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舟正砼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水洗砂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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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120 万吨 /年 水洗砂项目 建设单位: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 2018 年 5 月 4 号 国家环境保护 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

2、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120 万吨 /年水洗砂项目 建设单位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龙 联系人 杨龙 通讯地址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595221888 传真 - 邮编 2776

3、00 建设地点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m2) 10000 绿化面积( m2) 1000 总投资(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7 月 一、项目由来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公司 30万 m3/a商品混凝土加工制造项目环评 于 2009年 1月 13日由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并与 2017年 5月 11日由微山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验收文号

4、:微环验 201733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 , 对住房、公路等设施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城乡建设规模不断增加,为砂石产品提供了市场空间 ,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万元 建设 120万吨 /年水洗砂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 56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类项目,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微山 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 委托我 单位 承 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

5、 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 、 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 1、项目厂址 2 本项目位于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北侧为 104 国道,东侧为树林,西侧是农田。项目 所在地 周围环境良好,交通条件优越,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到位。 (具体位置见附图 1:项目 所在地 地理位置图)。 2、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 位于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院内南部, 占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10000m2, 其中产生厂房建筑面积 6000m2、 原料堆场 (封闭厂房)建筑面积 4000m2。 公司 30 万m3/a 商品

6、混凝土生产制造项目位于厂区中部,沉淀池和循环水池位于厂区西南角 (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 三、 产品方案 本项目 主要 建设 洗砂生产线一条 , 建成后年产 水洗砂 120 万吨。 表 1-1 主要产品方案 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水洗砂 粒径 0.25-1.0mm,含泥量 1% 120 万 t/a 注: * 年工作日 300天,折合 4000t/d,满足日洗沙达到 1000吨以上。 四、 主要原材料消耗 主要原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 1-2 主要 原材料消耗 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 数量 备注 1 毛砂 122 万吨 /年 由固定供货单位提供,采用原辅料进厂时的质量

7、、数量检定制度,保证原辅料质与量的稳定可靠。 注: * 本项目所用毛砂为开采自山上或地下含有泥土的沙子,不以石料加工中的石粉为原料。 五、五、 主要设备 表 1-3 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1 带式传送机 D31-630 3 2 破碎机 SJ-890 3 3 振动筛 C41-750 2 4 洗砂机 2 5 脱水振动筛 J52-100 3 6 喷雾除尘设备 DS75 7 7 装载机 50 系列 2 3 8 污泥压滤机 2 9 废气处理设施 风机风量 8000m3/h 1 备注:企业拟购置的设备应为新型生 产设备,不得选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本 中

8、 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设备。 六、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自备井供给 , 本 项目用水主要新增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是洗沙用水、水喷雾除尘用水等。 本项目 新增 职工人数 30 人,生活用水标准按 40L/人 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 1.2m3/d,生活用水年用量为 360m3(一年 300 个工作日)。 洗沙用水 循环使用,循环水量约 200m3,损耗补充水量约 40m3/d( 12000m3/a);水喷雾除尘用水约 10m3/d( 3000m3/a); 项目总用水量 51.2m3/d、 15360m3/a。 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 。

9、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 80%计,生活污水量为 o.96m3/d( 288m3/a),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周边农民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 洗沙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喷雾除尘用水全部损耗,无外排废水。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 1-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 m3/d 51.2 40 生活用水 化粪池 洗沙用水 沉淀水池 新鲜水 损耗 40 定期清运,农田堆肥 损耗 0.24 喷雾除尘用水 损耗 10 0.96 10 1.2 4 2、供热 本项目 生产过程不需加热,项目区内不建锅炉等燃煤设施。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微山县昭阳街道办事处供电系统供给,新增一台 250

10、KVA 变压器,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及生活用电需求。 七 、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年 修正 本),本项目 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 、限值及淘汰类项目, 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根据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

11、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 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3、 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本 项目位于 山东省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

12、线 重点 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修改单中重点保护区域 标准, 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 收集后 定期 由周边 农民 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因此, 建设 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 4、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约束。 5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13、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东经 1174547“,北纬 344547“,不在 微山湖东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 微山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南四湖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内,符合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 2020 年)的规划。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管控建议以

14、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拟建项目生产废气 经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 ;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外排 ,无废水污染物总量排放。根据相关资料,项目周边环境质量未超过国家及地方环境质量规定的标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 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

15、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 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 在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院内 闲置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征土地;项目用水由 自备井 供给,可充分满足,因此项目建设未达到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 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 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总的原则是符合所在区域园区的功能定位,禁止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

16、产品 6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入区;限制 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 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入区。 本项目 不 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版 ) 中的 “ 限制、禁止 类”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资源 利用 。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 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的约束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八 、经济技术指标及其它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新增职工人数 30 人,年生产天数 300 天,单班 8小时工作制。 7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

17、项目概况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公司 30万 m3/a商品混凝土加工制造项目环评 于 2009年 1月 13日由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并与 2017年 5月 11日由微山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验收文号:微环验 201733号。 二、现有项目污染物 达 标 排放情况 根据 微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 微山县 舟正 砼业有限公司 30 万 m3/a 商品混凝土加工制造项目 验收检测报告,监测结果如 下: 1、 废气 项目无组 排放气体 TSP 监测结果,上风向最大浓度为 0.173mg/m3,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242mg/m3,各点位监测结果均满足 大气污染物

18、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现有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产用水全部用于产品,不外排。 生活污水 通过 化粪池 收集后定期由周边农民外运 作 农肥 ,不外排。 3、噪声 项目 厂界 噪声监测 结果 , 昼间 各点位监测 范围为 54.055.8dB(A)之间 , 夜间各点位监测 范围为 43.746.4dB(A)之间 , 昼 夜 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 现有项目 产生的固体废物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和不合格的砂石料。 生活垃圾 收集后 由环卫部门 外运 处理 ,不合格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 及 2013 修改单标准要求。 8 项目区现状: 混凝土生产线 办公楼 厂区北侧 厂区东侧 图 1-2 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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