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2016年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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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资兴市 2016 年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肉及肉制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制售违法犯罪行为,严防肉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清查、销毁问题肉及肉制品,切实消除违禁物质超标肉、注水肉、病死肉、劣质肉、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严查违法案件,严惩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有效保证全市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二、整治重点全面排查肉类食品从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对养殖场

2、、屠宰场、肉类批发市场及肉类储藏冷库、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重点检查和打击以下违法行为:(一)无证生产加工、销售肉制品和私屠滥宰及定点屠宰不规范等行为。( 二 ) 食 品 动 物 养 殖 过 程 中 违 法 添 加 非 法 添 加 物 、 使 用禁 用 兽 药 、 原 料 药 、 人 用 药 及 违 反 兽 药 休 药 期 规 定 使 用 兽 药等 行 为 。(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的行为。(四)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的行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亚硝酸盐、防腐剂等食

3、品添加剂的行为;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标准的行为。(五)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6)食品经营单位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及肉制品;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 (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腐败变质肉品的违法行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购进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台帐的违法行为。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8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

4、情况,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营造舆论氛围。(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肉及肉制品违法生产或经营行为,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三)总结提升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肉及肉类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四、职责分工(一)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开展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检查养殖企业投入品库房、相关台账记录、质量安全相关制度;检查产地检疫与“瘦肉精

5、”抽检记录台账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重点查处养殖环节违法添加“瘦肉精” 、 使用禁用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行为。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监管。检查入场查验、屠宰检疫、肉品检验是否规范, “瘦肉精”自检及监督抽检是否开展,病害动物或产品及三腺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台账记录是否及时详实;严格定点屠宰场条件,对不合规的屠宰场依法取缔;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对未经批准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没收非法屠宰的生猪及肉品,收缴非法屠宰工具,拆除非法屠宰设施。强化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6、,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重点检查原料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原料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查处生产加工企业采购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使用病害猪肉加工肉制品、违法添加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库、个体经营户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肉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上市猪肉的进货渠道及检疫、检验印章和检疫、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要加强市场监督抽检,严防不合格猪肉在市场销售,严厉查处销售白板肉、注水肉、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建立肉品进货台

7、账制度,对所购肉品的经销单位、地点、进货时间是否进行登记,所购肉品是否有检疫检验证章及有效动物检疫证明。重点查处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病死、病害肉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三)公安部门。负责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对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线索和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提早介入,严厉打击;对干扰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失

8、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查找不足,明确监管重点,消灭监管盲区。要加大肉制品的监督和抽检频次,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加工和经营使用单位要严处重罚,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整治由市食安办牵头,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协调,强化监管信息通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强大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与案件移送的联动机制,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并加强案件移送后的联动配

9、合,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四)加强宣教,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要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及时曝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食安办报送工作动态和信息,并于2016年12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和报表(附件) 。联系人:陆晓冬,联系电话:3332911;电子邮箱:。附件:2016年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 2016 年肉及肉制

10、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内 容 结果 备注1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数(家)检查食品流通单位数(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数(家)检查养殖企业(家)检查饲料生产企业(家)检查兽药经营单位(个)检查定点屠宰场(家)检查肉品冻库(个)监督抽检(批次)2抽检不合格(批次)3 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次)4 查处违法案件数(件)5 责令改正单位数(家)6 行政罚款数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数(万元)7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货价(万元)8 没收私屠滥宰肉品(吨)9 责令停产停业单位数(家)10 吊销许可证单位数(家)11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个)12 在媒体播发宣传报道(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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