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24小时专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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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放射源 24 小时专人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选厂三班倒的工作特点,建立放射源 8 小时专人管理三个班交接的管理制度。 建立核子秤班长班中巡视检查,段长每班检查,专职安全员和车间厂长每天检查,安全科每周检查制度。 公司各单位放射源 24 小时专人管理人员名单: 一、某某单位 二、检查要求 1、各检查人员按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核子秤放射源的检查和安全确认。 2、每次巡查和检查要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3、当班未检查或未互相交接班,给 予罚款处理。 4、发现问题或放射源丢失要及时报告安环处和保卫处。 某某单位公章 安环处 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管理,防止放射源的丢失与被盗,特制定本制

2、度。 (一)、公司安环处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指导、监督、检查责任。 (二)、公司保卫处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防盗保卫责任。要制定防盗措施,落实保卫责任制,对放射源防盗安全负责。 (三)、各选厂车间厂长(主任)对本车间使用的放射源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保管使用岗位责任制和健全放射源交接班管理制度,全面做好预防放射源危害和防盗工作。 (四)、放射源要上锁和安装防护罩。 (五)、放射源处要悬挂放射危险 3 米内禁止靠近的警示标志。 (六)、实行现场保管交接班制度。 (七)、节假日或停产期间车间领导安排专人看护。 (八)、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要及时向公司保卫、安全科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九)、使用单位和

3、管理部门要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 (十)、放射源失灵或废弃拆除时必须由生产处报告经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拆除物要及时送到有关专业部门储存。并报告保卫、安全部门备案。 某某单位公章 安环处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 理责任制,防止放射危害和丢失被盗,确保安全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源管理安全责任制度 (一)、 公司安环处 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指导、监督、检查责任。要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对职工做好防放射危害宣传教育工作。 (二)、公司 保卫处 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防盗保卫责任。要制定防盗措施,落实保卫责任制,对放射源防盗安全负责

4、。 (三)、厂长对本车间使用的放射源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放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保管使用岗位责任制和健全放射源交接班管理制度,全面做好预防放射 源危害和防盗工作。 二、放射源岗位交接班制度 1、 厂长 每天对放射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车间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每周五上午向 安环处 报告安全情况。 3、当班班长每班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现场岗位工每天负责巡回检查和现场看管和进行现场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放射源储存保管制度 一、储存库房的设置 1、库房不得靠近宿舍、办公室或人员密集的处所建立。 2、库房应坚固可靠,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防火、防潮措施,库房房

5、门应安装铁门或防盗门。窗户要安装钢筋铁栅栏和铁筛网。 3、库房钥匙应由保卫处 保管,安环处监管。 4、如与其它库房相邻,应安装屏蔽措施。 5 库房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二、放射源临时储存的管理 1、车间检修设备临时拆除的放射源,车间厂长或主任要报告安环处,办理储存登记,送到专用库房保管,使用时要办理出库登记。 2、损坏或者废弃的放射源,车间厂长或主任要报告安环处,拆除后办理入库登记放到专用库房保管,安环处并与上级辐射监管部门联系办理上缴储存手续。 3、长期停产需要闲置的放射源,由车间厂长,主任报告安环处,拆除后放专用库房保管。 4、放射源需要变动使用位置时,临时拆除后,车间领导要报告安环 处,办

6、理登记手续归专用库房保管。 5、厂家安装放射源必须由公司联系人报告安环处办理登记保管储存手续,送到专用库保管。 三、其他规定 1、使用放射源的车间和安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储存保管规定,专库存放保管。 2、安环处要建立出入库管理登记薄,认真履行出、入库登记手续。 3、库房保管员未经安环处许可不准擅自将库存的放射源发放出库。库房钥匙不准乱仍乱放,不准转交他人保管。 4、库房保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对库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因违反储存规定的可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不良后果 的可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安 环 处 2006 年 4 月 10 日 放射源防护管理规定

7、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四、在更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 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 五、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

8、,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 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 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八、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作。 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9、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 十一、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放射源防 护管理规定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四、在更

10、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 。 五、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 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 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八、要严格

11、按照放射防护要求 ,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作。 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 十一、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某某单位公章 2005 年 1 月 25 日 放射源防护管理规定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 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生

12、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四、在更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 五、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 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 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

13、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 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八、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 作。 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 十一、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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