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省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 审核办事指南(完整版) BSZN-102017-2017 - 2 - - 1 -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 审核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2014 年 4 月 1 日以后(含 4 月 1 日)在西畴县登记注册的微型企业。 二、办理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 201417 号)第八条:实施“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制定“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催生市场内生
2、动力,激发创业者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稳增长基础。从 2014 年 4 月 1日起 ,对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的全省居民(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除外),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带动本省户籍 5 人以上就业,投资规模达到 10 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 7 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 3 万元补助;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 2011 300 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2017 年工作实
3、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7 28 号) ; 三、 实施 机关 本事项实施 机关为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批条件 1.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 (2)申请人无其他在办企业; (3)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达到 10 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 7 万元; (4)带动 5 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人员就业 ; (5)连续正常经营 3 个月及以上 。 2.不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 (2)申请人有其他在办企业; (3)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达不到 10 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不到 7 万元; (4)带动 5 人(含创业者
4、本人)以下人员就业。 ( 5) 连续正常经营 3 个月 以内的。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 西畴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就业窗口 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民委上新民村 交通方式: 可乘 坐 1 路 公交车 到 县 人社局 下车 。 六、申请材料 微企业创业 扶持 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 扶持申请书 原件 3份 2 营业执照 原件 /复印件 3份 验视原件 3 税务登记证 原件 /复印件 3份 三证合一不提交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 3 三证合一不提交 - 2 - 复印件 份 5 法人及吸纳人员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 3
5、份 验视原件 6 银行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3份 7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原件 1份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 七、 审批 时限 申请时限:每年 10 月 31 日 前 办理。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初审及场地查验,交会审会委员会会审,会审通过后,经公示后拨 付。 承诺时限: 30 个工作日 (含实地核查时间)。 八、 审批 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 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 中介服务 无 十一、 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 资质资格 无 十三 、 审批 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 地址: 西畴县 人力
6、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就业窗口 。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 11:30,下午 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受理 ( 1)受理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西畴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就业窗口经办人员对 照本业务手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 ( 2)补正材料 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有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及时补齐或更正申请材料。 ( 3)受理决定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的,予以受理。 ( 4)考核 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 完成初审及场地查验,交会审会委员会会
7、审,会审通过后,经公示后拨付 。 有贷款申请的企业,交银行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给予 10-300 万元贷款扶持。 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 人 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十 四 、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 口咨询。地址: 西畴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就业窗口 。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0876-7624808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 (三)办理进程查询 - 3 - 申请人可 到受理窗口或通过电话 08767624808 查询服务事项办理进程 。 (四)获取办理结果 经初审、会审 通过 后 ,由 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企业基本账户 。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电话投诉: (0876)7622329。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 : 西畴县 西洒镇骆家塘村民委上新民村 ;邮政编码: 663599。 十 五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 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 4 - 微企业创业扶持(“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办理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