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操作细则根据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肇府办发 2015-号)要求,为加强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操作细则。一、资金托管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委托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与辖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转贷资金托管协议,并在已建立转贷资金业务合作关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开立专项资金结算账户,指定为专用托管账户,委托合作银行托管转贷资金。合作银行按托管协议约定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与回收、收取资金使用利息等金
2、融服务。服务中心与合作银行、企业签订转贷资金使用协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为企业提供转贷资金,转贷资金用于企业归还银行到期存量贷款,企业续贷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本笔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实贷实付方式将企业续贷资金直接转入转贷资金专户。二、使用要求转贷资金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优先用于支持参加我市风险补偿金的贷款项目。转贷资金只向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偿还到期贷款,且银行认为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提供。对于流动资金充足、自身具备偿还能力或能通过社会渠道以较低成2本筹集偿贷资金的企业,不得申请本转贷资金。(一)对象和条件1.在肇庆市辖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小企业划
3、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2. 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涉诉或查封冻结扣押情形。3.企业确实存在流动资金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同意给予续贷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二)使用期限、额度及费用。1.企业使用转贷专项资金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转贷资金单笔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 1000 万元,同一企业申请转贷资金的次数每年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2. 转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使用转贷资金的企业应缴纳使用费,为充分提高转贷资金的运转效率,采取差别化收费方式,转贷资金使用前 5 天的日综合费率为转贷资金额的 0.2
4、,第 6 日起日综合费率为转贷资金额的 0.3。三、申请审批流程(一)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在贷款到期前 30 天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续贷和使用转贷资金的申请,如实完整填写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 1)。3(二)银行审核银行应在 10 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是否续贷,如同意续贷,则制订续贷情况说明(附件 2),并连同申请表、企业即将到期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报服务中心审批。(三)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中心在收到合作银行提交的企业申报资料后,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借款企业的转贷资金使用申请。(四)签订三方协议在合作银行审核、服务中心审批同意企业的转贷资
5、金申请 5 个工作日内,由服务中心、合作银行、借款企业签订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附件 3),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五)资金划转1.使用协议签订生效后,合作银行再次核对借款企业信息,并将服务中心托管将本行的转贷资金按协议金额偿还企业到期贷款;贷款偿还后,合作银行应在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结续贷手续并下放续贷资金,并在续贷资金下放到企业贷款账户后,实时划转到服务中心在本行开立的托管账户,用以偿还企业借用的转贷资金。2.合作银行和国土、住建部门应指定专人为我市转贷资金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并建立紧密联络机制,以便合作银行在办理企业抵押物的解押、续押手续时无缝
6、对 接,防范风险。4四、其他事项合作银行应将每笔转贷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服务中心备案。附件:1.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2.续贷情况说明3.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附件 2-1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企业名称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手机联系人 电话/手机原企业贷款用途贷款银行 申请金额(万元)申请专项资金事由及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企业承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若未能按时足额归还转贷资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2.同意按照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操作细则有关规定支
7、付转贷资金使用费)贷 款 银 行 审 核 意 见 :6签字(盖章):年 月 日 服务中心审批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 注:本申请表正反两页打印,一式叁份,服务中心、合作银行、申请企业各一份。附件 2-2续贷情况说明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7企业在我行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于 年 月 日到期,企业已于 年 月 日申请办理该笔贷款续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续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的续贷条件,我行同意为该企业续贷此笔贷款,并保证在收到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后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内办结续贷手续及下放
8、续贷资金 万元(小写)。二、此笔贷款归还时使用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小写) 万元,我行保证在协议签订生效后,再次严格核对借款企业信息,并将服务中心托管将本行的转贷资金按本款约定使用金额实时扣款,偿还企业此笔贷款;在续贷资金划转到企业贷款账户后,实时划转归服务中心在本行开立的转贷资金托管专户(开户行: ;户名: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专户;账号: 。银行负责人(签字):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注:本说明一式两份,服务中心、合作银行各一份。附件 2-3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甲方(贷款企业): 8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乙方(贷款
9、银行): 地址: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丙方: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根据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肇府办发 2015-号)精神,甲方因临时资金周 转困难,特申请借用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用于归还在乙方的到期贷款,乙方、丙方为解决甲方的实际困难,并维护转贷资金的安全运作,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贷资金的借用和归还甲方在向乙方提出续贷申请并取得同意续贷的情况说明后,向丙方提出转贷资金使用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由丙方将转贷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临时借予甲方用9于归还乙方
10、贷款。贷款归还后,乙方向甲方下放续贷资金,甲方以续贷资金归还丙方借款。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及时偿还第一条款项下的丙方借款,在乙方将续贷资金存入甲方贷款账户后,同意该笔资金用于偿还丙方借款,不用于其他用途,并同意银行实施实时划扣。(二)在归还丙方借款前,不在账户资金收支上设置任何妨碍乙方和丙方履行本协议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 (三)全权委托乙方将续贷资金实时划转到丙方指定托管账户。(四)使用转贷资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资金使用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20%,计息日暂定 5 天,由丙方在转贷资金划转前一次性(不可采用本票结算方式)向甲方收取,
11、按实际天数多退少补。如发生逾期,按收费标准的 2 倍加收资金占用费。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一)协助丙方开立转贷资金专用账户,并向丙方提供账户信息:开户行: ;户 名: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专户;账号: 。10(二)在收到丙方转贷资金后,审核并确认丙方汇款信息。如与申请事实不符,应及时与丙方联系,退还转贷资金;如相符,应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甲方还款、续贷及实时偿还转贷资金。(三)按本协议约定,在丙方将转贷资金划至乙方专用账户时,承诺对到账的资金安全负全部责任。(四)在下放续贷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到甲方贷款账户时,实时划转到丙方指定托管账户。(五)如由于乙方原因使该笔续贷资金无法实时、足额划转到丙方指定托管账户,导致转贷资金损失,乙方承担该笔转贷资金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一)受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委托,托管转贷资金和完成转贷资金的收支,并代收本金和利息。(二)应在乙方设立转贷资金托管账户:开户行: ; 户 名: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专户;账号: 。(三)收到乙方审核的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续贷情况说明、企业即将到期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