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范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采购编号: GJGL-17143 采购单位:范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技术要求 .15 第四章 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 .1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 年范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范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 2017 年范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2、谈判相关信息: 1.1 项目名称: 2017 年范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 1.2 采购编号: GJGL-17143; 1.3 采购内容: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 ; 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30 万元; 1.5 交 货期: 20 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 合格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3、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3 投标单位须具备全国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 2.4 业绩:具有 2016 年度以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业绩;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年 1 月 5 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 8:30 12:00,下午 15:30 18:00(北京时间)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3.2 竞争性
4、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3.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 /套,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3.5 其它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并胶装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供应 商资格要求处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存复印件 2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信息: 4.1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
5、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下 午 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4.2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范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0393-526628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703930101 4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知
6、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说 明 和 要 求 1 项目名称 2017 年范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 2 采购人 范县国土资源局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采购预算金额 30 万元 5 交货期 20 日历天 6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 质量要求 合格 8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9 联合体谈判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 备选谈判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和多个报价。 11 签字盖章 谈判响应人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12 谈判总报价 谈判总报价为:目的
7、地交货价,包括:设备和原厂服务的价格、全部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费用等。 相关费用(由成交 人承担的费用):包括运保费、伴随服务费和成交服务费。 13 谈判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下 午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4 谈判有效期 谈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5 谈判保证金 无 16 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电子版 1 份 。 17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包谈判响应性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谈判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 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地点 濮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
8、中心(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19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性文件 否 20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下 午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2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3 人( 由采购单位代表 1 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组成。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22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23 本次招标事宜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703930101 24 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
9、 。 2、 缴纳 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缴纳 。 25 监督 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监督权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价的 5% 6 1、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 服务 采购谈判。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 的采购人是范县国土资源局。 2.2 “采购代理人”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人是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
10、理人”的统称。 2.4 “谈判响应人”系指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规划编制、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工作日”系指日历天数减去其间法定公休日的天数;没有明确说明的“日”、“天”,均指“日历天”。 3. 合格的谈判响应人 3.1 合格的谈判响应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 2 条 的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2)向采购代理人构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 3)遵 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 4)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3.2 一个谈判响应人只能提交一份谈判响应性文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谈判响应人不得与本次谈判项目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 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谈判费用 谈判响应人参加谈判的一切费用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 2、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1)竞争性谈判公告; ( 2)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 3)采购技术要求; ( 4)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 7 ( 5)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谈判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谈判响应人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响应人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进行(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3 个日历天,则需延
13、长谈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谈判响应人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谈判截止日期 3 日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视情况在谈判截止时间 3 个日历天(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3 个日历天,则需延长谈判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谈判响应人,并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在谈判截
14、止时间前,采购单 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谈判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谈判响应人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谈判前答疑会。答疑会的时间,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谈判响 应性文件 8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语言 8.1 谈判响应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性
15、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因翻译错误导致的风险,由谈判响应人承担。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项目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谈判货币 8 本次谈判项目的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谈判(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2. 知识产权 12.1 谈判响应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
16、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谈判响应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谈判响应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谈判响应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谈判响应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总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谈
17、判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谈判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载明。谈判响应人编写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商务部分 谈判响应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13.2 报价部分 谈判响应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谈判报价函”。 本次谈判报价要求: ( 1)谈判响应人的报价是谈判响应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谈判响应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2)谈判响应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
18、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谈判处理。 13.3 技术部分 谈判响应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 14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 14.1 谈判响应人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 判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有明确格式要求的,谈判响应人不得以“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谈判响应人提供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响应性文件由谈判响应人自行编写。 15谈判保证金 15.1 谈判响应人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联合谈判的,由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提交谈判保证金,对
19、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方式,见谈判响应人须知 前附表第 15 条。 9 15.3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 缴纳 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拒绝。 15.4 谈判响应人所 缴纳 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 谈判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其 缴纳 的谈判保证金: ( 1)如果谈判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
20、性文件。 ( 2)由于成交 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3)谈判有效期内,谈判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人不能修改其谈判响应性文件,关于谈判保 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谈判响应
21、性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谈判响应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谈判响应性文件。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7.2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谈判响应性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可能视为无效谈判。 17.4 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不得有活页,并编制目录。 17.5 谈判响应性文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人单位“盖章”或“签章”的,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签名;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签字和盖章均可。 17.7 谈判响应性 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谈判响应人应在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谈判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