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审批条件: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报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格式文本)(原件2 份,纸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1 份,复印件:1 份,纸质);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2、1 份,纸质) ;4.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纸质 );5.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纸质);6.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相关平面图;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清单(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纸质) ;7.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纸质);8.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 1 份,纸质)。审批程序:申请 受理审核现场勘验 审批发证/办结承诺期限:10 个工作日收费情况:无受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壮武路 496 号市民大厅三楼咨询电话:0532-8505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