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方案征集(选)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城乡规划、建筑、市政交通工程等设计方案征集(选)及专家评审二、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青岛市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征选及专家评审暂行办法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受理单位:青岛市规划设计评审中心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 55 号 1203 房间服务电话:053283893202 邮箱:四、办理条件1、按照青岛市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征选及专家评审暂行办法 (青规字2009121 号)的规定,需进行方案征选及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城市重要区段的重要建设项目。3、城乡规划主
2、管部门明确需进行方案征集和专家评审的项目五、申请材料1、 青岛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征选登记申报表2、 项目受权委托书3、 设计方案征选文件4、规划审批相关文件六、基本流程(一)征集(选)人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资料;(二)征集(选)人与评审中心经办人员共同编制征集文件和征集(选)公告;(三)在各知名网站发布征集(选)公告;(四)征集(选)人接受设计单位报名;(五)征集(选)人组织有关单位、专家进行设计单位资格预审,确定入围单位(参选人) ;(六)征集(选)人及评审中心经办人员向入围单位发放征集文件(含设计资料) 、组织踏勘现场、现场答疑;(七)参选人按照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方案成果(包括文本、光盘、效果展板、模型等) ;(八)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报告。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青政发200850 号关于降低经营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岛政发200940 号关于继续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告 ,不收取费用八、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1 个工作日(不含方案设计时间)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青岛市规划设计评审中心(香港西路 55 号 1203 室) 。(二)电话咨询:0532-83893202,8389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