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煤矿特点 管理机构比较健全 1910 年,作为美国第一个为煤矿安全而设立的联邦机构 矿业局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安全标准、监督生产、加强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 1913 年,美国成立劳工部,安全生产管理也是其主要职能之一。 1977 年,作为美国国会立法的结果,建立了独立的安全监察部门 矿山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简称 MSHA) 法律体系比较完善 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美国已先后制定了十多部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高,而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1969 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联邦煤矿健康与安全法 1977 年通过的联邦矿业与健康法案 监察机制比较严密 垂直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框架,轮岗式的监管人
2、事制度,并在机制上防止监察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 应急救援比较及时 按规定,每个煤矿要与两个以上的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煤矿发生事故由矿主组织抢救,必要时也可向当地警察求救。一支救护队下井救护,另一支救护队待命。任何矿山救护队都不得建在距矿井 2 小时路 程以外的地方。 美国执行了强制性工伤保险制度。目前美国 99% 的工人受到联邦或州劳工赔偿法的保护。工伤保险具有高度的强制性,法律强制雇主必须对雇员的工伤事故负责。 科教支撑比较有力 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增强了煤矿开采的计划性和安全隐患的预见性;计算机模拟、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可以大幅减少煤矿挖掘中的意外险情,也可以帮助制定救险预
3、案;机械化和自动化采掘,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下井人员数量,从而减少了容易遇险的人群;推广新型通风设备、坑道加固材料、电器设备,从而提高了安全指标;推广安全性较强的长墙法,取代传统形式 的坑道采掘,以及手持瓦斯探测装置、自携带的自救设备、自动的临时矿顶支撑架、矿区环境监测系统等。(可以列举) 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美国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开宗明义地强调:煤矿和其他矿山至关重要的是其最珍贵的资源 矿工的健康与安全。针对近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煤矿安全事故不断上升的现象,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核心理念。 根本出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4、观 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如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对煤矿作业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的制度、对煤矿生产设备安全认证和使用许可制度、煤矿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等。 强化监管,实行强制性执法监督 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重点煤矿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反腐倡廉,严肃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安 全监管;发挥工会等组织作用,积极推进和完善工伤保险。 突出重点,提高防范处置煤矿重
5、特大事故的能力 要重点监控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搞好煤矿的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规范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等环节。 同时,要不断加强预案工作,搞好培训演练,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处理,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1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化和经济化分析 11 1 完善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规体系 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 澳大利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 1984 职业安全卫生法 、 1994 年 矿井安全与健康法 ) 11 2 严格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联邦政府对矿井安全的管理主要通过立法来实现。州政府在执行联邦法律的同时 , 对
6、本州内的矿业公司在政策、安全管理上有着绝对的发言权。 所有矿井的运作都在政府能源和矿产部的监督管理之下。矿长、井下经理和其他一些岗位的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政府的职业资格考试 , 拿到证书并在政府注册后方可持证上岗。 从矿长、井下经理到班长、工人 , 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责任。 澳大利亚的煤矿事故成本非常高。经认定为责任事故后 , 矿井不但要承担 高额的罚款 , 发生事故的煤矿、所属矿业公司、经营者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11 3 规范的风险评估制度 鼓励工人和技术人员寻找潜在的事故和安全隐患 , 对新引进的设备、新的生产工艺、新的工作地点、新的工作环境都要进行
7、风险评估,并针对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拟订出防范措施。 11 4 合理的薪酬制度 澳大利亚煤矿主要是采取年薪或计时工资 , 而不是采用计件工资制 , 这项制度有力地保证了澳大利亚的煤矿安全。 11 5 有效的安全保险制度 煤矿均要缴纳安全保险金。保额 = 员工工资总额 *百分比系数。百分比系数视煤矿安全状况而定。矿井安全状况好 , 这个系数就低 ; 反之则高。 11 6 充分的安全投入 一是完善先进的监测设备。 二是配备完整的救生和防护装备。 n 世界煤炭 n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法治化 和经济化及对我国的影响 隋 健 ( 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山东省邹城市 , 273500) 防止利益
8、冲突的制度规定在执行中缺乏效率。与国外防止利益冲突的情况相比,我们的一些制度规定发挥的效力比较低。具体表现在: 1、没有把“注重预防”落到实处。国外防止利益冲突富有效率,重要的是预防有力。 2004年 12 月,意大利总理贝鲁斯科尼宣布辞去 AC 米兰足球俱乐部主席一职,以遵守该国利益冲突法中“国家领导人任期内不得经营私人企业”的规定。发生利益冲突,最初往往表现为领导干部违纪,但发展下去,很有可能导致严重的违法犯罪。领导干部不能自觉遵守防止利益冲突规定是行政缺乏效率的主观原因。 2、处理利益冲突问题不及时、不得力。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一些国家在处理上是相当严厉的。相比之下,我们处理利益冲突问题,
9、或不及时或失之于宽,一些地方对 处理领导干部煤矿撤资问题敷衍、拖沓等就是很好的例证。 3、制度规定的宣传普及工作薄弱。行政执法者不知法,盲目违法而不自知。 美国的煤矿业也曾经历了一个从事故多发到加强安全管理、最终进入安全生产时期的漫长过程。在 19 世纪后期和 20 世纪初期,美国每年有数千人死于煤矿事故。 1907 年,西弗吉尼亚州的一起煤矿事故,死亡 362 人,创美国历史之最。这次煤矿事故促使美国采取坚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如今美国煤矿安全生产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近年来每百万吨煤死亡率一直在 0.03% 以下。美国煤矿安全 生产管理的特点: 1 管理机构比较健全 2 法律
10、体系比较完善 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美国已先后制定了十多部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高,而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3 监察机制比较严密 美国政府一直强调煤矿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其成功之处为垂直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框架,轮岗式的监管人事制度,并在机制上防止监察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 4 执法力度比较到位 美国煤矿安全部门执法非常严格,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雇主将受到惩罚。 5 应急救 援比较及时 煤矿一旦发生特大事故需要应急救援必须符合高效快捷原则。美国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有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拉得出,救得快,保障有力。 6 科教支撑比较有力 科技与教育是防止与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第一要素。有资料表明,作为美国最先为煤矿安全而设的联机构即矿业局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