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虹教 2013 18 号 虹口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虹口区 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 规范 化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为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 (沪教委人 2012 18 号) ,推行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教师队伍实际情况,虹口区教育局制 定了 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 规范 化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 ,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贯彻执 行。 附件: 1.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
2、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试行) 2.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2 - 基地、聘任学校工作要求(试行) 3.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 4.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5.虹口区实施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要求细则(试行) 6.虹口区实施上海市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要求细则(试行) 7.2012学年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集中培训方案(试行) 8.虹口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案( 试行 )9.虹口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
3、013年 2月 28 日 - 3 - 附件 1 虹口区 中小学(幼儿园)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关于“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的战略要求,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虹口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进一步提升 见习教师培训的质量与效果,提高见习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特拟定本方案。 一、 培训目标 1 知道规范。 帮助见习教师完成角色体验与经验积累,初步认识课堂教学、做学生工作、担任班主任、参与学校教研活动等每一项工作
4、的基本程序、职责与行为规范。 2 践行规范。组织见习教师浸润在一些教学与教研比较规范有序、指导与带教力量较强、教学质量较高的优秀学科教学 团队中,由专门指导教师带教 , 在见习的过程中践行规范,切实增强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与能力。 3 基本规 范。 通过 一 系列 的理论与实践 培训, 基本实现见习 教师教学、教研与班主任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提升见 习教师 的 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促使他们能够初步胜任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顺利注册,成为一名 合格新教师。 二、培训对象 2012学年 新进虹口区教育系统的见习教师。 见习教师是指:师范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由其他工作岗位转入,在中小学、幼儿
5、园首次任教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 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和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师训处负责,采用区级培训、基地校培训、校本培训与自我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区级培训 见习教师在区教师进修 学院接 受 集中培训。 由 师训处、 德研室、教研室、科研室、教育信息中心 共同承担见习教师的 通识教育 培训任务。 培训员深入课堂,主要围绕课堂教学、课堂管理、学生指导、教师发展 4 大领域的 22个“如何” 问题, 力求突出一个主题,解决一个问题, 针对 具有代表性也是见习教师入职期面临的典型问题 进行实务系列培训。 培训以 专家讲座、课例研讨、交流观摩、观 看录像
6、、组织参观、上课实践等方式, 通过小组合作、问题探究、 研修 反思、撰写论文等形式完成。 培训主要内容 (学年完成 240学时,共计 30天 ) 课程内容 学时量 /天 师德修养 思想职业道德教 育(区教育史、礼仪、法制、教育背景等) 24/3 人文素养提升(文化考察、人文课堂、读书交流) 56/7 德育工作 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 32/4 教育心理 16/2 业务能力 教育教学常规 16/2 - 4 - 新课改教材教法 16/2 教学基本功 8/1 教育教学结业考核 56/7 信息技术 8/1 教育科研 8/1 2. 基地校培训 见习教师在“基地学校”分学段学科、育德能力培训。 经市教委通过
7、评审、本区遴选出的培训基地学校(简称“基地学校”) 是见习教师培训的主要阵地,由指导老师 带 教 见习教师 , 以促进见习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组织见习教师 进行职初规范化培训, 强化对见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 3. 校本培训 见习教师 在“聘任学校”进行实践锻炼。 聘任 学校 是见习教师 规范化培训 的责任主体单位 , 以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培训为切入点,在实践锻炼中切实 提高见习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4. 自我研修 见习教师个人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自主学习、自我提炼、自我总结和反思,及时消化学到的新知识和新技能。 具体见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聘任 学校工作要求。 四、
