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三河口镇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持续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我 镇 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根据麻城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结合我 镇 教育实际,决定在全镇 范围开展 2012 年度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构建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结构、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最优化。按照麻城市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广泛发动,择优选拔,严格评审,树立一 批教育教学新秀。 二、评选范围、对象 全 镇 小学、中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2、。 三、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5 个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扎实,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教学质量高。 2、高中教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职教研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初中、小学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计算机和普通话达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水平; 教龄满 5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4、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 5 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优质课并获奖。 5、近
3、5 年承担或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或近 3年在地市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同时,2 培优转差有典型案例,并被同行认同。 在同等条件下,已参加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的或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可优先申报评选。 已是省、市、县级骨干教师的,本次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 10月 15 日 至 10 月 17 日):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并呈报相应的证件、材料,同时填写麻城市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学校组织推荐( 10月 18 日至 10 月 20 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4、 要 成立 校级评委会(建议由校领导、骨干教师代表 、教师代表 组成),对个人申报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和麻城市推荐评选县级名师和骨干教师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评议, 量化排序, 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教师的相关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上报 中心学校 。 3、 中心 学校组织推荐(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30 日): 中心 学 校组建 由 校领导、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的评委会 ,对 各校推荐 的教师,根据名额分配 数 ,按照评选条件和麻城市推荐评选县级名师和骨干教师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评 审 ,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
5、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 全镇 范围内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教师的相关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上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评审公示(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6 日): 市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予以审验。对麻城市骨干教师推荐对象进行量化 考核,按照学校上报推荐数 70%的比例确定麻城市骨干教师人选,报教育局党委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麻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个工作日。 5、认定发证( 11 月 6 日后): 在 市教育局评审阶段对拟定人员公示无异议后 ,市教育局下发骨干教师命名文件及命名证书。 3 五、职责与待遇 (一)待
6、遇: 、当选麻城市级骨干教师是评选上一级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骨干教师可优先申报评选湖北省特级教师,并可优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申报省市政府专家津贴。 、在评职、晋级、提拔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骨干教师可予优先考虑。 、各学校要为骨干教师的学习提 供方便,创设良好环境,大力支持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研实验。 (二)职责: 、必须参加各种教师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学分。 2、骨干教师每期 至少完成 2 节校级 示范课或 1 次学术讲座。 、每年至少要解决一个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经验并在校内加以推广。同时,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积极参加校级的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其骨干
7、教师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年内为本校培养至少一名青年教师,且被培养教师要有校级或校级以上展示课。 6、骨干教师要积极开展“比访”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有义 务参加送教下乡等活动。要在教育局组织或安排的教育教学研讨或对外交流活动中承担教育教学观摩、示范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肃对待,认真组织落实。为了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推进, 在 市教育局 评选领导小组领导下,中心学校 成立 评 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余科家 成 员: 徐传光 胡中人 丁少平 童吉义 曾学文 周绍康 周
