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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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6 年度参保缴费政策解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86 号),为便于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我市居民医保 2016 年度有关参保缴费政策,现就通知精神解读如下: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2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32016 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

2、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二、参加我市 2016 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什么时候缴费?1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5 年 9 月至 12 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参保缴费。22大学生参加我市 2015 年 9 月2016 年 8 月学年度居民医保,其缴费时间为 2015 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 60 日内。3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 90 日内。三、我市居民医保 2016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1 城乡居民在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 110 元,二档为每人每年 280 元;在2

3、016 年 7 月至 9 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 110元+ 财 政补 助标准,二档 为每人每年 280 元+ 财政补助标准。2大学生参加 2015 年 9 月2016 年 8 月居民医保:一档为每人每年 80 元,二档为每人每年 200 元。3新生儿在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 110 元,二档为每人每年 280 元;在2016 年 7 月至 12 月底期间参保缴费,或 2016 年 10 月至 12月出生 90 日内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 110 元+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 280 元+财政 补助标准。四、城乡居民怎

4、么参加我市居民医保?1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参保缴费。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还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2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33新生儿独立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手续。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从什么时候享受居民医保待遇?1在 2015 年 9 月至 12 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日;在 2016 年 1 月、2 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 1 日2016 年 1

5、2 月 31 日;在 2016 年 3 月 1 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 90 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2在 2015 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 60 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3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2016 年 12 月 31 日。4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六、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 年的额度为每人 80 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

6、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参保人员在4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 100%。需要参保人员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2016 年我市居民医保新增医保待遇:按照国家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要求,从 2016 年起我市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制度。在定额包干基础上,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以及一级及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一定金额,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文实施。七、咨询电话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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