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14 年 颍 州 区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职 业技 能 鉴 定 工 作 实 施 方 案为 进 一 步 做 好 我 区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大 力提 升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进 城 求 职 农 村 劳 动 者 、未 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生 、城 乡 未 继 续 升 学 的 初 、高 中 毕 业 生 (以 下 简 称 “四 类 ”人 员 )技 能水 平 和 就 业 能 力 ,根 据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财 政 厅 关 于 进一 步 做 好 农 村 劳 动 者 技 能 培 训 工 作 的 通 知 (
2、皖 人 社 秘 2010142号 )和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财 社 201232 号 )精 神 ,结 合 本 区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工 作 方 案 。一 、指 导 思 想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注 重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数量 和 质 量 的 统 一 。完 善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政 策 和机 制 ,充 分 调 动 企 业 和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参 与 就 业 技 能 培 训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的 积 极 性 。加 强 分 类 管 理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3、效 益 ,提高 培 训 与 鉴 定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效 性 。全 面 完 成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职 业技 能 鉴 定 的 目 标 任 务 ,促 进 劳 动 者 素 质 就 业 和 稳 定 就 业 。二 、目 标 任 务根 据 当 年 市 局 下 达 我 区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目 标 任务 ,制 订 2014 年 培 训 计 划 ,计 划 于 2014 年 11 月 中 旬 全 面 完 成 目标 任 务 。培 训 后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率 80%以 上 ,专 项 能 力 证 书 率达 90%以 上 。3三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4、 认 定(一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实 行 定 点 培 训 。凡 在 颍 州 区 辖 区 内 ,有 办 学条 件 、愿 意 承 担 培 训 任 务 的 社 会 各 类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市 级 以 上 人 社部 门 或 教 育 部 门 认 定 并 颁 发 办 学 许 可 证 ),均 可 向 颍 州 区 人 力 资 源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报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将 根 据 培 训 机 构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和 相 关材 料 ,按 照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的 原 则 ,会 同 财 政 局 、监 察 局 、教 育 局 ,并 采 取 邀 请 市
5、、区 有 关 专 家 评 议 (现 场 察 看 )的 方 式 ,对 提 出 申 请 的培 训 机 构 进 行 认 定 ,申 报 时 间 定 于 每 年 1 月 ,认 定 工 作 定 于 2 月 底结 束 。(二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实 行 年 审 制 度 。每 年 由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障 局 会 同 财 政 、教 育 等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年 审 。对 培 训 工 作 开 展 不 力 ,管 理 不 规 范 、存 在 套 取 培 训 补 贴 资 金 行 为 的 ,取 消 其 定 点 培 训 机 构资 格 。四 、培 训 形 式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开 展 的 培 训
6、和 企 业 培 训 机 构 或 委 托 定 点 培 训 机构 开 展 的 培 训 ,培 训 内 容 和 时 间 要 按 照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农 村 劳 动者 技 能 培 训 工 作 的 通 知 (皖 人 社 秘 2010142 号 )所 规 定 的 工 种(项 目 )和 等 级 范 围 ,确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五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工 作 程 序(一 )开 班 计 划 申 请定 点 培 训 机 构 一 经 认 定 后 ,自 主 组 织 招 生 培 训 。在 培 训 开 始4前 ,应 向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报 送 开 班 计 划 并 将 开
7、班 信 息 上报 录 入 到 http/61.190.31.164 安 徽 省 职 业 培 训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以 下简 称 “培 训 管 理 系 统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审 核 其 所 申 报 的开 班 情 况 ,查 验 培 训 人 员 证 照 资 料 ,确 认 其 身 份 ,核 对 相 关 培 训 信息 。审 核 同 意 的 ,在 培 训 开 班 申 报 表 上 注 明 审 核 意 见 ,交 区 人 力 资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然 后 由 定 点 培训 机 构 将 申 报 材 料 递 交
8、 至 区 财 政 部 门 进 行 审 批 ,审 批 同 意 加 盖 单位 公 章 后 ,方 可 开 展 培 训 。所 有 申 报 所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见 附 1)。(二 )培 训 过 程 管 理1、各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在 开 展 培 训 期 间 ,每 天 都 要 对 培 训 学 员 进行 考 勤 签 到 ,并 将 每 天 签 到 信 息 、培 训 日 志 等 情 况 录 入 到 培 训 管 理系 统 ,于 每 日 10 时 前 上 传 至 培 训 管 理 系 统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障 局 将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进 行 监 督 抽 查 ,对 照 开
