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杰立化妆品 包装用品有限公 司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Q/NJL1013 2006 版本 / 修订状态: A/ 0 第 1 页 共 4页 1目的 明确产品监视和测量准则,保证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证据。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货物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3 职责 3.1品质部负责确定产品监视和测量准则,并负责各类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控制,保持和完善相关检验记录。 3.2生产部各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 4 工作程序 4.1检验文件 4.1.1品质部依据相关产品标准规范和质量技术要求,编制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所需的检验计划、检
2、验规范等文件,作为原材料、产成品的检验、监视和测量依 据。 4.1.2检验文件必须能够准确指导检验操作,具有确定性,明确检验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方法、接收准则、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及记录要求等内容,使检验活动规范化。 4.1.3 所有的检验活动都必须按照检验文件规定的要求实施,并保持适当的状态标识。 4.2进货检验 4.2.1采购物料(包括外购外协件)到公司后,仓库保管员核对供方的“送货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置于待检区(临时堆放时做好“待检”标识),联系检验员实施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文件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 检验记录(附录 A或 G): a)
3、 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根据需要进行合格状态标识或将检验结论通知仓库,由仓库保管员依据合格结论 (或检验人员在送货单的签名确认 )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定位放置的合格品可不作合格状态标识; b) 若检验不合格,检验员应做好检验记录,对不合格进行标识,必要时仓库协助进行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c) 对本公司不具备监测手段的检验项目,应要求供方提供该项目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保证书、具备资质机构的检测报告等),进货检验员可用验证的方式进行确 宁波杰立化妆品 包装用品有限公 司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Q/NJL1013 2006 版本 / 修订状态: A/ 0 第 2 页
4、共 4页 认后, 判该项目或该批产品为合格。 4.2.3紧急放行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对日常进货质量比较稳定采购产品,在能可靠追回的前提下,可由生产部提出紧急放行申请,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附录 B),明确物料名称、数量及原因,经品质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a) 仓库保管员根据紧急放行申请单批准的范围,按规定数量留取该批样品,在其余待放行的物料上加“紧急放行”标识后放行; b) 检验员对留取的样品进行正常检验,合格时作合格记录并通知仓库。不合格 时,品质部应及时对该批紧急放行的物料进行追踪处理,对尚未使用的物料按检验记录的判定结果进行评审及处理,对于已制成的半 成品要进行全检或分拣,在相应的检验
5、记录上注明物料使用及后续处理的情况。 4.2.4进货检验员对供方供货的监测结果进行登记记录,每月初对上月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形成采购产品质量汇总表 (附录 C) 上报品质部,以利于掌握供方业绩及动态。 4.3过程检验 4.3.1自检和互检 4.3.1.1 各工序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按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提示的要求进行产品自检,所发现的不合格品 (不能返工时 )应隔离存放或作好标识,经检验员确认后处置。对所产生的不合格,要及时分析原因并作出适当调整,无法处理时,向检验员或生产主管报告。 4.3.1.2 操作员工在自检本工序产品的基础上,还有责任对上工序产品质量的把关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上工序(或
6、外协)漏检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应剔除不再加工 (对于流水线安装的产品,可根据操作工艺安排,及时退回上工位返工 )。所剔除的不合格品,隔离存放或作好标识,经检验员确认后处置。 4.3.2巡回监视 4.3.2.1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检验员和 /或生产主管对操作者的自检和互检进行监督,巡回检查各工序加工的产品,对生产工序每天巡检不少于两次,做好首 /巡检记录(附录 D)。 4.3.2.2 检验员在巡检过程中, 要认真观察操作者的作业方法是否准确,发现疑点可随时进行抽检,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操作者,以便调整生产。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3.3首件检验 a) 注塑车间注塑工序
7、在更换产品或工装器具安装调整后,应实施首件检验,正常连宁波杰立化妆品 包装用品有限公 司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Q/NJL1013 2006 版本 / 修订状态: A/ 0 第 3 页 共 4页 续生产的产品每班交接班后作一次检查; b) 实施首件检验的工序,操作工应按生产通知单安排的产品规格,认真选择和核对工装器具,经安装调试正常,自检合格后的首件(或少量)产品,向检验员报检,检验员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填写首 /巡检记录,现场视需要保留检验合格的首检样品。首检合格 后操作工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c) 对实施首件检验的工序,检验员在操作人员交接班后,尽快安排进行一次巡检,若发现加工
8、产品与首件产品不相符,应及时进行调整。 4.3.4完工检验 各工序加工后的产品,根据质技确定的产品检验要求,对相关产品按生产通知单批量(当批量较大时,可以产品质量跟踪卡进行分批),由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规定进行检验,入库产品填写 产品检验记录(附录 E),需继续流转的产品,由检验员在产品标识卡上记录并签名确认后转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5本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 中不实施“例外转序”。 4.4最终检验 4.4.1品质部检验员按出厂产品检验规范的要求对已入库的成品进行抽检,也可以按发货订单组批进行抽检,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出厂检验记录(附录 F)上,合格后方可向客户交付。
9、4.4.2待交付的最终成品必须经规定检验项目检验合格,检验记录齐全,且经授权检验员认可后才能交付。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交付或对不合格产品作让步接受,必须获得顾客有效的书面授权。 4.5在检验过程中,检验员发现产品有大批量质量问题时,需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组织原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发出纠正 /预防措施处理单,具体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6检验状态标识 品质部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过程中相关检验状态的标识,并督促相关部门 /人员维护相关标识的有效性。 4.7检验记录 4.7.1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的记录中都要填写完整,并有经授权的检验人员签名或盖章。 4.7.2首 /巡检记录,按月收
10、集交品质部保存,产品质量跟踪卡及其他检验记录,由品质部宁波杰立化妆品 包装用品有限公 司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Q/NJL1013 2006 版本 / 修订状态: A/ 0 第 4 页 共 4页 负责保持。当合同有规定,顾客或其代表需查阅相关产品的检验记录时,由品质部负责按规定提供。 5 附录 附录 A Q/NJL1013 01 检验记录 附录 B Q/NJL1013 02 紧急放行申请单 附录 C Q/NJL1013 03 采购产品质量汇总表 附录 D Q/NJL1013 04 首 /巡检记录 附录 E Q/NJL1013 05 产品检验记录 附录 F Q/NJL1013 06 出厂检验记录 附录 G Q/NJL1013 07 外购 (协 )件 /原 (辅 )材料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