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寿光侯镇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综合体项目 建设单位: 寿光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 2018年 3 月 国家环境保护 部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 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
2、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寿光侯镇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综合体项目 建设单位 寿光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郝东成 通讯地址 寿光市侯镇永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 联系电话 13563630261 传真 / 邮政编码 262700 建设地
3、点 寿光市侯镇永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 立项审批部门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370783-29-03-035219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E4899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施工 项目占地面积 ( 亩 ) 1452.5 厂区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176698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28% 评价经费 (万元) 0.3 投产日期 2020 年 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 项目 概况 寿光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拟于 寿光市侯镇永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 , 建设 寿光侯镇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综合体项目 ,总投资 17
4、669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0 万元。 本次产业园的功能结构为 “ 一心、六区 ” 。 “ 一心 ” 是指结合管委会及前面的绿地广场作为产业园的管理中心及综合体景观中心,为产业园的发展提供了休闲、游憩之地。 “ 六区 ”是 指产业综合体内的管理服务区、货运物流区、研发孵化区、特种高分子材料区、通用高分子材料区和功能高分子材料区等六个产业区。 项目按照三期规划设计, 规划净用地 968339m,总建筑面积 566873m,其中: 第一期 规划净用地 483097m,总建筑面积 287356m, 包含综合服务中心、餐厅、多功能厅、科研楼、仓储物流、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特种
5、高分子加工车间及 部分园区内路网、管网、配电、环保等基础设施 ;第 二 期规划净用地 237821m,总建筑面积 134599m,包含仓储物流、功能高分子加工 车间、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特种高分子加工车间及 部分园区内路网、管网、配电、环保,以及雨水利用、太阳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第 三期 规划净用地 247421m,总建筑面积 144918m,包含仓储物流、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通用高分子加3 工车间、特种高分子加工车间 及 部分 园区内路网、管网、配电、环保、厂门及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根 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9.1)“ 三十六、房地产 106、房地产开
6、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 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做报告表, 其他做登记表, 本 项目 不 涉及环境敏感区,但建筑面积大于 5万平方米, 因此做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的工艺流程进行分析,找出项目的污染产生情况、分析环保治理措施的合理性等,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审批原则的符合性 为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生态环境的
7、进一步好转,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 2012年颁布了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 鲁环函 2012263 号文 )。依据 263 号文的要求,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与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 详细内容见表 1。 表 1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符合性对照一览表 原则 具体要求 拟建工程情况 符合性 一、基本原则 (一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 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
8、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该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 符合 (二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 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符合 4 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
9、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三 )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 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
10、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该项目不属于限 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耗能、高物耗、高水耗项目,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 符合 (四 )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
11、业从严审批。 该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 (五 )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km 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15km 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 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 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该项目不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km之内
12、符合 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 (一 )涉及重金属排放 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 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 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该项目不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不属于搬迁项目;不涉及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 符合 5 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
13、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 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 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 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 (二 )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 (三 )石油化工行业 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 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 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 3.
