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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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 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已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重点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健全

2、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本地产蔬菜、水果、 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 90%以上。 工作任务: 1加强产地环境保护 ( 1)做好产地环境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监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确保 2018 年底前查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切实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责任单位:

3、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 2)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 2016 45 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 2017 48 号 ),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农药使用零增长减量化四个专项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和统防统治,全县冬种紫云英等绿肥 2 万亩,示范推广及辐射带动商品有机肥 1 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1 万亩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 2推

4、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 1)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在前两年创建工作基础上,继续巩固和提高,确保通过省上验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2)加强示范园(场)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带动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38 个,其中果树类 1个、茶叶类 2 个、蔬菜类 3 个、畜禽类 31 个、食用菌类 1个,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3)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强化证后监督管理,全年新增三品一标获证产品 2 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3加强农业投入品 监管 ( 1)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在 2

5、5 家农药兽药肥料企业已纳入平台监管的基础上,推动符合平台监管的农药兽药肥料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进一步拓展平台监管范围,实施全程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2)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检查,严格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规范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规定,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 投入品实施定期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和不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4加强种植养殖监管 ( 1)

6、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针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公安局) ( 2)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农药专项整治。加大农药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农药生产销售 单位,严厉查处无证(假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对农药中非法添加氟虫腈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药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将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以蔬菜、水果、食

7、用菌、茶叶种植为重点领域,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瘦肉精”专项整治。在全县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开展牲畜尿样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瘦肉精”抽检,重点打击饲料生产、养殖饲喂、屠宰等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集中清缴非法兽药(含渔药,下同)产品,集中力量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实施督导检查,依法严惩相关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审核清理工作,关闭不合格屠宰企业。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

8、私屠滥宰窝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治理。以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禁限用 农药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备案管理,并建立信用档案,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质量追溯信息。指导和推动相关生产主体积极应用平台资源,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贴码销售。按照我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进度要求,做好“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工作, 8 月底前争取完成 60 家以上生产主体纳入“一品一码”平台并实行源头

9、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11 月底前县内所有已工商登记注册的生产主体纳入平台并实 行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严格落实快检预警制度,扩大快检范围,增加检测样品数量和频次,全年快检样品 3500 个以上。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配合做好 2018 年市级监督抽查抽检样品 34 个以上。制定 2018 年 xx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全县开展县级监督抽查抽检样品 37 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6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 ( 1)强化粮食质量监管。督促粮食经营主体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粮食收购者经营者、承储企业和

10、政策用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制度;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用粮购销活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不定期对粮食收购、储存活动和政策用粮购销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与监测,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 50 份;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粮食局) ( 2)加快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在已建成的“粮食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仓储、加工测试版的基础上, 加快推进后期项目开发建设,力争 2018年底全面开通运行。(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粮食局) (二)水产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 工作任务: 1推进渔业标准化生

11、产。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加快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步伐,加大无公害标志推广、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推进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控,推广精准用药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3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4强化执法监管 (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养殖生产者科学养殖,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推进水产标准化生产。督促养殖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日志、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加强养殖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2、围绕我县主产的鳗鱼、草鱼、鲫鱼等品种,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抽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清缴禁 用药物,对违法用药的育苗、养殖单位开展治理整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联合执法和案件督办的机制,推动开展水产养殖执法专项行动,确保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 100%。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养殖过程违法用药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公安局) 5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 ( 1

13、)监督抽查。全年落实并完成省级和市级( 40 个)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甲基睾酮、己烯雌酚等,同时产地水产品检测项目新增限用药物(磺胺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监督抽查的程序按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执行。对于水产品中限用药物超标的,予以告知超标情况,并督促受检单位严格遵守限用药物休药期,在起捕上市前再次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合格后才准予上市。若未按要求执行休药期制度,起捕上市且限用药物检测超标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 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2)风险监测。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厅及市农业局做好水产品质

14、量安全市场例行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 3)快速检测。全年计划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50 批次,并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饮用水环节 治理指标:市县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合格率达 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5%以下。 工作任务: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开展城市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以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 息调查工作,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加强市政供水安全管理 ( 1)加强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开展供水企

15、业运行评估考核,持续规范供水企业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县建设旅游局) ( 2)开展水质督查,继续对公共供水企业水厂水质进行抽查。(责任单位:县建设旅游局) 3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及时通报水质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4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开展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行为,提高瓶(桶)装饮用水安全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食品生产环节 治理指标:全县加工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7.5%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

16、腐竹等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 3%以下。 工作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做好许可现场核查,把好准入关。全面落实许可相关制度规范,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严格许可审批把关,提升许可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着力构建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有因检查,加强飞行检查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查督办,提升飞行检查实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加强重点企业监管。重点抓好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 加工小作坊“一大一小”生产主体的监管。充分发挥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示范作用,督促大中型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法定义务和制度要求,提升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做好小作坊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018 年创建 1 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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