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容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南办)环建表 2018 0022 号 中山市容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报来的 中山市容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以下简称 报告表) 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根据 报告表 评价结论 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 ,同意 报告表 所列 的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 中山市南区恒美园山仔工业区 园山仔 D 区 1 之一厂房 , 选址中心位于东经113 1954.50,北纬 22 2742.50) 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二、 中山市容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用
2、地面积 500平方米,建筑面积 500平方米 ,主要从事 包装木箱 生产,年产 包装木箱 8000 个 。 禁止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所列的属限制类或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工艺,禁止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所列的属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品 。 三、 根据 报告 表 所列情况 ,该项目 营运期 产生 生活污水108 吨 /年 。 废水的处理处置须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控制要求。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 式排放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 若不能确保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则生活污水污染
3、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2002)中的水污染2 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在确保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前提下,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四、 根据 报告表 所列情况, 该项目 营运期排放 木材开料粉尘 废气 。 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 排放。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须符合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00-2010) 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木材开料 粉尘 排放执行 广东省 大气
4、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 五、该项目 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2008) 3 类 标准。 六、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
5、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七 、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 工程概算并予以落实。 八 、 该项目应按 报告表 及本批复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3 及运营,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若 报告表 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 司 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 、 本批复作出后,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该项目的,则该项目应在适用范围内执行相关排放标准。 十 、 该项目 中防治污染的设施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该项目须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须按照排污许可制度要求申领排污许可 证并按证排污。 违反上述规定属违法行为,建设单位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