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柳林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
2、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柳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柳林”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 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 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吕梁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
3、线索。 截至目前 ,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 456条、固定宣传展板 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 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 489 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 42 条。通过 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工作总结 呼和浩特日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城区公安分局紧紧扭住彰显打击信心决心、震慑违法犯罪、发动人民
4、群众、展示工作成效、净化社会风气主线,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持续开展宣传,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的社会舆论 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宣传舆论工作有序有力。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工办、刑侦、网安、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舆论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严明纪律。制定了新城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工作纪律,同时,对案情披露和媒体采访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宣传报道审批权限和报道范围,明确了宣传重点和范畴,重申了公安新闻宣传纪律。 三是正面引导,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新媒体和公安自媒体,对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打击成效和
5、典型案例展开全面宣传报道,全方位 彰显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信心、决心和能力。通过在各社区、乡镇广泛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为全社会凝心聚力、警民同心打赢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您好,请问是李代表吗?我院近日将开展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请问您能抽空莅临我院观摩监督宣判现场吗?”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溆浦法院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颇具 成效。 一是协调县级媒体宣传报道,联合溆浦县广播电视台、溆浦红网等县级媒体,围绕该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举措和成效,进行典型报道。 二是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案件审理宣判,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并充分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大本院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微博、官网等新媒体方式推送宣传信息,并积极向市级纸媒沟通联系,利用媒体扩大宣传范围,表明该院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据悉,为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溆浦法院相关部门认真策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继续全方位、 多角度对该院开展的“扫黑除恶”各项行动进行深度宣传。利用媒体力量大造舆论声势,宣传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弘扬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