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妇幼保健所医疗器械采购重新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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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绩溪县妇幼保健所医疗器械采购重新招标采购编号:JZC201211采购人:绩溪县妇幼保健所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12 年 10 月 25 日2目 录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妇幼保健所需要的一批医疗器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妇幼保健所医疗器械采购重新招标。2.采购编号:JZC201211。3.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内容及预算:5.1 采购清单序号 名 称 规格及参数 单位 数

2、量 交货地点1 全自动全干式超声骨密度仪 台 12 电动手术床 台 13 尿液分析仪 台 14 数码电子阴道镜 台 15静电吸附豪华移动式动态空气消毒机台 16静电吸附壁挂式动态空气消毒机台 17 小型多参数监护仪 台 18 多参数监护仪详见招标文件台 1绩溪县妇幼保健所5.2 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 41.5 万元。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46.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生产厂商投标的,需取得全自动全干式超声骨密度仪及电动手术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

3、授权;6.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招标文件的发售:7.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7.2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7.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8.投标保证金:8.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 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8.2 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8 时 3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

4、将拒收。10.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在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11.联系方式:采购人:绩溪县妇幼保健所5联系人:汪建三 联系电话:0563 - 8162953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绩溪县木牌楼 10 号(适之街华阳派出所隔壁)联系人:程克云 胡奇勇 联系电话:05638166637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12 年 10 月 25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妇幼保健所医疗器械采购重新招标;项目编号:JZC201211。2采购人:绩溪县妇幼保健

5、所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投 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生产厂商投标的,需取得全自动全干式超声骨密度仪及电动手术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000元。5 采 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1.5 万元。6投 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 元;2.投标保证金应于

6、2012 年 11 月 15 日 8 时 30 分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3.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 号:1317096009200043563。(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3)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7投标中心 JZC201211 号招标采购保证金)。4.投标人汇(转) 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 现场踏勘:无8

7、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 2012 年 11 月 9 日 17:00 前(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 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绩溪县招投 标网” 上发 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

8、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公布 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 投 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 投 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12 投 标 截止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3 开 标时间 :201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开标现场验证:1.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9、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原件;1.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为原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 为原件;81.4 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由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审查 ,如投标文件中已提供且有效的视同已在现场提交。以下情形下提供下列 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或遗失等情形

10、的,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 证件的主要信息。2.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2.1 投标人 2010 年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政府采购或医院采购的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 明。其中:同 类项目是指与投标人本次主要投标货物(指全自动全干式超声骨密度仪)的标的、品牌相同,配置同等及以上的项目。2.2投标人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3上述业绩、资质应当为投标人本身的业绩、 资质。投 标人没有在开标会上提交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交的材料与要求不符的,在评标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3.上述第1、第2条所指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与身份证件核对后,身份证件退还投标人代表,其余材料将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清点、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后退还给投标人。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xuancheng/)、绩溪县招投标网()。17中标通知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8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

12、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9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 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 ;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设备运行正常付合同总价的60%;余款作9为质保金,如货物运行正常则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付清。20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金额:4000元;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标货物及安装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 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 还 。(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验收单,验收单在 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 )21 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1.总 则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

13、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 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1.2 定义1.2.1“集中采 购机构” 是指受采 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 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1.2.2“采购人 ”是指采购单 位绩溪县妇幼保健所。1.2.3“供应商 ”是指对本次招 标采购项目表现 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1.2.4“投标人 ”是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 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招标采 购单位” 是指采 购人或集中采购 机构。1.2.6“货物”是指中标方按招 标文件规定, 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 备品 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

14、为 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技 术资料)。具体 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1.2.7“服务”是指招标文件 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 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技术 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0第三章。1.2.8“项目”是指中标人按招 标文件规定向采 购人提供相关货物、服务。1.2.9“无偏离 ”是指投标 承诺与招标要求完全一致; “正偏离”是指投标承诺优于招标要求;“ 负偏离” 是指投标 承诺低于招标要求。1.2.10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1.3

15、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4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条。其中:生产厂商以他人生产的货物(指全自动全干式超声骨密度仪或电动手术床两类货物)投标的,需取得该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中国境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方具 备投标人资格。1.5 投标委托投 标 人 代 表 参 加 开 标 会 须 携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如 投 标 人 代 表 不 是法 定 代 表 人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具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1.6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 转包与分包本 项 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9 现场勘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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