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周考试监考人员职责1.监考人员须提前 20 分钟到场,监考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及考试用品,检查试卷份数、装订有无错误;流动监考到指定考场巡检。2.流动监考负责指导和检查学生就座,并要求考生将考试证件放在桌面指定位置备查;清理考生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包、衣服等物品),不得放在座位旁边或窗台上,要求在讲台前集中放置;考试期间必须全程在所负责的考场中进行不间断巡视监考,不得在考场外聊天或滞留;负责协调处理所负责考场内的突发事件。为方便监考与流动监考之间的联系沟通,请流动监考到达所负责考场后将个人联系电话留给相应考场的监考。3.监考负责考前检查考生考试证与其身份是否相符(考生证件要求:正常考
2、试的学生持考试证,重修考生持考试证和重修证,延长学制考生持身份证),宣读考生注意事项,发放、回收试卷。4.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考试期间应巡视考场,不得中途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允许非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例如玩手机、听音乐、看书看报、阅卷等,不得在楼道中聊天、吸烟等。5.如发现考生违纪,应立即中止其考试,当场宣布该考生违纪,成绩扣 20 分,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后,两名监考员签字,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教务处。6.如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中止其考试,收回其试卷,保留作弊证据,当场宣布该考生作弊,成绩无效,令其离开考场,在考场记录单中记录,两名监考员签字,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3、教务处。7.考试结束时,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回收并检查试卷份数,试卷份数和考生人数应相符,试卷收齐点清后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8.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随试卷交回。9.监考人员因故不能监考,应事先说明,由所在学院(系)调换,并报教务处备案。10.注意事项:(1)试卷下发后要求考生把姓名、班级、学号填写完整以备检查,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 15 分钟。(2)考场内突发事件处理: 考生临考前丢失考试证的,与辅导员联系,开具带有班级专业等学籍信息和考生照片的考试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院系骑缝公章,附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临考前考试证、身份证均丢失的,与辅导员联系,开具带
4、有班级专业等学籍信息和考生照片的考试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院系骑缝公章,辅导员到考场确认考生身份,并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无考试证、身份证、考试证明的禁止参加考试。考生注意事项(下划线的文字需要宣读)1.考生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迟到 30 分钟者不准入场,视为旷考,试卷下发后把姓名、班级、学号填写完整,考试进行 30 分钟后,方允许交卷出场。2.考生凭学校统一制发的石家庄铁道大学考试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靠近过道一侧的桌面上方,以便检查。不带考试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要求就座。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按时交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5.考场内不准谈话,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6. 考生不允许将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禁止学生带手机参加考试,如有发现携带手机者,按违纪处理;考试中使用者,按作弊处理。7. 考试中不准使用自备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使用不透明的文具袋或者文具盒。8. 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面上,等监考教师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才可以离场。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9.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10.考生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