8、指导教师 每位见习教师均配有指导教 师。 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教师包括 : 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德研 员,“基地学校”与“聘任学校”学科指导教师、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 教师进修学院为每位见习教师选定一位学科指导教师和德育工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分别由教研员、德研员、区班主任协会教师承担。 每位教研员: 1.组织见习教师参加 10 12次区教研活动。 2.指导见习教师解读课程标准、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组织教师在教 研组作一次专题交流。 3.指导见习教师在通读所教班级教材、 幼儿园教师参考用书 的基础上, 能对指定单元作教材分析与教案设计。完成一个单元的 教材分析与教案编写,在教研组内说课。 4.指
9、导见习教师在组内上一节公开课。 5.指导见习教师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观摩 4节课,写出观课报告。有目的有针 对性地点评 1节其他教师的课,写出评课报告。 每位德研员: 1.组织见习教师参加 6 8次区德育培训活动。 2.指导见习教师策划一节主题班(队)会或主题教育课,并在组内公开展示。 指导教师对见习教师进行 学科指导和德育工作指导 。为了提高实效,“基地学校”与“聘任学校”的指导教师带教的见习教师不宜超过 两名。 指导教师可以身兼教育、教学指导。 各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可根 据学科和班主任工作的具体情况,组成导师小组,联合开展指导见习教师的工作,以充分发挥每位指导教师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 5
10、 - 由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工作组负责,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协助,对见习教师带教制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检查、考核。 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与管理办法 详 见 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 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工职责 。 五 、培训时间 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一年。 期间,每周一天(周一下午至晚上)由教师进修 学院组织培训。每周一天半 (周二、三、四下午)由“基地学校”和区级导师组织培训(其中一天在“基地学校”,半天导师到“聘任学校”现场指导或参加区级活动)。三天在“聘任学校”实践锻炼。 六 、 培训内容 规范化培训内容主
11、要包括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方面的 18个要点。 主要 包括:师德教育、育德能力培养、教学技能培训、教育理论研修、综合素养培训等五个模块。 1. 师德教育 师德教育以专题培训活动为载体, 有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人文素养提升两个专题, 对见习教师进行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 心理健康、 礼仪修身与 职业认同 等方面的培训。 引导见习教师 在角色适应中感受、接受与享受教师职业,明确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不断“修炼内功”,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 增强爱学生、 爱岗位的职业热爱 ,发现职业乐趣,逐步养成 身为人民 教师的归属感
12、与责任心。 2. 育德能力培养 育德能力培养通过学科德育,班主任工作 规范的培训,培养见习教师德育的学科渗透能力和班主任工作能力。所有见习教师均需担任副班主任,在实际操作中了解、理解并践行班级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与规范,从而 提高见习教师日常教育、教学中的育德能 力 , 以 胜任新时期下的班主任工作。 3. 教学技能培训 教学技能培训 通过 开展教师基本职业技术与能力培训, 包括教育教学常规训练、新课改教材教法、教学多媒体技术运用等内容, 使见习教师熟练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熟悉课堂教学五环节,具有一定的课堂监控、师生交往能力与能够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课堂教学能力。 4. 教育理论研修 教育
13、理论研修注重见习教师自主研修,向见习教师推荐读书书目,开展读书和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理论与教育教学常规等内容的自主研修活动,综合提高见习期教师的自主研修和反思意识,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进而促进见习教师自身 的专业发展。 5. 综合素养培训 ( 1) 教学基本功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积极磨练教学基本功能,有效提高见习教师的综合素养。开展教学基本功培训,促使见习教师自身的基本 功知识内化为实际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主要开展三笔 字 培训、口头能力表达 培训、案例反思撰写培训和现代教学技术培训 。 - 6 - 写好“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其中体育教师为钢笔字、口令队形
14、队列广播体操、耐力素质;音乐教师为钢笔字、声乐、键盘;美术教师为钢笔字、写生、毛笔字;信息技术教师为钢笔字、粉笔字、文字录入),钻研“三课”(备课、听课、上课),学会“三项”(课件、命题、教学反思,其中体育教师为课件、写评价方案、写教学反思;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为课件、写活动开题报告、写教学反思)。 ( 2)读书沙龙 见习教师 应保证每天半小时以上的读书时间并记录读书心得,享受阅读,享受教育,实现自身知识、素养、文化的有效积 累、补充教育理论知识,改善自身知识结构、将读书所得运用于实践 ,有效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见习教师以读书活动小组为平台 , 互相学习交流,提升入职教师专业理论层次和实践水平
