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再就业小额贷款政策 再就业小额贷款,是指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大学生、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退军人、进城务工农民自主创业和 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 吸纳了前五类人员就业,而给予的一种信贷支持政策。现就 再就业小额贷款政策 的相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文件依据 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渝再就办 2004 2号);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就业办 2006 8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县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就业办 20081 号)。 二、基本原则 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抵押担保、有贷有还、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政府贴息。 三、申请对象
2、1 从事 个体经营 的重庆籍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大学生、其它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退军人、 农村劳动者(含返乡创业、劳务经纪人、进城创业农民工) ; 2 职工在 100 人以下;吸纳重庆籍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大学生、其它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退军人达到 30%以上,或者吸纳重庆籍进城务工农民达到 30%以上的 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 2 三、基本条件 1小额贷款申请人或者 企业(合伙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年龄 男在 60 岁以内、女在 55 岁以内 (已 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 2、必须有固定的 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
3、本金 ,企业(合伙经营实体)要求近年经营状况良好,再就业小额贷款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 ; 3从事的经营项目 必须是微利项目。 渝就业办 2006 8号文件规定 以下行业 不 纳入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 :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水吧、娱乐业、销售不动产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4、企业(合伙经营实体)所招用人员必须已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 办理 社会保险 ; 四、贷款额度 1 从事个体经营 的 ,申请 金额 原则上在 2 万元以内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或农民工 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 5 万元; 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或农民工
4、后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按 人平 2 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 40 万元。 特别说明: 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大学生、其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退军人 走原再就业小额贷款政策, 可合并计量 ;农民工 个人和招用农民工的企业走农民工小额贷款政策,只能 单独计量 。如一个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 8 人,招用农民工 12 人,3 要么按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政策申请 16 万元,要么按 农民工小额贷款政策申请 24 万元,而不能合并申请 40 万元。 五、贴息比例及方式 1 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由财政贴 全 息;吸纳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由财政据实
5、按 半额( 50%)贴息。 吸纳不同人员按招用人员情况所占比例计算,个体贷款人自己所占的比例优先。 2贷款方 先按月付息。一年满,结清贷款本息后,银行再一次性把利息按规定返还给 贷款方 。 六、贷款期限 再就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一年。一年满还款后,可申请续贷一年,续贷仍按规定贴息。 七、贷款的抵押 1 小额贷款除专门“ 绿色通道”外,是有担保的,担保方式常用的有两种:个人担保、房屋抵押; 2 个人担保是指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可为 贷款人 提供担保,但最高担保金额公务员不超过 7 万元;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不超过 3 万元 ;企业单位人员必须是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以上人员; 单笔贷款
6、担保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3 房屋抵押 是指用 贷款人 自有或 亲戚朋友 (本市长住户口)的房屋作抵押,要求两证齐全,届时银行将会同贷款方协商评估,评估价一般为房产实际价值的 5 至 6 折 ; 4、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 贷款只适用 房屋抵押 方式。 4 八、 所需材料 1基 本材料:( 1) 小额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或者企业法人代表 及其配偶 的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复印件 (未婚和离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下同) ;( 3)经营执照复印件;( 4)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人自己和招用人员的 优惠凭 证 (含下岗证、 职工失业证 、 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 、国民教育的
7、 大学生毕业证 、城镇退休军人自谋职业证、农民工居住证、返乡企业人员外出打工证明、劳务经纪人的有效证件等); ( 6)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农民工小额贷款还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 7)经营场所租凭协议或者自己门市的房管证; ( 8)贷款申请书。 2个人担保所需材料:( 1)担保人的单位证明;( 2)担保人 及其配偶的 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复印件;( 3)担保人承诺书。 3房屋抵押所需材料:( 1)房管证 、土地使用证或者二证合一本的 复印件;( 2)房产所有人 及其配偶的 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复印件; ( 3) 房产所有人 抵押 承诺书 。 特别说明:( 1)以上资料相同
8、的可不必重复提供;( 2) 小额贷款申请表 、 担保人的单位证明 、 担保人承诺书 、 房产所有人 抵押 承诺书 有统一的格式,不得自制;( 3)区就业局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 4)企业贷款还需自己准备贷款卡、近两 年的企业年报表及最近一个月的月报表、股东会同意贷款的决议、公司的简介及章程、法人的简历、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等资料,以备银行审核 。(交区就业局时可不提交这些资料) 九、 办理程序 5 1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企业带上个人、招用人员、担保等相关资料到社区填再就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2 社区在接到下岗失业人员的申请贷款资料后, 在 3 个工作日内向镇街推荐。 3 镇街在接到资料后
9、,要会同社区人员一起到经营场地查看,了解经营情况及招用人员情况,看是否符合小额贷款政策规定,在 7 个工作日内 完成 初审 ,并 将 符合条件的 报送到区就业 局。 4 区就业局会同财政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达承贷金融机构。 5 承货金额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书面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区就业局,由区就业局退还镇街社保所;同意贷款的,承贷金融机构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在 5 个工作日内放款。 6 凡涉及房屋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应在 3 个工作日办结,且免收房屋抵押登记费。 十 、其他规定 企业(合伙经营实体)享受再就业小额贷款后,不影响其按规定继续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工商扶持等其它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