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校外毕业设计安全协议书甲方: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乙方: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应乙方提出的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及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形下,结合甲方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和研讨,就如下问题达成共识,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科生赴校外做毕业设计,综合了校内理论知识的培养和校外实践教学素质的培养,具有积极、现实的意义。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赴已确定的单位由指定的校外指导教师完成应完成的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安排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解释说明毕业设计的目的、意义、要求
2、和内容,提供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题目。同时承担监督、考核乙方完成毕业设计任务的责任。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校外做毕业设计期间的经费,标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乙方返校后应提交报销凭证) 。第四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即含有自身应做到的以下事宜:(一)乙方再次表示要遵循学校对学生纪律、操行、安全等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行为规范,言行得体,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二)乙方在自行联系的单位做毕业设计期间,应该遵守对方单位的劳动纪律,听从现场指导教师的安排。(三)乙方在自行联系的单位做毕业设计期间,统一按照毕业设计大纲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内容,并主动定期与校内指导教师联系。(四)在规定时
3、间内,乙方在单位完成毕业设计后,必须按时(2014 年 5月 3 日以前)回学校准备参加毕业答辩,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毕业设计日志、外文翻译、毕业设计报告或论文和对方单位鉴定表等。(五)乙方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已完全知悉学生单独在校外学习时,已失去甲方的有效控制和对安全的管理,自身安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五条 协议书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商量一致予以补充。执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就此再行协商。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按规定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裁决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 (行政公章)乙方: (签字)年 月 日乙方校外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