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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依法加强 人大监督 工作 切实 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 ( 2017 年 10 月 , 北京市海淀区 ) 杨景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我国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由此可见, 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由于各级人大通常一年 举行 一次会议,会期又比较短, 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 ,作为常 态, 重点只能是 依法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其

2、中 , 第一部分就是 过去全 面 工作 的 总结) ,审查和批准计划 、预算和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其中,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也是反映过去各方面工作的),这是全面的、基本的监督 。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是各级人大 常委会 的一项 重要 职权 (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地方组织法第四十 四 条第六项) 。为了保证2 人大常委会 这项 法定 职权 得到 正确 行使 , 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06 年 8月 27日通过 了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

3、行,至今已经 10 年 有余 。 这里,需要说明 :人大代表是人大的组成人员 。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 。 那么,对 一府两院 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既然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代表在这方面有无作用,怎样发挥?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重要作用,是从两个方面发挥的 : 一 个 方面是间接的, 重点 是在 人大会议上听取并参加审议人大常委会包括履行对 一府两院 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 情况 的工作报告 ,提出审议意见 。 另一方面 是直接的, 主要 通过两 种 法定形式 : 一是参与人大常委会 、人大 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4、、代表 视察 、 特定问题调查等活动 ,并列席人大常委会、 人大 专门委员会 有关 会议,发表意见;二是 在履职活动 中 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对 一府两院 工作的建议 、 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转 一府两院 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创新发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 内容 ,习3 近平总书记 指 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 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确保行政权、

5、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 下面 , 依据监督法的基本精神 和主要规定 , 我 就 加强 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讲几点 意见 , 跟大家共同研讨 。 一、权力必须受 制约和 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对权力必须加以制约和监督, 归根结底 , 旨在 防止执政党和国家政权腐化变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决反对 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习近平 总书记深刻 指出: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

6、的历史教训的。 总结古今中外历史教训, 首先要弄明白, 腐败是怎样产生的? 英国阿克顿勋爵 1887 年 4 月 5 日在给克莱顿的信中写了 一句 脍炙人口 的名言:权力 趋向 腐 败 ,绝对权力绝对腐 败 。 (英文原文是: Power tends corrupt,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4 absolutely.) 这 句 话深 刻地揭示了权力自身的发展趋势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既然如此 ,是不是 我们 只能听 天 由命呢?那也不是。 毕竟,我们是共产党,我们的 国家 是社会主义 国家 。 对于我们来说,关键在于如何解决 腐败 问题。 早在 1945 年 7

7、 月,抗日战争胜利前 夕 , 黄炎培 等六位参政员 访问 延安 期间 ,黄毛两人有一段被后人称为窑洞对的精彩谈话 。黄炎培先生向毛泽东同志 提出 了 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 , 他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 其兴也 浡 焉, 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 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毛泽东同志 当即 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

8、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这个斩钉截铁的回答,讲得非常深刻。 自新中国成立之日起,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走上了这条新路。但是,这条新路并不平坦、笔直,在走的过程中 是既有经验又有教训 的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深刻总结 新中 国 成立以来 正 反两 面的 基本 经验,特别是 文革 十年内乱的沉痛教训, 并借鉴 国际的经5 验, 拨乱反正, 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 从 以 阶级斗争为纲转到 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上来 的战略决策 , 相应地 确定了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的基本方针。 邓小平同志 说 :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

9、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这是一个伟大的战略转折。 实现这个战略转折 , 来之不易。 需要 深刻认识 的是, 我们 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 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 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这种历史地 位和 执政环境的变化 使我们党面临 新问题新挑战新 考验, 消极腐败危险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 要害 就是 能否正确对待 权力 、行使权力 ,真正做到 :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情

10、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 正如 习近平 总书记 指出 的 : 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 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在我国, 只有 人民 才 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国家 工作人员 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同时,又要看到, 作为 执政 党 , 许多共产党员 经过法定程序, 成为各级国家机6 关 领导 人员,受人民委托 管理国家 和社会 事务、经济 和文化事业,当了官,由此也就产生了国家 机关领导 人员身份的二重性及其手中权力的二重性: 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11、本质上是人民的公仆,同时又是人民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的领导者; 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手中的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同时这种权力又主要是通过国家机关领导人 员 来行使的。这种身份和权力的二重性是客观存在, 尤其是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 如果 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不能始终保持清醒 的 头脑,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再加上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人民的公仆就有可能 转 变为人民的主人,人民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由此 产生 官僚主义、命令主义 , 有些人 甚至站在群众头上 当官作老爷, 作威作福 。特别是在对外开放 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受市场逐利性的影响

