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2 年度全市 非公有制( 乡镇 ) 企业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意见 临汾市 2012 年度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由市中小企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职字( 2012) 94 号要求, 根据山西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晋人职通字( 2000) 7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 非公有制( 乡镇 )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现将我市 2012 年度 非公有制( 乡镇 )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审范围: 20
2、12年度全市 非公有制( 乡镇 )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为:本市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非国有煤炭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会计、统计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外地 非公有制(乡镇) 企业中在我市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会计、统计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并在当地从业专管部门登记) 。凡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 非公有制( 乡镇 )企业, 而与原单位未办理辞职手续,与用人单位未签定正式有效人事合同的不在评审范围。 按照本(安排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只在非公有制(乡镇)企业 中有效。 二、评审 系列(专业) : 2 2012年度我市 非公有制(乡镇)企业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在以下四个系列中进行: 工程系列: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经济系列: 经济师 助理经济师 经济员 会计系列: 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 统计系列: 统计师 助理统计师 统计员 三、申报条件: (一)员级职务:高中及中专、技校毕业后,在 非公有制( 乡镇 ) 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 年以上,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经考察合格定为“员”级。 (二)助理级职务: 能胜任本职工作 , 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且 符合下列条件: 1、中专毕业(含成人中专、高中)后从事技术员工作 4年以上; 2、大学
4、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 员 工作 2 年以上。 (三)中级职务: 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 习, 并具有一定的微机操作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 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担任 助理级 专业3 技术职务 4 年以上 2、不具备以上条件, 须担任 助理级 专业技术职务 1 年以上 , 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大专 8 年,本科 6 年,硕士研究生 2 年)以上 。 (四)对于任现职期间取得大、中专学历者其任现职时间延长 2 年
5、。 (五) 对不具备正常申报评审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 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 1、个人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环保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2、在当地 (县、市)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产品被授予省级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5、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6、参与市级以上技改和技术
6、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4 7、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 书有署名); 8、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等级奖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奖证书有署名)。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张榜公示,由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报名、审查、汇总后,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手续 并出具推荐函 ,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根据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职数函 (市属企业出具介绍信) 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行政审批大厅人社窗口)
7、 并向评委会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职数函 (或介绍信 );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级职务要求论文两篇(不要求发表),专业工作总结1 份且字数均不少于 2000字 ; 初级职务论文不要求,但必须写出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字数不少于 2500 字); 5、 评审简况表 20 份; 6、申报所要求的材料除评审表外其余装订成册,证5 件部分可用复印件(原件不装订); 六、评审 办法 此次评审采取考评结合且末尾淘汰的办法,不 达 学历和专业要求的申 报人员需
8、参加专业技术提升培训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 后方可 参加评委会评审 。 七、时间安排 此次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2012 年 6 月 10 日 7 月 10 日 申报相关材料 2012 年 8 月 上 旬 分专业进行评审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学历以申报时已取得的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历为准,以任何形式从任何部门取得的证明,专业证明和结业证书,均不能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2、申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持有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证,否则不准 申报; 3、中专、高中学历及大专以上学历非本专业人员须参加相关培训; 4、外地申报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在我市从
9、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5、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对在学历、6 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6、各级各部门严格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严禁乱收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广泛宣传,为我市 非公有制(乡镇) 企业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技术队伍,促进 非公有制( 乡镇 ) 企业、 非国有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 一 二 年六月 三 日 7 注意事项 一、 填表 前请认真阅读关于 2012年度全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意见; 二、材料填写真实,笔迹工整,装订整齐(简况表复印 20 份 另放 ); 三、中级职务要求论文两篇(不要求发表),专业工作总结 1 份且字数均不少于 2000字;初级职务论文不要求,但必须写出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字数不少于 2500 字) 四、材料填写完,请携带介绍信和相关原件(毕业证、职称证、荣誉证等)到 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政府北楼二层梁科长审); 五、材料里面附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六、 7 月 底 之前报回; 七 、 照片统一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