15、,在入职教师中形成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 培训具体内容、 任务分解细则见虹口区实施 细则、 虹口区实施 细则 、 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集中培训方案 。 培训期间,见习教师将自己经历培训内容的相关资料以及心得感悟填写在 区、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三本 培训手册 上,作为培训考核和教师注册的依据。 七 、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对见习教师考核,对“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和教师进修学院考核。 (一)对见习教师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科、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基地学校”、 “聘任学校 ” 以及学生考核 共同完成。 考核合格者 将获得 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16、书。 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该见习教师资格注册、是否续聘和今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新任教师可凭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任教学校的聘书,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师资格的首次注册。 未获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聘请为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具体见虹口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案 、考核表 。 (二)对“基地学校”、“聘任学校”的考核 为发挥 “基地学校” 、“聘任学校” 在见习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促进 “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工作向良性循环发展,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工作。 ( 三 ) 对教师
17、进修学院的考核 区教育局组织市、区教师教育专家对教师进修学院承担见习教师培训及组织管理任务的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与评估,并根据开展培训的质量,培训效能的发挥等情况,对教师进修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作出评价。 八 、 培训保障 (一 )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组织与考核的领导,教育局成立虹口区- 7 -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和 项目工作组。 领导小组 成员 : 区教育局教育局局长 常生龙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 利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海明 区教师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 马 骉 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郑万瑜 区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 吴余洁 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马 莉 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孙
18、 磊 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副科长 马振敏 区 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张 杰 项目 工作小组 成员 : 区教师进修学院 师训处 主任 袁晓东 区教师进修学院 教研室 主任 胡 军 区教师进修学院 德研室 主任 李金瑞 区教师进修学院科研室主任 邵骥顺 区教师进修学院信息中心主任 闻 铭 区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 刘晓聪 项目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 师训处 ,由 教师进修学院、 基地 学 校、 聘任学校 共同完成培训管理工作。其职责分别为; 1.教师进修学院 :配合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见习教师培训规划;负责培训计划方案编制、“基地学校”布局;组织集中培训;协调、指导、管理见习教师培
19、训工作;与“基地学校”、“聘任学校”签订培训协议, 组织专家 对“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实行跟踪管理; 组织对于见习教师的考核工作;承担见习教师培训的教育教学档案管理。 2.基地 学 校: 成立以校(园)长为 组长的“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考评小组”, 制定见习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组织对于见习教师的有关培训内容的考核;组织对于指导教师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价;管理见习教师培训的业务档案。 3 聘任学校 : 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考评小组”, 根据见习教师培训规划与培训计划,统筹安排见习教师的工作;挖掘校 (园 )本优质资源组织见习教师进行带教培训;委派
20、专人负责见习教师培训工作。 (二 )基地学校建库 1. 基地学校产生。 学校申请,接受虹口区教育局评审,成为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 校”。 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可以申报 市 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校 ,并接受市教委委托的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评审,成为市“教师专业发展师范学校”。 市 、 区 “教师专业发展师范学校”可以承担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对已有基地的培训情况进行年检,凡是评审或年检通过的基地可以在下一年度承担培训任务 。 2. 基地学校建库。 建立 虹口 区基地学校的资料库, 基地学校产生后 录入 资料 库 ,根据各个基地学校的资源特点,发现培训特长,充
21、分利用并 调动- 8 - 全区各个 基地学校的 培训 资源 并进行 统筹 整合 ,实现 见习教师在 基地学校、聘任 学校的流动培训, 保障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的灵活 高效 开展 。 (三 )对 “ 基地学校 ”、“聘任学校” 的过程管理 为确保 “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的培训质量和效益,必须对 “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加强有 效的过程管理。 基地学校 、聘任学校 须接受市、区教育局行政部门领导, 接受 区教师进修学院 的 业务指导及业务管理。 基地学校 、聘任学校 在组织培训前应先制定培训计划并审核通过。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专题或课程名称;培训负责教师;参加培训的人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