9、班 时 学 员 信 息 、工 种(专 业 )、人 数 等 情 况 进 行 核 实 ,及 时 掌 握 学 员 上 课 效 果 ,做 好 监 督记 录 。加 强 对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工 作 的 日 常 巡 查 和 网 上 监 控 ,严 肃 查 处弄 虚 作 假 、骗 取 资 金 等 违 规 行 为 。2、各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要 配 合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进 行 就 业技 能 培 训 与 鉴 定 政 策 宣 传 ,应 将 培 训 补 贴 项 目 (工 种 )、培 训 期 限 、培 训 等 级 、收 费 标 准 、培 训 与 鉴 定 补 贴 申 领 办 法 等
10、 信 息 公 开 张 贴 在培 训 机 构 显 著 位 置 。3、培 训 结 束 后 ,各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企 业 培 训 机 构 要 及 时 整 理培 训 学 员 的 个 人 信 息 ,上 报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鉴 定 补 贴 个 人 申 请 表 ,组5织 学 员 进 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以 便 学 员 及 时 申 领 培 训 与 鉴 定 补 贴 。4、经 培 训 、考 核 取 得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并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专项 能 力 证 书 的 ,给 予 培 训 补 贴 ,培 训 补 贴 标 准 按 (皖 人 社 秘 2010142 号 )
11、文 件 执 行 。培 训 和 鉴 定 补 贴 全 部 实 行 资 金 直 补 方 式 ,实 行银 行 打 卡 或 窗 口 直 接 发 给 放 个 人 。六 、培 训 补 贴 申 领 和 拨 付 程 序1、区 财 政 局 根 据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请 ,预 拨 一 定 数额 培 训 资 金 ;2、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向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报 送 材 料 并 提 出补 贴 申 请 ,经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办 公 会 议 审 核 同 意 后 ,培 训管 理 机 构 按 规 定 将 补 贴 资 金 直 接 支 付 给
12、 申 请 者 本 人 ,同 时 在 培 训人 员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个 人 信 息 页 上 加 盖 “培 训 补 贴 已 领 ”字 戳 。原 则 上 培 训 补 贴 要 及 时 审 核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发 放 完 毕 (法 定 假 日除 外 );3、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按 月 将 已 领 取 补 贴 人 员 的 名 册 等资 料 报 送 区 财 政 局 结 账 。七 、企 业 培 训 机 构 和 企 业 委 托 的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培 训培 训 期 间 按 第 五 项 规 定 执 行 。培 训 结 束 后 ,企 业 培 训 机 构 或
13、企 业 委 托 的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将 有 关 培 训 资 料 报 送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保 障 局 、财 政 局 审 核 审 批 ,审 核 审 批 同 意 后 ,根 据 培 训 合 格 人 数 ,按 照 省 、市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的 补 贴 标 准 给 予 补 贴 。补 贴 资 金 按 文 件 规定 拨 至 企 业 或 企 业 培 训 机 构 在 银 行 开 立 的 基 本 帐 户 。6八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程 序(一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领 取 对 象 是 :在 颍 州 区 定 点 培 训 机 构培 训 ,并 通 过 初 次 职 业
14、 技 能 鉴 定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专 项 能 力 证书 的 “四 类 ”人 员 。(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的 组 织 落 实在 市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心 的 指 导 下 ,区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负 责 实施 规 定 内 工 种 、等 级 的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三 )鉴 定 补 贴 办 法由 区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先 收 取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四 类 ”人 员 或 社 会上 以 个 人 形 式 申 报 的 鉴 定 费 用 ,经 考 核 后 ,取 得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并 取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15、专 项 能 力 证 书 的 ,给 予 鉴 定 补 贴 。鉴 定 补 贴 标 准为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补 贴 150 元 /人 ,取 得 专 项 能 力 证 书 的 补贴 100 元 /人 。以 上 资 金 补 贴 全 部 实 行 资 金 直 补 方 式 ,实 行 银 行 打卡 或 窗 口 及 时 发 放 给 个 人 。(四 )鉴 定 补 贴 申 领 和 拨 付1、区 财 政 局 根 据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申 请 ,提 前 预 拨 一定 数 额 的 鉴 定 补 贴 资 金 ;2、定 点 培 训 机 构 按 规 定 将 已 参 加 鉴 定 并 合 格
16、的 人 员 有 关 申 请资 料 报 送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经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办 公 会 议 研 究 并 同 意 后 ,由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培 训 管 理 机构 直 补 申 请 者 本 人 ;3、培 训 管 理 机 构 同 时 在 鉴 定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专 项 能7力 证 书 个 人 信 息 页 上 分 别 加 盖 “鉴 定 补 贴 已 领 ”字 戳 。原 则 上 鉴定 补 贴 要 及 时 审 核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发 放 (法 定 假 日 除 外 );4、区 人 力 资 源
