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秘书用)1、由答辩人或答辩秘书将定稿并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提前一周送至答辩委员处;2、经费使用安排:答辩费额度为每位答辩委员 100-300 元/人(含交通费) ,答辩秘书为80-100 元/人。3、准备好以下材料:(1)答辩前需完成的学位申请审批书,其中导师、导师组长、二级学院、分委员会主任均要签署意见,否则不能进入答辩程序;(2)已收到评阅人意见的论文评阅意见书 2 份,对于抽中盲审的论文应收到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3-5 份);(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选票( 3-5 份) (注:答辩委员会选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须加盖二级学
2、院公章,否则无效) ;(4)起草答辩决议书(草案) (答辩秘书根据评审人评审意见,会同答辩人导师共同起草) 。4、做好答辩记录,汇总评分表与表决票,并将答辩委员会修改并定稿的答辩决议和答辩记录填入有关表格;(请注意,答辩委员会决议需要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5、为每位研究生准备一个资料袋装答辩材料,请将答辩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具体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 份)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若干份)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若干份)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表 、 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6、会同答辩人本人提交申请材料至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统一交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