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征集 2017 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辽质监函 2017 14 号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征集 2017 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版),省局决定公开征集 2017 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 2
2、017 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地方标准制修订以“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和“控制数量提升质量、突出特色兼顾急需”为原则。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6-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
3、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地区的项目收集、遴选和申报工作。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二)项 目建议由提出单位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 1),并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归口管理部门为: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单位为: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三)由于地方标准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中,本批项目征集暂不通过网上申报。请各提出单位于 3 月 31 日前将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和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报送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同时上报电子版。对于申报项目超过 2 项的,请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自行排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东路 61 号 邮编: 110032 联系人:郑怀海 电话 /传真: 024-31512668 电子邮箱: 附件: 1.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