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学院 2018 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根据学校“关于 2018 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精神,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年度考核办法 (浙商大人2011133 号)文件,确定经济学院 2018 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程序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1、2018 年 12 月 28 日前各位老师将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填好交院办(注意:考核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不要加宽,本人签名) 。2、在第 18 周前学院召开考核工作会议。 3、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算教师 2018 年的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考核按2018 年二个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分的平均分数情况确定。4、2019 年 1 月 8
2、 日前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等级。5、2019 年 1 月 10 日前考核表交校人事处。二、考核等级排序原则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教学科研人员、行政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数的 20%。2、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平时工作表现权重比例分别为50%、 40%、 10%。也就是这三项工作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如 60 位教师参加考核,科研分最高者为 60,最低者为 1,相同分的并列,乘以权重 50%;同例,教学分也依次排列,乘以权重 40%;工作表现乘以权重 10%) ,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人员。3、教师的科研分按照学校的科研分计算办法计算得分;教
3、学分在完成规定工作量350 课时/年/人的情况下,按教学质量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平时工作表现由学院领导和全体行政人员按照 10 分制(小数点后保留 1 位)给每个教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数。4、行政人员的考核分确定原则:请全体教师按照 100 分制给每个行政人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数,占总分的 45%;院领导给行政人员打分的平均分占总分的 55%。二者相加后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人员。三、学院成立 2018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系、室第一负责人组成。四、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五、以上考核办法于 2018 年 12 月 17-19 日由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通讯讨论决定。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