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交通补贴制度 一 、目的 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副总级及以上人员除外)、有私车的员工 三、前提条件 车辆行驶证、养路费、车辆购置税、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四、审批程序 拥有私车的员工在符合第三点“前提条件”后,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部门经理同意,送交行政部审核,再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待遇。 五、基本待遇及要求 费用报销标准: 类别 职级 报销金额(元 /月) 备注 销售体系 员工、组长 600 报销金额包括(加油、停车等
2、费用),均凭发票在规定金额内实报实销,对于出差人员,则扣除出差天数的补贴。 主管、副部长 800 部长、副经理 1200 经理级及以上 1500 后台体系 部长、副经理 500 经理级及以上 800 1、因工作需要自行开车出差的,油费报销标准为: 1.2元 /公里(出发至到达城市之间公里数),出差市区内的公里数不计报销。 2、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承担。 3、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负责。 4、车辆保险费(全保)、养路费、年审费、季审费等,由车主自行负责。 5、任何形式放假期间不予报销油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 6、用车人员报销车辆费用,
3、需凭开据杭州恩纬西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或自己的车牌抬头的发票报销,在规定额度内实报实销,出差时天数除外; 7、出差人员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往返必须在行政部登记车辆公里数,由行政部核算油费报销金额,出差费用报销后,不再享受出差期间车辆费用报销金额,未提交出差申请单及登记车辆公里数的,取消该次出差所有车补费用。 8、驻外人员按照对应职级享受一次性包干车辆补贴,但不能报销其它交通费,例如办事处主任对应职级为副部长,每月车辆补贴为 800 元包干(提供发票实报实销),其它交通费不予报销。 9、 享受车补人员离职,则以离职时间为准按月计算补贴费用,未足一个月者取消该月车补费用,离职后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10、对享受车辆报销人员如有工作调动、职级变更,公司将对其重新核定车辆报销金额,从调动、变更之日起执行新的车辆报销。 11、享受车辆补贴的私车应满足公司业务、行政用车需要,接受公司调度。 六、违章与事故处理 1、遵守交通法,违章以及由此产生的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非公务用车或私车主私借与他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