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工程学院教职工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徐州工程学院教 职工 摄影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本校在职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以摄影及有关艺术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类健康、文明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条 协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 )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拍摄反映我校发展建设和教职工精神风貌及祖国大好河山,徐州新貌的照片。并不定期在校园举办摄影作品展,提高我校教 职 工的艺术鉴赏能力。 (二 ) 开展摄影艺术交流,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摄影水平和艺术修养 。根据校工会的要求,组织并选送作品参加校内外摄影展评。 (三 ) 为我校教职工开
2、展摄影艺术讲座及摄影技术 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本校在职教职工, 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纪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摄影技术的,可申请参加协会。 第五条 教职工申请参加摄影协会,须由本人 申请 ,经校工会 文体协会同意 , 方 可成为摄影协会的会员。 第六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每年交纳会费 50元; (二) 会员进行与本会有关的活动时,须经协会同意; (三) 完成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遵纪守 法,维护本会的团结、名誉和合法权益;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会议,参与协会有关问题的 讨论 ; (二)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
3、协会的发展; (三)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协会 组织 第八条 摄影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三名,由会员民主推选组成。 第九条 理事会推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 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向会员做工作报告。 第 四 章 活动内容及方式 第十 一 条 提高会员摄影艺术水平。 通过聘请摄影专家不定期进行授课辅导,组织会员外出拍摄采风,举办 摄影作品评比、经验交流和竞赛 等形式 ,不断提高协会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 第十 二 条 推进摄影艺术活动普及。 协助校工会 定期举行师
4、生摄影比赛,通过工会 网站和 举办摄影展,扩大摄影艺术宣传, 吸引广大教职工、学生广泛参与摄影艺术活动。 第 十三 条 开展摄影艺术横向交流活动。与兄弟单位摄影协会加强联系、相互学习、切磋技术、发展友谊,使摄影协会成为我校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的平台之一。 第十 四 条 凡本协会组织采风活动产生的摄影作品,协会有权征用;作品 著作权归作者个人所有。 第 五 章 经费及设备 第十 五 条 协会的主要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 活动工作计划,经费由校工会根据活动项目给予适当的支持。每年一月份,协会 需制定工作计划及活动经费 预算报校工会审批 。协会每年 需 向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 六 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 ) 用于 协会年度计划 中的相关活动; (二 ) 用于摄影展、讲座等活动费用。 第十 七 条 会员的摄影器材设备由会员自行解决。 第 六 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九条 会员有以下行为的劝其退会: (一 ) 有损坏协会声誉行为的; (二 ) 有影响协会稳定团结行为的; (三 ) 不能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的; (四 )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 第二十 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摄影协会理事会。 徐州工程学院教职工摄影协会 2015年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