14、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 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 (四 )印染及染料行业 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五 )农药 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 (六 )热电 行业 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 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 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由表 1 可知,该项目符合鲁环函 20
15、12263 号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的要求。 三、工程内容 1、项目名称 寿光侯镇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综合体项目 。 2、 建设地点 寿光市侯镇永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 。 3、建设性质 6 新建。 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该项目建设期为 3 年( 2018年 1月 -2020年 12月。其中一期的建设期为 2018年 1月 -2019年 6 月,二期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4月;三期 2020 年 5 月 -2020 年 12月 ) 。 5、建设内容 寿光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拟于寿光市侯镇永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建设寿光侯镇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综合体项目,总投资 176698 万元,其中
16、环保投资 500 万元。 项目按照三期规划设计, 规划净用地 968339m,总建筑面积 566873m,其中: 第一期 规划净用地 483097m,总建筑面积 287356m, 包含综合服务中心、餐厅、多功能厅、科研楼、仓储物流、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特种高分子加工车间及 部分园区内路网、管网、配电、环保等基础设施 ;第 二 期规划净用地 237821m,总 建筑面积 134599m,包含仓储物流、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特种高分子加工车间及 部分园区内路网、管网、配电、环保,以及雨水利用、太阳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第 三期 规划净用地 247421m,总
17、建筑面积 144918m,包含仓储物流、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特种高分子加工车间 及 部分 园区内路网、管网、配电、环保、厂门及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表 2 项目组成情况 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规划净用地 m 968339 总建筑面积 m 566873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m 1035110 其中 综合服务中心 m 37508 餐厅 m 12708 多功能厅 m 12708 科研楼 m 35712 仓储物流 m 86116 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 m 147221 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 m 109353 特种高分值加工车间 m 125547 建筑占地面积 m 485026
18、第一期 规划净用地 m 483097 总建筑面积 m 287356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m 476076 其中 综合服务中心 m 37508 7 餐厅 m 12708 多功能厅 m 12708 科研楼 m 35712 仓储物流 m 26546 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 m 74727 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 m 34473 特种高分值加工车间 m 52974 建筑占地面积 m 205509 容积率 - 0.99 建筑密度 % 42.54 第二期 规划净用地 m 237821 总建筑面积 m 134599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m 269198 其中 仓储物流 m 28278 功能高分子加工车 间 m 34
19、800 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 m 36480 特种高分值加工车间 m 35041 建筑占地面积 m 134599 容积率 - 1.13 建筑密度 % 56.6 第三期 规划净用地 m 247421 总建筑面积 m 144918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m 289836 其中 仓储物流 m 31292 功能高分子加工车间 m 37694 通用高分子加工车间 m 38400 特种高分值加工车间 m 37532 建筑占地面积 m 144918 容积率 - 1.17 建筑密度 % 58.57 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 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 说明 1 项目规模总投资 (
20、含铺底流动资金 ) 万元 176698 1.1 建设投资 万元 164150 其中:基本预备费 万元 7823 其中:涨价预备费 万元 1.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12305 1.3 流动资金 万元 811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243 8 2 营业收入 (含税 ) 万元 26412 生产期平均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168 生产期平均 增值税 万元 1486 生产期平均 4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5869 生产期平均 5 利润总额 万元 8889 生产期平均 6 所得税 万元 2222 生产期平均 7 税后利润 万元 6667 生产期平均 8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8.1 财务内部收益率 项目投资
21、所得税前 % 8.63 项目投资所得税后 % 6.98 项目资本金 % 12.05 8.2 财务净现值 项目投资所得税前 万元 53453 ic=5% 项目投资所得 税后 万元 27708 8.3 项目投资回收期 含建设期 静态投资所得税前 年 10.99 静态投资所得税后 年 12.03 动态投资所得税前 年 14.16 动态投资所得税后 年 16.38 8.4 总投资收益率 % 6.81 8.5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29.26 9 清偿能力分析 年 9.1 财务比率 资产负债率 % 80.12 达产年 流动比率 % 16324.4 达产年 速动比率 % 5597.67 达产年 9.2
22、借款偿还期 年 13.29 含建设期 10 盈亏平衡点 % 64.01 生产期平均或达产 期平均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 该项目属于 “ 鼓励类 ” 三十七、其他服务业 ” 第 8 条 “ 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 ,项目为国家鼓励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 五、 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寿光市侯镇永康路以北、大地路以西 , 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是项目开 发建设的理想地段 , 综上所述,
23、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 9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敏感目标图详见附图 3,厂区平面图见附图 2。 六、土地符合性分析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 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拟建项目 特种高分子材料区、通用高分子材料区和功能高分子材料区三大片区用地属于 二类工业用地 , 仓储物流为仓储用地, 不属于用地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七 、总平 面布置 根据 项目功能要求,该项目 区内 主要 分为 六 部分 : 管理服务区、货运物流区、研发孵化区、特种高分子材料区、通用高分子材料区和功能高分子材料区。 项目区从西向东依次为 货运物流区、特种高分子材料区、通用高分子材料区和功能高分子材料区 , 管理服务区 与 研发孵化区 位于项目区东南侧的西侧与东侧 ,厂区各个功能区分工明确,布局合理。 图 1厂区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