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17号)精神,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各级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为2018年全国、全省、全市“两会”顺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一)动员部署(2017年11月20日前)。各地
2、、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动员部署。(二)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三)总结提升(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对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三、工作内容(一)全面摸排火灾风险隐患。冬春季节是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段。各县区民政局要对本单位及所属社会(儿童)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社会组织登记机构、婚姻收养登记机构、军供站、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福利企业、殡仪馆、公墓、救灾
3、物资储备库等机构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立查立改,补齐短板,切实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二)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逐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民政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各有关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责任项目,定期进行考核;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三)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补贴支持,同时通过社会捐助、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制定灭
4、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规范消防档案和各类消防安全标识;要按照消防法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用油、用电、用气、用火及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保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有关要求。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要逐级确定消防重点单位,对确定的消防重点单位在2018年2月底前全部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要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监督
5、指导,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对设立许可后的机构和限期整改机构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不符合设立许可条件且整改不到位的机构要妥善采取关停措施。(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针对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夜查。(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综治、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六)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要定期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
6、作人员以及保安、电(气)工、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岗在位、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和做好各类执勤记录,确保消防安全报警、控制设备正常运行;配合综治、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适时更新内容,并充分利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常识。要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每年11月9日要开展消防宣传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联合消防部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居民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要倡导良好的职业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各类民政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意
7、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行业火灾防控工作。(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评估,跟踪解决问题;坚持单位主责,及时约谈提醒,严密防控措施。(三)强化督查检查。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局对于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民政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在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福慈科(联系人,电话),2017年11月到2018年3月期间,每月20日前向市局福慈科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