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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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 服务指南 ( 简 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印 二 一七年 十二月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1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 一、 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向重庆市城乡建委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指南适用对象为重庆市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的核准。 (二)受理机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决定机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五)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受理、业务科室审批

2、。 1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填写并提交电子信息; 2重庆市 城乡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3重庆市城乡建委业务科室审查、出具审 批结果通知。 (六)事项审查类型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2 - 前审后批。 (七)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 日内办结 。 (八)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 日内办结 。 (九)是否收费 不收费。 (十)审批结果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通知书。 (十一)结果送达 申请被予许可的,可采取现场领取的方式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通知书。 (十二)咨询电话: 1 12 号窗口: 023-6

3、3672112; 2.勘察设计处: 023-63625445。 (十三)投诉电话 市纪委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组: 023-63670518。 二、 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3 -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

4、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第十六条: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1.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2.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三)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告第 33 号)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招标发包分为公开招标发包和邀请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下列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实行招标发包:(一)”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

5、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4 - 第十五条:“应当实行招标发包的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发包:(一)” 第十六条:“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的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发包:(一)”采用邀请招标发包的,应当保证有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单位。” 第十七条:“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以直接发包: 1.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应当招标发包,但单项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以下,且项目总投资额在 三千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3.应当招标发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 三、 申请条件

6、1已至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完成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2、规划选址满足要求 。 四、 申请材料目录 1招标方式核准申请表,纸件、电子件各 1 份(申请表可在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领取或在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站上下载,网址: http:/) 2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规划选址意见通知书及附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5 - 4招标人其他有关材料。 备注:招标人办理招标方式核准时“提交的其他资料”为申请人申请邀请招标的理由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 办理基本流程 1满足办理条件,建设单位持 “四 、申请材料目录 ”规定的申请材料,至重庆市

7、城乡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 12 号窗口提出申请。 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当场出具接件凭证,并于收件当日17:00 时前将申请资料送业务科室;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于无法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的特定项目,实行告知时限清单制度, 5 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予受理的, 应当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 2经业务处室审查,资料不满足要求的,通过窗口退回,并说明理由;资料满足要求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审查完成,通知申请人领取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通知书 。 六、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

8、对人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6 - 2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 关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当事人对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行政相

9、对人义务 1.相对人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或者查询网址( WWW)。 七、 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58 号 4 楼 12 号窗口 。 2交通方式:乘坐 118 路, 138 路, 268 路, 299 路, 403路, 411 路, 413 路, 416 路, 421 路, 462 路, 466 路, 476路, 818 路, 819 路, 871 路, 873 路, 0492 路, 0493 路公交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10、- 7 - 车在 “鹅岭站 ”下;乘坐轨道交通一号线在 “鹅岭 ”下。 3办事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 监督投诉渠道 1 重庆市城乡建设服务热线 966566 2 市纪委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组: 023-63670518。 九、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1.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 ),点击“进度查询”,然后以下方式二选一: 方式一:进入用户中心查询(使用用户名和密码); 方式二:输入统一服务监管码、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统一服务监管码输入完整的 34 位或以下 划线 12 位 均可:5001180310XKCK20161201001213123260。 2 12 号窗口咨询电话问询。 十、 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http:/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简版 ) - 8 - 附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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