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 选调工作人员 的函 有关高校: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面向 部分驻济 高校选调工作人员,请根据选调人员资格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人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 选调 单位 及选调数量 拟为我厅所属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选调 1 名工作人员。各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政策,提供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 培训,举办省级人力资源市场等工作。 2、 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
2、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 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吸引留学人员政策规定,承办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来鲁服务工作;办理海外留学人员来鲁就业的服务指导工作;承办山东省留学人员协会秘 2 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公费和自费留学的事务性工作;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 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理论研究工作。 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 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网站的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承担厅机关信息化建设有关具体工作,承担 12333 民
3、生电话咨询、查询服务工作。 二 、选调 资格 条件 选调人员应为 高校 在编人员, 且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好干部标准,工作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好文字基础,综合表现突出。 2、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正科级)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0年 6 月 30日后出生),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 32周岁( 1983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0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 。 3、研究生学历(属在职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学历)。 4、选调人员应符合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条件。 三 、选调办法 1、组织推荐。 请有关高校
4、按照标准条件推荐 2 名初步人选,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资格审查。 3 3、实践考察。安排推荐人选到厅机关处室进行为期 2 个月的实践锻炼和近距离考察。 4、面试。重点考察干部岗位匹配度、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 5、体检。 6、确定考察对象。综合实践考察、面试、体检等情况,按 1: 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7、实地考察。到人选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人选表现情况。 8、正式调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正式调入人选名单,经厅党组会研究 同意 后,办理调动手续,调入相关事业单位。 四 、 有关事项 1、请推荐单位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认真考
5、察人选综合素质,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推荐坚持个人自愿。 2、推荐单位 须 出具推荐函,介绍推荐人选的主要情况和特点,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公章。推荐人选 应 认真填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表中所有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 资格。 3、请于 8 月 12日前,将单位推荐函、选调 工作 人员推荐报名表(张贴照片,一式 2份)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同时附有关材料电子版。 4、推荐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后, 后续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 0531) 86023625。 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