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十项必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1120”、汕尾市海丰县“12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 2018 年全国“两会” 结束,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 十项必查” 消防安全 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既定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十个主要环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伤亡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时间
2、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年全国“两会” 结束。三、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四、检查内容(一)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建筑工地临时供、用电线路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开关应选用合格电气产品。(二)电线套管。在建建筑供、用电线路均应根据国家电气技术标准,采取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外墙设置防盗铁栅栏一律拆除,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 1 米、0.8 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四)合用场
3、所物理防火分隔。建筑工地住宿场所、办公区域应与施工场所分开设置。(五)违规住人彻底搬离。未竣工建筑物内不得违规住人,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搬离。(六)清理电动自行车。建筑施工场所内部均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理。(七)拆除木质阁楼。建筑工地内部均严禁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八)拆除易燃材料。建筑工地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九)工地宿舍明确消防管理责任。所有在建工地必须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专职宿舍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宿舍活动板房阻燃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并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和足够灭火器材。(十
4、)施工现场落实消防安全保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实施现场看护,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和足够灭火器材,保障临时消防用水,依法依规实施动火作业,确保施工用电安全。五、工作安排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检站检查,市住规建局督查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 月 15 日前)广泛宣传发动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所承接的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查问题,找隐患,并制定“ 三定 ”措施,全面 进行整改,及时 消除火灾隐患。(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全国“两会”闭幕
5、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检站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有针对性组织对管辖的所有在建项目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 5 日内)市住规建局将对全市在建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抽查、督查。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期间,历来是我市火灾易发多发期,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质检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认真组织一次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找准薄
6、弱环节,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奖惩问责。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质检站要严格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项目,应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一般隐患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自查自纠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在市住规建局及市安监站的网站上通报。(三)建立台账,及时反馈信息。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安监站、市质检站应建立隐患台账,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 20 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 年全国“两会 ”结束后 3 日内上 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