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职权项目汇总表 一、行政职权共有( 6 )项 1. 行政许可权( 0 )项 2. 行政处罚权( 2 )项 3. 行政强制权( 0 )项 4. 行政征收权( 0 )项 5. 行政给付权( 0 )项 6. 行政检查权( 1 )项 7. 行政确认权( 0 )项 8. 行政奖励权( 1 )项 9. 行政裁决权( 0 )项 10. 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2 )项 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6 )个 临武县行政权力实施程序编制情况表 填表单 位(公章):临武县档案局 事项名称 非法利用档案馆的档案的处罚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无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见流程图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0735-6322965 办公地点 临武
3、县 莲花路三中大门对面 150 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5: 00-18: 00) (秋季: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4: 30-18: 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学兵 13973534975 单位网址 LW 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 /证照 /文件 /其它) 份数 1 无 2 3 审批流程图: 非法利用档案馆的档案的处罚流程图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一般程序 审 批 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4、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简易程序 拟定处罚意见 机构负责人决定拟处罚意见,案件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报批 重大 处罚 报备 案 送达执行 依法制作处罚决定 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申请召开听证会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 辩 移送处理 1、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案件来源 当场送达 依法执行 备案归档 结案 归档 临武县行政权力实施程
5、序编制情况表 填表单位(公章):临武县档案局 事项名称 非法出卖、转让、倒卖、赠送档案的处罚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五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第三款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 予警告,可以并处罚
6、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期限 我 承诺期限 无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见流程图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0735-6322965 办公地点 临武县莲花路三中大门对面 150 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5: 00-18: 00) (秋季: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4: 30-18: 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 学兵 13973534975 单位网址 LW 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 /证照 /文件 /其它) 份
7、数 1 无 2 3 审批流程图: 非法出卖、转让、倒卖、赠送档案的处罚流程图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一般程序 审 批 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 人员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 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简易程序 拟定处罚意见 机构负责人决定拟处罚意见,案件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 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报批 重大 处罚 报备 案 结案 归档 送达执行 依法制
8、作处罚决定 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行政机关改变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大处罚依据当事人 申请召开听证会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 辩 移送处理 1、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 2、涉嫌犯罪的 案件来源 当场送达 依法执行 备案归档 临武县行政权力实施程序编制情况表 填表单位(公章):临武县档案局 事项名称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
9、 5 号)第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 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无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0735-6322965 办公地点 临武县莲花路三中大门对面 150 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5: 00-18: 00) (秋季: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4: 30-18: 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学兵 13973534975 单位网址 LW 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 /证照 /文件 /其它) 份数 1 无 2 3 审批流程图: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流程图 对拟表彰的名单进行公示 审核申报人相关资料,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根据实施办法和评比条件,讨论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申报人按照实施办法和评比标准提交相关资料 组织表彰:下发表彰文件、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下发实施办法和表彰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