进 其 成果产业化的 重要环节 。如果不能确定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就 很6 难在知识产权买卖双方之间达到合理的预期效果,知识产权交易就难以达成,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也就 难以 顺利实现。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不但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要,还有助于形成市场要素,规范包括技术在内的无形商品交易,以促进形成归属清晰、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促进市场对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 。 据 我国
28、 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 心 的 主任助理魏衍亮介绍, 当前 国外的知识产权评估主要有两种 方法 :第一种,当事人针对特定的法律、商业项目进行的博弈性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在这种评估中,当事人各方都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通过谈判、争论,共同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这种评估主要依靠对技术的检索、分析、评估报告 , 工作团队主要来自企业内部熟悉相关技术和市场的资深人士,专业评估机构主要提供辅助性的检索、分析、流程控制、模式设计等服务 ;第二种,专业评估机构为政府、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会等提供的参考性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这种评估的报告 一般 用于抵押贷款、税 收减免、捐助等特定的项目,主要 是 来自
29、专业评估机构 , 其评估报告倾向于 将 知识产权的价值压低,帮助报告获取方获得 较为 有力的谈判地位。 而 知识产权所处的申请、异议、无效、续展程序, 以及法律修改后的权利稳定性等都在评估之列。可见知识产权评估体系的建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试点、总结经验,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包括确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法、制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标等都会应运而生。 在企业和银行进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事件中,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扮演着中间人的重要角色,需要 为企业和银行双方负责,同时也应根据国家的资产管理及评估相关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好专业服
30、务。 (三) 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如前所述,知识产权之所以难处置, 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 较为完善的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搭建专业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知识产权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国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只有 200 多家 , 并且 真正从事知识产权交易的少之又少 ,大都只是一个信息发布、查询和交流的平台,真正的交易都是供需双方见面后协商完成的。而在国外,已经有了一大批运作成熟的科学的网络技 术交易平台,而且其概念已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技术交易,而发展成为“开放式创新”。 因此, 我国 应在各个省市建立更多的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政府机构 “ 制定政策,搭建
31、平台,营造环境 ” 的职能,以其公信力作为支撑, 完善 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供需信息,建立便捷的交易方式和登记模式。 加强 市场宣传,有效沟通买卖双方,扩大信息范围,实现全国联网,并进行网上交易, 以 有效 地 解决无形资产处置问题。 同时, 我们 还应该清楚的认识到,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数量众多,每年都可以产生大量的科技成果,但 就是 由于缺乏资金和 实践 经营管理经验,缺少对市场需求的了解, 每年将科技成果转化得很少。另外,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了解市场需求,但缺乏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经济效益欠佳。如果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立起来了,高等院
32、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可以实施,企业也可以获得更多新技术、新产品信息, 从而 从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获7 得 所 需的知识产权。这对 高新 企业 的 融资和发展都是相当有利的。 为此,位于杭州高新区内的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我省政府的支持下作出了开放式创新的大胆尝试,创办了“中国创新交易所”( ),成为我国首家“开放式创新”理论的实践者,是开放式创新集成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在中国创新交易所的平台上,聚集了无数来自全球的顶尖科学家、工程师、专家学者和成功的企业家们,共同组成解决者大家庭。有创新难题的企业和组织作为悬赏者,在创交所的在线平台上发布他们的悬赏任务,来向创新交易所的注册解决者征集解
33、决方案。创新交易所 帮助悬赏者找到最佳的创新难题解决者,帮助解决者找到能够实现最大知识价值的创新难题 ,从而解决创新难题。 (四) 构建多样化的风险防范机制 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提供者,银行一方面 要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转变传统放贷观念,积极推出适当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流程和手续,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 另一方面,银行也要积极作好风险防范措施。为此,银行应同律师事务所合作,让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的策划、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和处置等全过程,从制度和法律上防范风险的发生。 最好应当建立有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保险、担保等中介机构参
34、加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各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以共同防范风险。 (五)企业加强意识,增强信心 要做好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缓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的问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企业自身。像在 2010年 3月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对园区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所作的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调查中,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的信息:很多企业并不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和用途,知识产权观念淡薄。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在推动各地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往往满足于照搬先进生产线,导致产品侵犯经济发达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为此遭遇诉讼,对企业发展造成困扰。 而有些企业虽有自
35、主的知识产权,但由于融资问题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欠缺,而导致知识产权转化率低和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 企业内部经常性地 进行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及时更新知识产权 相关 知识,增强员工法律意识 , 对于降低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至关重要。 为了避免被侵权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既有业务经验又熟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的管理队伍。 对于那些已经或准备尝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经营和管理,增强还款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提升信誉,积极按时地偿还本息。只有企业有了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较高的信誉,才 能增加银行的信心,企业也才有可能顺利地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从银行融集到资金。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