8、基础 4 胡友平 张绪彬及各中心小学校长、 公办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胡中人 兼任办公室主 任,具体负责麻城市骨干教师评选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宣传,公正透明。 各学校要将评选的有关政策及日程在全校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知晓评选活动内容,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 (三)规范操作,严明纪律。 各学校要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所规定的内容组织教师准备参评材料,内容要详实、具体,有事实、有数据,防止空洞,每位教师的参评材料均要装订成册,同时要遵守时间规定,逾期没有上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各学校要加强评选过程管理,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9、,经查证属实后,撤销 其荣誉称号。 (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 (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 4)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未经组织批准,外出应聘的。 ( 5)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附件: 1、 2012 年度麻城市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麻城市推荐评选“麻城市骨干教师”量化评分标准 3、推荐评选“麻城市骨干教师”人选基本情况及评审成绩统计表 4、 2012 年度“麻城市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5 二一二年十月十 五 日 附件 1: 2012 年度麻城市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实验高中 11 中馆驿 15
10、 理工学校 10 宋埠 16 一中 14 歧亭 6 二中 8 铁门 13 三中 7 白果 18 五中 4 夫子河 8 思源学校 5 阎河 9 一小 7 龟山 14 二小 7 盐田河 9 附小 3 张家畈 11 幼儿园 2 木子店 10 特教学校 1 三河 11 龙池 10 黄土岗 10 鼓楼 10 福田河 11 6 南湖 12 乘马岗 12 黄金桥 3 顺河 13 附件 2: 麻城市推 荐评选“麻城市骨干教师”量化评分标准 学校: 姓名: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要求 自评分 初评分 审核分 1 师德测评 15 优秀 15 分,称职 12 分,基本称职 10 分,不称职 0 分。 2 工作量 1
11、5 近 3 年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在 300 课时以上,校级领导中学不少于 220 课时,小学不少于 220课时,达到的记 15 分,未达到规定工作量 80%的扣 5 分,不足 80%的不记分。 3 学历、普通话、继 续教育 3 达到国家规定 的学历、普通话标准各计 1 分;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计 1 分。 4 优质课 6 国家级 6 分,省级 5 分,市级 4 分,县级 2分,乡镇级 1 分。(同一课次不累计记分) 5 公开课、示范课、 观摩课 4 国家级 4 分,省级 3 分,市级 2 分,县级 1分。(同一课次不累计记分) 6 课件、教具、教案 4 国家级 4 分,省级 3
12、 分,市级 2 分,县级 1分。(同一课次不累计记分) 7 课题研究 5 主持课题研究结题,国家级 5 分,省级 4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参与者减半记分。 8 论文(发表、 获奖) 4 在有邮发代号的报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管理文章,国家级 4 分,省级 3 分,市级 2 分,县级 1 分。在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教育机构)举办的论文评选中获奖,国家级 3 分,省级 2 分,市级 1 分,县级 0.5 分。(同一篇次不累计记分) 9 辅导学生竞赛 4 辅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 4 分,省级 3 分,市级 2 分,县级 1 分。(不累计记分) 10 指导青
13、年教师成长 5 帮扶结对、指导年轻教师成长 11 教学业绩 20 优 20 分,良 16 分,一般 12 分。 12 年度考核 6 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记 2 分、称职等次每年记 1.5 分。 13 荣誉 9 受各级党委、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 国家级 9 分,省级 7 分,市级 5 分,县级 3 7 分,乡镇级 2 分,部门单独表彰下靠一级记分。(不累计记分) 合 计 100 说明: 1、师德测评。(该项分由各校老师和基层评委全体成员投票确定,全体教师测评占 60%,评委测评占 40%)计算公式为:(优秀票 15+称职 12+基本称职票 10+不称职票 0)总票数。 2、工作
14、量不含早、晚自习、课外活动、讲座等。 3、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活动并完成学习任务的计划分,没有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后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计 0 分。 4、论文第一作者得分 60%,后面作者按分值的 40%记分。 5、教学业绩分由各校评审委员会确认。各校在计算过程中,以各申报对象近三年一次升学考试成绩为准,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为优,三分之二的为良,后三分之一的为一般,或以近五年参加县级统考成绩平均计算(两者就高不就低);非统考学科的业绩由评委考核。 6、荣誉称号为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模范党员、师德标兵、教育工作者等。 7、 表中 3、 8、 12 项要附原始证件及
15、其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4、 5、 6、 7、9、 13 要附原始文件及其复印件。 8 9 附件 3: (学校)推荐评选“麻城市骨干教师”人选基本情况及评审成绩统计表 学 校 姓名 基 本 情 况 考 核 情 况 总分 排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教龄 任教学科 师德 工作量 学历等 优质课 公开课等 课件等 课题研究 论文 辅导竞赛 指导教师 教学业绩 年度考核 荣誉 10 附件 4: 2012 年度“麻城市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教龄 任教 学科 学校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 间 起始学历单位及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最后学历、学位及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近 3 年年度 考核情况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教学工作情况 现任教年级、学科及时间 核定年教学工作量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课时) 普通话等级 继续教育情况 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情况 课件、教具、教案获奖情况 承担科研课题情况 专著或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 辅导学生竞赛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近三年教学业绩 学校审查意见 盖章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