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山县影山镇翁台村茶叶种植项目(二次) 询价通知书 项 目 编 号: JHZX【 2018】 ZCS2XJ 采 购 人: 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 八 年 七 月 目 录 第一章 . 1 采购 公告 . 1 第二章 . 5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 则 . 8 (三)询价通知书概要 . 11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 12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 13 (六)投标保证金 . 13 (七)开标和评标 . 14 (八)无 效标、废标 . 15 (九)质疑及投诉受理 . 16 (十)代理服务费 . 17 (十一)授予
2、合同 . 18 第三章 . 19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9 第四章 . 22 询价内容及成交原则 . 22 第五章 . 25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25 第六章 . 31 报价文件参考格式 . 31 1 第一章 采购 公告 2 独山县影山镇 翁台村茶叶种植项目(二次) 采购 公告 1、项目名称 : 独山县影山镇翁台村茶叶种植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JHZX【 2018】 ZCS2XJ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 :陈瑞、石微微 5、项目联系电话 :0854-8810555 6、采购方式 :询价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茶叶种苗采
3、购 ( 2)采购数量 :1320000 株 ( 3)采购预算 :462000.00 元 ( 4)最高限价 :462000.00 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 6)交货 时间或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 考察 等) : 详见询价通知书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投 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 2)
4、具有 有效的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述有效资料 (原件) : ( 1) 有效的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 2) 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3)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
5、 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 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据; 注:报名时提交上述 资料原件 ,验后即还。报名时需准备 一 份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 , 报名时提交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贵州省独山县独山大道北 50米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C 区 25 号)。 报名时间: 2018 年 08 月 07 日 09:00:00 至 2018 年 08 月 13日 16:00:00 9、特殊资格要求:无 10、获取询价文件信息 : ( 1)购买询价文件 时间 : 2018 年
6、08 月 07 日 09:00:00 至 2018 年 08 月 13 日 16:00:00 ( 2)购买询价文件地点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贵州省独山县独山大道北 50 米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C 区 25 号 )。 ( 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 4)询价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 1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2018 年 08 月 14 日 10:3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2018年 08月 14 日 10:30:00 13、开标地点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独山县分中心( 贵州省独山县独山大道
7、北 50 米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 楼 ) 14、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 5000.00 元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18年 08月 07 日 09:00:00 至 2018 年 08 月 13 日 16: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汇款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 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县支行 帐 号 : 52050165693600000045 4 15、 PPP 项目 :否 16、采购人名称 :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独山县影山镇 项目联系人 : 梁欢 联系电话
8、:13508509024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1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都匀市剑江中路 64 号 项目联系人 : 陈瑞、石微微 联系电话 : 0854-8810555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独山县影山镇翁台村茶叶种植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 JHZX【 2018】 ZCS2XJ 3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4 采购预算
9、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462000.00 元 最高限价: 462000.00 元 5 供应商资格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 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 3) 具有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后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
10、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 8 质量标准 保证所提供的是正规渠道的产品,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9 采购范围 询价通知书所示范围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1 报价文件的 份数 纸质文件 肆 份(正本壹份,副本 叁 份) ,电子文档壹份( U 盘或者光盘 )。 12 报价文件 的编制 报价文件 正本、副本必须正式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详细目录和页码,以便专家审查。 7 13 报价文件 密封及标记 纸质文件正(副)本密封在
11、一个包封套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另外的封套内。 共 贰个 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 商单位章 (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报价文件内容: (纸质文件正副本 /电子文档)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谈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注: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4 报价 文件的 递交 ( 1) 报价 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贵州省独山县独山大道北 50 米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 楼) ( 2) 报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
12、8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前 (北京时间) 15 询价时间及地 点 ( 1) 时间: 2018 年 08 月 14 日 10:30:00 ( 2)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 仟元整 ( ¥ 5000.00 元) ,可以是转账、支票或汇票。支票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开出,由投标申请人进账,投标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不论任何理由,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收取投标 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 : 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3、司独山县支行 帐 号: 52050165693600000045 保证金到账及收据换取时间: 2018 年 08 月 13 日 16:00 时 前。 17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可在公示的同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 ,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 投标 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 18 代 理服务费 ( 1) 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 2)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场租费等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 3) 代理服
14、务费:按成交金额基数的 1.5%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一次付清。 19 发布公告的媒 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20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 注: 询价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询价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带“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总 则 1、 名词解释 1.1 “采购人”: 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 。 1.2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 “供应商”:响应询价、购买了询价通知书
15、,并递交了报价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 “有效供应商”: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未出现询价通知书中“无效投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供应商。 1.5 “询价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6 “成交供应商”: 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 1.7 “货物”: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8 “供货期”: 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 供货 及安装的期限。 1.9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询价通知书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10 “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之前缴纳 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