12、, 有些国家工作人员 更加容易动摇甚至丧失理想、信念, 抵御不住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 由此 导 致 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贪赃枉法 、腐化堕落 这些消极腐败现象 。 从根本上解决腐败 问题, 要靠 制度 , 把公仆对主人负责、受主人监督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7 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 指出 :制度

13、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国家立法活动贯彻党的主张, 保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 正确行使 人民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的 权力、防止滥用权力, 把关住权力的笼子扎紧扎牢, 两种 重要 机制 设计 是不可 或 缺的 : 一是制 约 , 二是监督。任何一种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其外 部 另一种权力的 制约、 监督。这是预防、遏制腐败的治本之道。 党的十八大 重申 依法治国是党领

14、导人 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按照两个基本的要求,执政党 也好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 也好 , 任何 组织和个人 都要崇尚、敬畏 、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因为 我 国 的 宪法和法律就是党的 正确 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产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国家 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都 要 明确 依法治国本身就包含了把行使 国家权力、行政8 权力、司法权力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 宪法 和法律 的许多规定主要是要

15、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的,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国家 机关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 行政 机关 , 公正司法的主体是 司法机关 。 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先要依法治官、 依法治权 (这里讲的治并不是 简单地 惩治 。惩治只适用于违 法犯罪行为 ,那是 事后的、消极的治。事前的、积极的治,是对国家机关 及其 工作人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履职 行为进行 规范、制约、监督 ), 以此 保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把 事情办好。 总之, 国 家 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巩固

16、国家政权的高度, 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 二、 人大监督是 党和 国 家 监督体系 的重要 组成部分 讲 监督,涉及党的干部、 国家机关 的干部 以及其他行使公权的干部 ,人民 要求 通过监督解决的问题也是错综复杂的, 监督的面 很宽。怎样进行监督?党有党纪,政有政纪,国有国法。总起来说, 主要的可以说 有 四 种 监督 : 一 是党 内 监督 。 我们 党在国家政治 生活 和 社会生活中居于领导 核心 地位 ,很多方面工作的好 与坏 、 成绩与 问题,往往同党员、9 特别是党

17、员干部分不开。党有党章、党纪。 党员 违反党纪的, 当然是 党组织 处理 的事,党的 纪委 是专管这种事的。 二 是 行政 监督 。 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工作的 好 与坏、成绩与问题,政府最了解。违反政纪的,由政府去 处理 。在政府内部,有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有政府对所属部门的监督,还有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 三 是 司法 监督 。 违法犯罪的,谁管?司法机关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 基 本原则,已经写进 宪法。不论是谁,党员、非党员,领导干部 、普通公民,只要 违 法犯罪,都要依法惩处。 四是 人大监督。 人大 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8、这种 监督 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 在 国家 制度中 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 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 它监督 什么? 一 个 是法律监督,一 个 是工作监督。所谓法律监督,就是:不论 同级政府 , 还是 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如果 他们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 是违法 的 或 者 不当的,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 有权力、有责任予以撤销,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所谓工作监督,主要是 监督 一府两院在履职活动中是否违宪违法,是否正确执行国家 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此 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

19、,确保公民、法人和其10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人大常委会受不受监督?受监督。人大常委会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代表受谁监督?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监督。 经过长期实践和理论思考,我国已经建立并在 不断 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行政监督制度、司法监督制度、人大监督制度。此外,还有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等。特别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形势下,社会公众 通过网络 对权力 行使 的监督作用之 大 不可忽视 ,是一个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的一个新课题。这些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监督体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证明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行之有效的。 总之,为了 切实 解决有些国家 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 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 有关方面各负其责 、 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 整体功能 ,才能 把问题处理得比较好、比较恰当。 三、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 人大常委会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是要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 是三者有机统一的 根本 制度 安排 。监督法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 在总则中 明确地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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