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验收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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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自治区总 工会创建星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和分值 内容要求 检查办法 自评分 考核分 一 、 组 织 建 设 190 分 1、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和组织网络建设 30 分 工作机构 ( 10分)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8 年第 131 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积极协调编办落实 1-3名事业编制的帮扶工作人员。 听汇报、查看相关文件。 工作人员 ( 10分) 市级帮扶中心配备 3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县(区)级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 分), 法律援助中心(站)必须聘请 1 名法律顾问( 5 分)。 听汇报、看有关人员工作记录。每缺少一名人员减 5 分。 网络建设(

2、10分) 申报五星级的市、县 (区 )帮扶中心,所在乡镇、街道维权帮扶工作站建站率分别要达到大武口区总工会 100%;惠农区总工会 90%;平罗县总工会 80%以上( 10 分)。 乡镇街道维权工作站数量以 2009年法定的统计数据为准。 2、办公设施 40 分 办公场所 ( 15分) 有临街且方便职工来访的服务大厅( 4 分),市级帮扶中心的面积不得小于 60 平方米,县(区)级 帮扶中心的面积不得小于 30 平方米( 8 分),按照要求使用统一的帮扶中心标识( 3 分)设立电子屏幕的加 10 分,办公场所设在机关内部的不得分。 以帮扶中心平面图为依据。市级面积 70 平米以上加 2 分,县

3、(区 )面积 40 平米以上加 2 分。若没有设立服务大厅的不得分;不临街减 2 分;未使用统一标识减 2 分。 办公设备 ( 25分) 帮扶中心服务大厅内设有 12351 热线电话并保证畅通( 6 分);建立维权帮扶网络,配备信息化办公设备( 3 分),并建立管理制度( 3 分);帮扶软件管理系统有专人负责( 5 分);设置方便接待职工来访的 工作台及岗位指示牌( 3 分),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 2 分);帮扶车辆有统一的工会维权标识( 3 分)。 实地查看,检查资料。帮扶热线不畅通减 2 分、帮扶车辆没有统一标识减 3 分。 2 一、 组 织 建 设 190 分 3、帮扶资金 8

4、0 分 资金管理( 80分) 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全总、区总关于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单独设立帮扶资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或专账管理( 10 分); 帮 扶资金的使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违规操作或挪作他用的,将不予参加评定星级,已评定星级的,取消已评定的星级资格。以查看审计报告、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相关财务报表为依据。 帮扶资金的使用和发放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执行,严格资金用途,按照制度要求填写发放凭证,建立台帐,规范运作 ,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10分); 帮扶资金发放要做到日清月结,制作当日救助金发放明细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10 分); 帮扶资金使

5、用网络化管理,认真核对救助人 员信息,并进行微机检索,防止多头求助,重复领取救助金( 10 分); 加强帮扶资金的监督审计,主动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当地政府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10 分); 建立健全帮扶资金管理使用财务制度,定期报送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报表( 10分); 每年 1 月 20 日前,市、县(区)工会应将帮扶中心上年度帮扶资金、配套资金收支决算、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和本年度决算资金及配套资金收支预算汇总报自治区总工会财务部和法律与保障部( 10 分); 查看上报区总财务部、法律与保障部相关材料 。 3 市、县帮扶中心要按照全总要求及时将上一年度帮扶资金及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统一

6、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以备查询( 10 分)。 查看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 一 、 组 织 建 设 190 分 4、制度建设 40 分 工作制度( 20分) 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法律援助、就业帮扶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张贴上墙,清晰规范,并装订成册( 5 分)。 查看工作制度,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为依据,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名制汇总表进行检查(困难职工档 案、帮扶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要求输入帮扶系统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将不予以参加评星级活动)。 按照全总要求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档案并输入帮扶系统,及时将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按要求全部录入工会帮扶管理软件系统,录入率达到 100%

7、( 10 分, 5%以上没有录入帮扶系统的将不予得分)。 建立信访接待、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用工信息、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等台帐。( 5 分,台帐缺一项减 1 分)。 管理制度( 4 分) 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并有考核记录( 4 分)。 查看有关文件和记录。 整合资源( 4 分) 建立与政府及本级工会其它各部门的帮扶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4 分)。 信息报送( 12分) 建立健全信访接待、职工维权、就业帮扶等信息报送制度( 4 分);按时报送月、季、半年、全年各类统计表及形势分析报告( 6 分);建立随时发生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 2 分) 查看信息报送记录。 二、 工 作 成 1、信访

8、接待 40 分 信访绩效 ( 20分) 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受理或答复,在信访接待方面, 对来电、来信、来访和处置情况逐一登记( 5 分); 检查信访、转办等记录,受理的事项,没有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4 效 300 分 要建立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信访事项处理程序( 2 分),通过转办、交办和直接调处等手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3 分); 转办、交办等处理意见的减 10分。 在突发事件预警方面,要建立预警机制( 5 分)。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第一知情、第一报告( 3 分),并积极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 2 分)。 信访责任 ( 20分)

