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申请指南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 和 的通知(穗组字 2017 98 号)。 二、适用范围 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A证、 B证(管理期内)的广州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可享受本指南规定的培养资助待遇。 经认定的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年满 45周岁后,可保留荣誉称号,自年满 45周岁的次月起不再享受培养资 助待遇。 三、支持内容和待遇 (一)举办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 高层次人才针对国内或国际重点领域研究开发而发起举办重要学术会议,或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内国内外前沿技术应用而
2、发起举办高端峰会论坛活动,对其本人所支出的费用部分予以资助。举办地点仅限于广州地区。具体资助标准为: 1举办全球性的会议论坛,最高资助 50 万元; 2举办亚洲区域性的会议论坛,最高资助 30万元; 3举办全国性(含港澳台)的会议论坛,最高资助 20万元。 (二)参加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 高层次人才应邀参加由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学术组织、行业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联合举办的,代表本学科或行业领域最顶尖级水平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高端峰会论坛或展会活动,对其本人所支出的费用部分予以资助。活动应与高层次人才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紧密相关。 对论文、产品等重要成果被接收
3、,并在活动上宣读论文或演讲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资助标准为: 1参加亚洲以外的会议论坛,最高资助 5万元; 2参加亚洲(不含国内)的会议论坛,最高资助 3万元; 3参加国内(含港澳台)的会议论坛,最高资助 2万元。 高层次人才获邀参加上述活动,但不宣读论文或演 讲的,最高资助额度按上述标准减半。 (三)参加进修(培训) 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参加进修或培训活动,持续时间超过 20 天,对其本人所支出的费用部分予以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 1参加国外的进修(培训),最高资助 5万元; 2参加国内(含港澳台)的进修(培训),最高资助 2万元。 高层次人才同时入选广州市企业人才国(境
4、)外培训项目资助、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类似市级项目的,不予重复资助。 (四)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 发表论文是指高层次人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被科学论文索引( SCI) 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是指高层次人才以第一作者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应的学术著作。具体资助标准为: 1按当年度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 SCI 影响因子高低进行资助,每篇最高资助 2万元; 2按出版学术著作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资助,每本最高资助 10万元。 (五)资料津贴 经认定的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自颁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次月起可分别享受每月 3000元、 2500元、200
5、0 元的资料津贴。资料津贴每年一次发放至高层次人才个人银行账户,无需申请。 四、申请流程 高 层次人才培养资助申请通过 “ 高层次人才系统 ”( http:/ 83126088)全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 由申请人在线填写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打印并 签名 ,所在单位核实后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附件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并提交 至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受理 。 (二)初审。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全。 (三)审核。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将
6、申请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四)公示。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在广州人才工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 (五)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发出批准资助通知,明确资助额度,直接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发放资助款,单位按照相关学术研修活动中申请人 个人支出费用部分拨付至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申请项目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 “ 与原件相符 ” 意见,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须附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一)举办学术会议或行业
7、峰会论坛 1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 2会议或论坛方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会议议程;( 2)参会总人数及主要与会人员名单;( 3)会议或活动总结(不少于 2000 字);( 4)相关佐证材料; 3. 相关报账凭证。 (二)参加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 1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 2会议或论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邀请函或通知;( 2)参会日程安排表。参加国外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的,需提供出入境记录;( 3)参会总结:不少于 1000 字,包括会议或活动概况、参会收获等内容;( 4)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在活动上宣读论文或演
8、讲的,需提供所宣读论文或演讲的证明材料; 3. 相关报账凭证。 (三)参加进修(培训) 1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 2进修(培训)相关材料:( 1)邀请函或通知;( 2)进修(培训)日程安排表。参加国外进修(培训)的,需提供出入境记录;( 3)进修(培训)总结。包括进修(培训) 课程简介、进修(培训)收获,不少于 2000 字;( 4)相关佐证材料。 3. 相关报账凭证。 (四)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 1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 2发表论文的需提供论文扫描件、 SCI 收录证明(需标明期刊影响因子); 3出版著作的需提供出版合同(协议)、著作封面、目录、出版信息页; 4.
9、相关报账凭证。 六、申请时间 2018 年申请时间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 10 月 15 日截止;自 2019年起,申请时间为当年 3月 15日至 9月 15 日。 七、受理机构 (一)地址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市(海外)高层 次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910号窗口(地铁 5号线小北站 A出口旁)。 (二)办公时间 上午: 9:00 时 11:30 时(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00 时 17:00 时(周一至周四), 13:00 时 16:30时(周五)。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联系方式 电话: 83064003 83567212
10、电子邮箱 : 八、 有关说明 (一)广州市高层次人才 培养资助方案自文件印发之日( 2017 年 12月 5日)起实施,高层次人才在 2017 年 12月 5日之后开展的相关学术研修活动均可申请。 (二)高层次人才举办、参与或开展本指南所规定的相关学术研修活动,需在项目结束、论文(著作)出版发表后一年内提出资助申请。 (三)参加项目地点原则上只能安排在一个国家(地区),若项目地点涉及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四)相关学术研修活动应紧密围绕项目主题安排,与主题无关的参观访问及其他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资助范围。 (五)高层次人才举办学术会议或行业 峰会论坛的,每人
11、每年最多可分别享受全球性会议、亚洲区域性会议和全国性(含港澳台)会议资助各 1次;参加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的,每人每年最多可分别享受亚洲以外会议、亚洲(不含国内)以内会议和国内(含港澳台)会议资助各 1次;参加进修(培训)的,每人每年最多可分别享受国外进修(培训)资助和国内(含港澳台)进修(培训)资助各 1次。 (六)由多名高层次人才联合发起举办的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由第一发起人提出资助申请,每场会议论坛只可享受 1次资助。 (七)培养资助的资金核报事项、标准及使用管理,须按照国家、省、市财政 关于会议费、差旅住宿费、因公出国(培训)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人需如实、完整填写并报送申
12、请材料。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对已获得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资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或申请单位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申请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 报 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封面 (一)项目名称 指举办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参加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参加进修(培训)、发表论 文和出版著作四类资助范围所关联的项目。 (二)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
13、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请表正文 (一)人才类别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二)申请资助类型 资助类型包括:举办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参加学术会议或行业峰会论坛、参加进修(培训)、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 (三)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请填写申请人所获最高学历 (学位)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全称。如: “中山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 (四)工作单位及职务 指申请人目前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现任职务。 (五)兼职单位及职务 属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的申请人,需填写此项。 (六)本人承诺 申请人须亲笔签名作为承诺,不能由他人代签。 (七)申请单位意见 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请简要说明: 1.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意见; 2.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是否同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