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茂名市 滨海新区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申请人 单位 /个人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及用地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用地面积 ( m2) 拟建规模 ( m2) 现状用地性质 申请用地性质 现状土地使 用权属情况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自有 部分自有 非自有 项目备案机关 环境评估机关 申请理由及说明 申请人承诺: 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 的事项均已知悉并 理解。 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 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如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由本单位(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列表:(已报的
2、材料请在 内打“”) 1、茂名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 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 、法人代码证 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复印件(核原件) 各 1份;( 3) 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 的 ,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1 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 1 份 ;( 6)境外企业、组织及
3、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 1 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 份。 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原件 1 份 。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核原件) 1 份 。 5、申报项目 涉及 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1 份 ,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比例 1:500 或 1: 1000)各 1 份 ,在现状地形图基础上绘制的 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 3 份 。(要求:平面坐标采用 54 北京坐标系;高程采用 56 黄海高程基准。) 6、 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核原件) 1 份 。 7、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 份(需要报国家建设部备案的 4 份) 。 8、 刊登遗失声明的 茂名日报 或 茂名晚报 原件 1 份。 增加补充的材料: 申报人签名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