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温州大学 生活区 A 区 人才周转房 使用 规定 ( 试行 ) 一 、申请对象 未分房 (含已分房但学校未 交付 钥匙的)的 校编 引进人才 。 二、入住 类别 1 学科 领军人物 、 学科 带头人 及外籍教师 可申请精装 房 1 套 ; 2 已婚 的 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的 引进人才 可申请简装 房 1 套; 3. 单身 的 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的 引进人才 可申请 1 楼简装 房 1个 单间。 三、申请程序 (一)集中申请 房子装修完成后,不同 入住类别人才 根据 学校统一安排来 集中 申请。 1. 申请人填写 租赁申请预登记 表, 经 所在 学院或部门 审核后 ,在截止日之前 报国资
2、处。 2. 人事处 、国资处审核后在校园网 内 公示 7 天。 3. 同一 入住类别 的 申请者 采取抽签方式 确定选房次序 , 选房后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二)零散申请 平时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申请人填写周转房 使用 申请表 后 , 按照 来校报到时间的先后次序 由学校 给予安排,选房后办 理有关入住手续。 四、使用期限和使用费标准 1. 周转房使用期限不超过 3 年,协议约定使用期满,须按期办理退房手续。 2. 使用期限内,申请人或其配偶享受到福利性分房,须在领取钥匙之日起 4 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 3. 周转房使用费按签订协议当年规定标准执行,每年核定一次。2013 年 精装套房 120
3、0 元 /月 ,简装套房 800 元 /月,套房单间 400 元 /月 。 每半年 缴纳 一次,先缴费后使用 。 4. 申请人在签订使用协议时,需缴纳 使用 保证金 ,精装 2000 元 /套 ,简装 1000 元 /套。 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不涉及赔偿或违约事项,在退房时退还使用人。 2 5. 使用人须 自行承担水电费、有线电视开通 与 使用费、网络费、电话费等费用。 五、日常 管理 1 后勤集团 公司凭 调拨单办理 教师 入住手续, 同时负责 楼幢安全、卫生保洁、 资产管理、 设施 设备的维护与 维修、水电收缴等 工作 。 2 周转房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转租、转借(含亲属),
4、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和非法活动 ;协议期满,须按时办理退房手续 。违规者 ,学校有权单方 取消使用资格 ,勒令 限期搬 出 ; 同时 违规期间, 学校 有权 按使用费的 3 倍收取 违约金 ,并 可从工资津贴中扣缴。 3 协议期内,须按期缴纳使用费 ,逾期不缴纳的,学校 可 从使用人的工资 津贴 中扣 缴逾期使用费 ,并 可按协议规定 收回周转房的使用 权 。 4. 使用人一般不得对周转房进行装修。若需 要 装修 的必须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学校 及后续入住者 不承担任何装修费用及补偿 费 。 5. 擅自 改变房屋结构 、 破坏 各类设施 与家具电器 的,由使用人全额赔偿损失 , 赔偿费用 可从 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 可 从 工资中扣除 。 6. 因统一规划及其他公共原因需 收 回住房,学校须提前两个月发放 通知,使用人应按要求及时将房屋退还 学校。 六、 其他 未尽 事宜,参照温州大学周转房管理细则(试行)(温大行政 2012 63 号) 、温州大学人才引进规定(温大行政 2012288 号) 执行。 二 O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