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 三、 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一) 具备 公路与桥梁 专业对外援助 成套项目 管理 企业资格。 (二)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如投标企业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 文件审核 任务分包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承担。 (三) 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 或 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 2) 根据经济合作局关于 落实方案(试行 ),暂停邀请承担援外任务; ( 3) 采购执行人认定
2、,与采购执行人存 在合同争议或合同违约未决事项,暂停邀请承担援外任务; ( 4) 未按采购执行人要求提交对外援助项目采购自律承诺书的 ; ( 5) 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发生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 本和出资人变更的,未在投标 文件 递交截止日期前向商务部备案的 。 属于上述第 2、 3 和第 4 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上述违约事项均不接受其投标) 四、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 管理 任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企业,请于 201
3、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自行从采购执行人援外项目监管系统(网址: http:/supervision.aieco.org:11080)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企业如下载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联系。 六、 投标报名 采购公告 有意投标的企业在认真研读采购文件后,确定参加项目投标的,应于 2018 年 5 月 12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在援外项目监管系统点击报名。未在援外项目监管系统报名的,采购代理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七、 标前答 疑及回复 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3 日 17 时。 澄清答
4、疑只进行 1 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可视情予以解释。 澄清答疑回复将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 17 时前在 援外项目监管系统 发布。投标企业应自行及时下载,采购代理不进行一对一单独发送。 投标企业如下载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联系。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 9 时,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号国海广场 C 座 1012 房间 ,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本项目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 9 时在
5、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012 房 间开标。投标企业可派 1-2 名代表自愿参加,企业代表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身份验证后进入开标现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同时在 商务部援外项目采购系统 、援外项目监管系统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 发布平台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122 房间 邮 编: 100036 传 真: 010-6810 8103 采购代理: 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D 座 1701 室 采购公告 邮编: 100044 联系人: 孙礼祥 电话: 010-82432652 手机: 15010397679 传真: 010-82432702 电子邮件: 2018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