17、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按 月 将 补 贴 人 员 花 名 册 等 相 关 资料 报 送 区 财 政 局 结 账 。九 、保 障 措 施(一 )实 行 目 标 管 理 。年 初 分 解 下 达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任 务 ,签 订 定点 培 训 协 议 和 责 任 承 诺 书 ,明 确 目 标 任 务 和 责 任 主 体 ,层 层 落 实 。同 时 建 立 职 业 技 能 定 期 通 报 制 度 ,及 时 掌 握 和 通 报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完 善 考 核 办 法 ,坚 持 日 常 考 核 和 阶 段 性 考 核 相 结 合 。对 开 展 培 训 成效 显 著 的 单 位 和 个
18、 人 进 行 通 报 表 扬 或 奖 励 ,确 保 全 区 就 业 技 能 培训 目 标 任 务 的 全 面 完 成 。(二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制 度 。明 确 监 管 任 务 ,落 实监 管 责 任 ,实 施 有 效 监 管 。建 立 健 全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基 础 台 帐 制 度 ,实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建 立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动 态 管 理 机 制 和 退 出 机 制 。由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和 财 政 局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就 业 技能 培 训 工 作 的 专 项 检 查 ,重 点
19、检 查 培 训 实 不 实 、效 果 好 不 好 ,补 贴政 策 是 否 落 实 等 问 题 。对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资 金 等 违 规 行 为 ,一 经 发现 将 严 肃 查 处 。(三 )强 化 指 导 与 服 务 ,提 高 劳 动 者 培 训 后 的 就 业 稳 定 性 。紧 紧围 绕 企 业 用 工 需 求 ,组 织 开 展 技 能 培 训 和 就 业 岗 位 对 接 ,为 劳 动 者提 供 政 策 咨 询 、求 职 登 记 、职 业 介 绍 、就 业 指 导 、技 能 培 训 等 “一 条龙 ”服 务 。8十 、本 操 作 规 程 由 颍 州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20、保 障 局 、财 政 局 负责 解 释 。附 件 :1.颍 州 区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与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申 报 资 金 所 需材 料 一 览 表2.技 能 培 训 开 班 申 报 表3.技 能 培 训 分 班 台 账4.培 训 与 鉴 定 补 贴 申 请 表 (个 人 )5.安 徽 省 农 民 工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明 细 表6.企 业 农 民 工 技 能 培 训 补 贴 资 金 申 请 表7.企 业 培 训 日 志8.安 徽 省 农 民 工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明 细 表9附 件 颍州区就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金所需材料一览表序号 项目名称 表格名称 所需份
21、数1 就业技能培训开班计划审核表 一式三份2 就业技能培训课程表 一式三份1 定点培训机构或企业开班需提供的材料3 技能培训分班台账 一式三份1 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一式二份2 培训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3 安徽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一份4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 一份5 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 一份6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明细表纸质和电子档 一式三份7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一份2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提供的材料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1 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一式三份2 企业培训日
22、志 一式二份3 培训学员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 一份4 培训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5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明细表纸质和电子档 一式三份6 与培训学员签订 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一式二份3企业机构申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提供的材料7 培训签到表 一式二份1 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一式二份2 培训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3 安徽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一份4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 一份5 安徽省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明细表纸质和电子档 一式三份6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一份4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需提供的材料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
23、政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10附 件 2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开 班 计 划 审 核 表机 构 名 称 ( 盖 章 ) : 注 册 类 型 机 构 批 准 编 号法 人 代 表 姓 名 银 行 账 户 开 户 行学 员 总 数 培 训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手 机 :培 训 工 种 ( 项 目 ) 培 训 内 容 培 训 人 数 培 训 形 式 培 训 起 止 时 间 课 时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部 门 审 核 意 见年 月 日财 政 部 门审 核 意 见年 月 日11附 件 3技 能 培 训 分 班 台 帐培 训 机 构 名 称 : ; 年 , 第 期 ; 培 训 对 象 : ; 人 数 : ;培 训 工 种 ( 项 目 ) : ; 培 训 起 止 时 间 : 月 日 至 月 日 ; 课 时 :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缺 课 天 数 考 试 成 绩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号 码 联 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