22、 (含每一次培训的内容概述及教学进度、课时安 排 );培训形式(包括活 动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经费预算;教材或讲义。加强培训过程资料积累。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培训资料,认真总结,提炼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开展交流,发挥基地校示范辐射的功能。 (四 )有关要求 1“聘任学校”须安排好见习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其准时出席培训活动。 2. 由虹口区教育 局 定期召集区教师进修学院、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召开 三方协调会,确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各个工作机构 的例会制度。 3见习教师人事管理由所在学校负责,先签订一年聘用 (见习 )合同。经见习培训考核合格后,由聘用单位 与见习教师签订
23、聘用合同。 - 9 - 附件 2 虹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聘任学校工作要求(试行) 基地学校、聘任学校是见习教师培训的主要阵地,基地学校、聘任学校要以促进见习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以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培训为切入点,组织见习教师学习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强化对见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见习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一、承担中小、幼见习教师培训的学校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由政教主任、教学教导和相关学科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参加的学校见习教师 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计划, 确定见习培训内容,遴选指导带教教师,组织教 育见习培训,进行见习培训工作经验交流,见习
24、教师见习感悟体会互动, 对见习教师教育见习进行评价等事项。 二、见习教师培训学校都应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见习培训目标、内容、人员配备、指标标准、见习评价、日程安排等,送达上级相关部门 备案 ,并向见习教师宣讲。 三、见习教师培训的指导包括学科指导和班主任工作指导。指导教师的遴选须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选择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爱 生 的优秀教师,指导教师可以身兼教育、教学指导。为了提高指导实效,一位指导教师带教见习教师不宜超过两名。 四、见习教师培训须坚持师德为 魂 。学校一要组织见习教师学习校史、了解学校优秀教师事迹、了解学校文化,提升职业境界,为爱教育、爱学生、爱
25、自己所教学科奠定发展的思想基础。二要在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院的指导下,将学校教育管理、实施素质教育的成功经验、教育教学特色或教科研成果转化为见习教师培训的专题,进而形成课程教材,实施研、训一体化培训,使学校的办校特色更突出,不断满足见习教师发展的需要。 五、为帮 助见习教师全方位了解,体验矢志教育,学校要安排有关人员,组织宣讲师德规范、文明礼仪、教学常规、班主任职责、学校三风 (校风、教风、学风 )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帮助见习教师适应教师岗位作好必须的适应性准备。 六、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德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教师育德的必备能力。学校须安排政教主任、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指导见习教师学习班主任工作
26、计划的制订、班集体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家访、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社会实践、学生谈心、家长会召开、评语撰写与科任教师协调沟通等。指导教师要对见习教师的每项班主任工作事前进行指 导,事后进行点评,使见习教师在实践与反思中提高对班主任工作的感悟与能力。 七、学科指导教师要指导见习教师学习学科课程标准,指导见习教师听课、评课、备课、编写教案、课件制作、上课、课后反思、作业批改、学困生辅导、编制试卷、质量分析等内容。须事前指导,事后点评,帮助见习教师体验、感悟,提高能力。听课上课节数和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次数应不少于相关规定的要求。 八、学校每学期应向见习教师推荐自主阅读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各一本。组
27、织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二期课改理念、教育科研等相关文章。 九 、见习教师培训结束要写见习总结,配合教师进修学院做好见习教师- 10 - 进行小组交流工作, 见习总结要求真求实,字数不少于 2000字, 十、学校要组织对见习教师考评。见习教师培训期满时,基地学校、聘任学校要根据市、区确定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组织考核小组,在做好对指导教师的带教情况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的同时,着力做好对见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提出被指导的见习教师是否达到规范化培训要求,并对见习教师的后续发展方向与进一步的培养提出建议。对于尚未达到培养要求的见习教师提出有针对性的强化方案并付诸实 施。考评由学员自评、教育教学指导教师分别评价、见习教师基地学校、聘任学校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评价 结果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掌握在见习教师总数的 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