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驾驶员 交通 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车辆管理,使 本单位 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 交通 安全责任书,其具体内容如下 :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 运行 车辆正常安全驾驶。 3、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件,检查车辆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车上路。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状况良好。 4、遵守 本单位 规章制度,严格服从 单 位 调派,不得借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车,不得把车转借他人
2、。 5、 车辆外出执行任务时, 驾驶员 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搭乘与工作无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发生 交通 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全部责任。 6、 驾驶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驾车外出,如有发生严肃处理。 7、 严禁酒后驾车,做到文明礼貌,做到礼让 “三先 ”。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8、驾驶员酒后驾车被公安交通部门处罚,处罚款由个人支付。驾驶员酒后驾车;因擅自驾车外出发生车辆受损、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 9、车辆在行驶途中遇突发情况,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给 单位 及车辆造成损失者,由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金外的经济费用,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10、凡是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和保险公司认定,驾驶员负有责任者,驾驶员本人承担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全部民事赔偿经济费用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由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黑庄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驾驶员 (签字)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