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田径协会 田径场地 划线师 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引导 田径场地 建设规范化管理, 提高田径场地的划线质量 ,规范 划线师 的 执业行为, 依据 最新 田径竞赛规则、 国际田联 田径场地设施标准手册 和中国田径协会合成跑道田径场地验收办法 等 , 制定 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田径场地 划线师 (以下简称 “划线师 “),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参加 中国田径协会 田径场地 划线 工作 的专业 人员。 第 二 章 划线师 的培训与考核 第 三 条 中国田径协会每 2 年举办一次田径场地划线 师 培训。 第 四 条 划线师 培训报名基本 条件 : 1、
2、 60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 受聘于国内 的 田径场地建设或设计 企业单位,有较为丰富的田径场地划线工作经验 ; 3、 自愿 接受中国田径协会的监督 和 管理 。 第五条 划线师 培训 报名 需提交如下 资料 : 1、 所在企业的推荐函(见附件 1); 2、 企业出具的聘用合同 复印件 ; 3、 身份证 复印件( 正反面 ) 。 第 六 条 划线师培训及考核内容 1、 划线师理论 培训 内容包括:田径竞赛规则、田径场地(室外田径场和室内田径场)设计布局、 点位线计算、 划线 测量 仪器 的使用、田径场地面层材料基本 常识 、中国田径协会合成跑道田径场地验收办法等 ; 2、 划 线师 操作培训
3、 内容包括 :全站仪 或经纬仪 和水准仪 的使用、田径场地整体方位的确定、田径场地点位线的测量 、放线 与划线 ; 3、 培训结束后将 进行 考核 (含理论部分和实践操作) ,考核 合格 者 ,由中国田径协会 颁发 划线师 合格证书 ; 4、 未通过 考核者 需 重新 参加 下一次 培训 并进行 考核 。 第三章 划线师的注册 第 七 条 划线师 合格证书 每年注册一次,届时将 对 划线师 的 工作进行审核 。 划线师的注册时间为 : 每年 的 1 月 1 日至 1 月 31日,逾期不予办理注册 。 第 八 条 注册 要求 划线师 应 将 如下资料 邮寄至中国田径协会进行审核 (邮寄地址见附件
4、 2) : 1、 中 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划线师 合格证书 ; 2、身份证复印件; 3、 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 审核内容包括: 1、 1 年 内参与 田径场地 划线 , 且经中国田径协会验收通过的 400米标准场地工程 证明材料 , 场地数量 应 不少于 2 个 ; 2、 2 年内参加 过 中国田径协会组织的 划线师 培训 且考核合格 ; 第 九 条 划线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 视情节严重程度, 予以 通报批评、 暂缓注册或终身取消注册资格等处罚,侵犯到中国田径协会利益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1、 通报批评: 划 线 误差 距离 4cm 的错误 在 5 10 处 间(包括 5处和
5、10 处) 的情况。 2、 暂缓注册:未满足第八条注册要求的 情况 ; 1 年内得到 2 次通报批评 处罚的情况 ; 划线 误差 距离 4cm 的错误多于 10 处 的情况 。 3、 终身取消注册资格 :不服从中国田径协会指派和管理,以及其他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第十 条 暂缓 注册 的 划线师, 须 参加下一次 培训 , 考核 通过 后 方可 重新申请 注册 。 第 四 章 划线师 的 执业 管理 第 十 一 条 划线师的执业范围 如下 : (一) 田径场地 划线; (二) 田径场地 划线技术咨询; (三) 划线 指导和监督 。 第 十二 条 所有 提交中国田径协会申请验
6、收的报告中,须由该 工程项目 的划线师 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十 三 条 中国田径协会建立 注册 划线师信息库 ,对人员和执业情况进行 监督和 管理 ,注册 划线师 名单 由 中国田径协会 在 官方网站 上对外公告 。 第十 四 条 划线 工作要求 划线师 应以 严肃 、 认真、 公正 、 科学、 准确 的态度参加 田径场地的 划线 和申报 工作,对自己 所划场地 承担责任。 第 五 章 附则 第十 五 条 本办法由中国田径协会负责解释。 第 十六 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田径协会 2015 年 9 月 10 日 附件 1 推 荐 函 姓名: XXX, 身份证号: XXX, 受聘于 我公司 并 担任 XXX职 务 , 从事 划线工作 已 满 XX 年, 特向中国田径协会提出申请参加划线师培训班。 特此函告。 企业名称( 盖章 ) : 2015 年 月 日 附件 2 中国田径协会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田径协会市场开发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 甲 2 号 ,体育医院旁 邮编: 100763 联系人:李国卿 电话: 010 87183452 传真: 010 67140801 电子邮箱: QQ 号: 106319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