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在申请提取时填写。 2、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填写个人公积金龙卡收款账户信息,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填写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3、本表填写一式二份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职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 4、本表可在济 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下载打印。 提取申请人填写 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 存 账 号 单 位 全 称 个人住房 公积金账号 职 工 姓 名 身份证 号 码 提 取 原 因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商品房 二手房 拆迁安置房 集资建房 农村自建房) 2、离休、退
2、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或已纳入托管户管 理满一年的; 5、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 6、出境定居的; 7、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 8、租住本市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商品住房)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 12、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 类型 部分提取 销户提取 申请提取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收款账 户信息 提取方式 转 账 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单位审查核实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意见 兹证明该职工为我单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因属实。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电话: 代办人签字: (盖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本 金 ¥ 利 息 ¥ 核准金额 ¥ 受理人签字(章): 复核人签字(章): (盖章) 年 月 日 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