9、凡出现上级工会批转至本级中心的信访案件没有回复办理的,一次扣 5 分;经批转的同一事案件重复到上级工会上访的,一次扣 5 分;凡本地内发生职工群体性越级上访等突发性事件,本级中心不知情、不上报的,一次扣 5 分;未做化解工作的,一次扣 5 分。 查看是否有接待登记、送达办理、办结报告、总结统计,并抽查转办案件。 二、 工 作 成 效 300 分 2、生活救助 80 分 健全档案 ( 10分) 对辖区内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底数清,情况明( 5 分),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文本档案的同时建立健全困难职 工电子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5 分)。 检查相关资料,没有的不得分。 办理情况 ( 10分) 对因特殊

10、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及时提供生活救助( 5 分),建立平时救助的长效机制( 5 分),实现帮扶救助的经常化 。 查看记录及救助机制,没有记录不得分,不执行救助机制规定的不得分。 救助机制( 60分) 建立经常性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多级维权帮扶网络体系,市级工会建立四级帮扶网络,县级工会建立三级帮扶网络,并达到区总规定的标准( 15 分),进一步完善“爱心粮油卡”救助方式,并达到区总规定 覆盖面标准( 20 分), 做好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卡试点并推行工作,推行面达到当地困难职工的 10%以上。 (25 分 ) 查看记录及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 3、医疗救助 60 分 健全救助制度

11、 ( 20 分) 建立完善的帮扶救助制度和办法( 8 分),严格按照困难救助标准实施救助( 5分);被救助者必须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书面材料( 7 分)。 查看相关文件和材料及工会帮扶软件的录入情况,没有建立公示制度的扣 2 分,没有执行救助程5 开展职工医疗 补充保险试点( 20分) 进一步修订完善石嘴山市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办法,积极开展对困难职工的医疗救助。 序的扣 2 分,没有建立实名制表的扣 2 分。 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20 分) 资金发放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公正合理,并建立公示制度( 10 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管,确保帮扶资金真正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 5 分),建立

12、详实完整的救助实名制表( 5 分)。 二、 工 作 成 效 300 分 4、金秋助学 40 分 建立专项资金 ( 10 分) 通过政 府支持、工会投入和社会赞助,建立“金秋助学”专项资金,筹集资金在10 万元以上( 10 分),每多筹集 2 万元,加 1 分。 检查助学专项资金账户。没有专项资金的不得分。 建立救助档案 ( 10 分) 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2 分),建立健全资助困难学生的文本档案及电子档案( 5 分),尽力保证让困难职工子女都上得了学( 3 分)。 检查救助学生档案情况和实施救助名册。 开展多种助学形式 ( 10 分) 在 开展资金帮助、结对帮扶、捐赠

13、书具、帮助减免学杂费用、 申请助学贷款 、勤工俭学等多种助学帮扶的基础上,创新助学内容和方式,扩大助学范围。 听汇报、查看记录,达不到要求适当减分。 做好总结、及时报表 ( 10 分) 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 5 分),按要求及时报送助学开展情况及统计表( 5 分)。 检查助学总结及报表。 6 5、法律援助 30 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15 分) 在帮扶中心服务大厅内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 2 分),有醒目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牌子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5 分),制定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并公示上墙( 3 分),聘请一名专职律师按时坐班( 5 分)。 实地查看,并提供

14、聘用专职律师相关材料。 受理法律援助情况 ( 15 分) 认真受理和逐一解决答复来访职工的法律援助( 3 分),有详实的接待来访的工作记录( 2 分);市级以上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律师每年至少提供 50 起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县(区)级至少提供 30 起( 10 分)。 查看记录,没有记录不得分;不全的扣 5 分,市级超过 10 起(县级超过 5 起)没有进行答复的不得分。 二、 工 作 成 效 300 分 6、就业帮 扶 50 分 技能培训( 20分) 帮扶中心每年完成区、市工会下达的培训技术工人指标,取得资格证书的达 80%以上( 10 分);经技术培训获取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实现就业再就业达 8

15、0%以上( 10分)。 查看培训班、职介服务、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名单、洽谈会相关资料或相关领导讲话,并到实地进行查看。 职业介绍( 10分) 帮扶中心每年开展职业介绍,市级帮扶中心提供就业岗位不少 500 人次,县(区)级帮扶中心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 300 人次。 就业招聘( 10分) 帮扶中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至少举办 2 次就业招聘会( 5 分),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活动( 5 分)。 信息员队伍建设 ( 10 分) 建立信息员队伍,健全维权帮扶就业信息库( 5 分);信息员队伍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5 分,以宁工办通 20102 号文件为依据)。 7 三、 创 新 亮 点 工 作 10 分 1、创新、亮点 10 分 小额借款( 5 分) 加强对“工字号”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 2 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规范动作,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滚动发展( 3 分)。 查看“工字号”小额借款相关手续资料及图片、简报等。 工作创新( 5 分) 有创新维权帮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可行性材料报告 (2 分 );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 (3 分 ) 看资料,听汇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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