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1、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一)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政策建议。(2)负责邯郸市区域内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3)具体审核办理归集单位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贷款的发放,加强贷款风险控制。(4)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和增值收益解缴。(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邯郸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机关设置 9 个处室,20 个县市区管理部。处室包括办公室、组
2、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指导处、行政执法处、客服管理处、会计核算处、财务处和信息技术处;管理部包括开发区管理部、丛台区管理部、邯山区管理部、复兴区管理部、冀南新区管理部、涉县管理部、武安管理部、峰峰管理部、永年管理部、磁县管理部、临漳管理部、魏县管理部、大名管理部、成安管理部、肥乡管理部、广平管理部、鸡泽管理部、曲周管理部、馆陶管理部和邱县管理部。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包括 1 个决算单位,即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没有下属事业单位。第二部分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第三部分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
3、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 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为 4906.4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 329.14 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收入增加了1372.85 万元,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高了工资标准。决算支出为 4790.58 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支出增加了963.9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544.5 万元。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7 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为 4906.49 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 1372.85 万元,增加了 38.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 2017 年人员调资,奖励性绩效调增,精神文明奖等人员经费的增加引起的。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 年度部门决算支
4、出为 4790.58 万元,比 2016 年度增加了 963.97 万元,增加了 25.19%,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度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工资福利中主要是本年度精神文明奖和奖励性绩效增加。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 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收入为 4906.49 万元,比 2017 年度预算减少 329.14 万元,减少 6.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邯郸市房地产市场低迷,减少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益。比上一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增长了 1372.85万元,增加了 38.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人员调资,奖励性绩效调增,精神文明奖等人员经费的增加。决算支出为 47
5、90.58 万元,比 2017 年度预算减少 445.05 万元,减少 8.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比上一年度决算支出增加了 963.97 万元,增加了25.1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为 1544.5 万元。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总计38.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8.4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20 万元,本年度没有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8.42 万元(其中公共购车为 0 元),比 2016 年同期实际支出减少 37.58 万元,减少49.44%;
6、比 2017 年年初预算增加 11.42 万元,增长了42.29%。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因此比 2016 年同时期支出有所减少,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的实际发生额比年初预算时发生额多。公务接待费 0.2 万元,接待批次 3 次,接待人数 50 余人,比2016 年同期实际支出减少 0.37 万元,减少 64.91%;比2017 年年初预算减少 2.67 万元,减少 93.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浪费,严把招待支出,收到了很好效果。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部门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拟定了 20
7、17 年度的绩效评价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各绩效指标完成数据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分析。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价情况撰写了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并及时完成了上报。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6.98 万元,比2016 年增加了 39.88 万元,具体支出分析如下:办公费比2016 年增加了 2.87 万元,印刷费比 2016 年增加了 2.09 万元,水费比 2016 年增加了 0.91 万元,电费比 2016 年增加15.08 万元,邮电费比 2016 年增加了 4.33 万元,取暖费比2
8、016 年增加了 3.19 万元,物业管理费比 2016 年增加了1.5 万元,差旅费比 2016 年减少了 5.27 万元,会议费少了2.5 万元,工会经费比 2016 年增加了 3.53 万元,福利费比2016 年增加了 12.51 万元,公务接待费比 2016 年少了0.3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一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相等。办公设备购置费比 2016 年多 0.88 万元。2、政府采购情况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为 1312.62 万元,2016 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2017 年需要政府采购的主要原因是大名、峰峰管理部购置办公用房服务设施。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 2
9、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8 辆,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没有。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零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零报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
10、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11、生的各项支出。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出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12、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