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毕业论文 ( 20 届) 当前依法行政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行政管理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完成日期 年 月 目 录 摘 要 . 1 Abstract . 1 前 言 . 2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及重要性分析 . 2 二、当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 3 (一 ) 依法行政和守法观念的缺失 . 4 (二)行政立法的不完善 . 4 (三)行政执法主体的混乱 . 4 (四)对行政行 为监督的不力 . 5 三、解决依法行政问题的对策 . 5 (一)依法行政宣传与教育并行 . 5 (二)完善行政立法 . 5 (三)完善行政政策与加强队伍建设 . 6 (四)官方监督和社会监
2、督并举 . 6 五、结束语 . 7 参考文献 . 7 摘 要 依法行政是市场 经济 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 要求 , 是政治、经济及 法治建设 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重要的一部分。近年来,我国的依法行政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当前的依法行政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依法行政和守法观念的缺失、行政立法的不完善、行政执法主体的混乱以及对行政行为监督的缺失。这些问题和漏洞给民众和国家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和 麻烦。针对这些问题和漏洞,本文针对性的提出来一些对策:依法行政宣传与教育并行、完善行政立法的种种措施、完善行政政策
3、与加强队伍建设、官方监督与社会监督并举。 关键词 依法行政; 问题; 对策; 监督; Abstract :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market economy requirements for the activities of government, political, economic and rule of law itself, to a certain stage of development of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s. Administration
4、according to law, is the key to the rule of law, is to build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ist political civilization. In recent years, administration by law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in construction, has accumulated valuable experience, bu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on, there are still m
5、any problems: according to law and law-abiding behavior in the absence of the imperfection of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 the confusion and the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the main lack of super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acts. These issues and vulnerabilities to the people and the country has br
6、ought many unnecessary losses and troubles. In response to these problems and loopholes, the paper raised a number of targeted measures: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 in parallel, improve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measures,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polic ies and strengthen the building, both legal
7、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Key words: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 Supervision 前 言 1997 年 9 月,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 年 3 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依法治国,其中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实现依法治
8、国的关键。因为,在我国,行政机关与其他机关、组织、个人的关系最广泛、最直接、最紧密,多数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与权力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有过联系,但却一定会与行政机关打过交道。比如说,人出生的时候就要去行政机关登记,一出生就和行政机关打上了关系,以后打交道的事情就更多了。所以,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形式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对象采取 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及重要性分析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 英国
9、威廉韦德将依法行政的含义表述为:“它要求每个政府当局必须能够证实自己所做的事是有法律依据的,几乎在一切场合这都意味着有议会立法的授权,否则他们的行为就是侵犯行为或侵犯了他们的自由。政府行使权力的所有行为都必须说明它的严格的法律依据。” 美国的学者将依法行政概括如下:第一是法治原则,必须承认法律拥有最高权威,要求政府依照法律行使权力,但法律必须符合一定标准,包含一定合理的内容。否则 ,法律也可作为专制统治的工具;第二是正当的法律程序,必须在程序方面对政府官员行使权力进行限制,以保护公民合法的权益;第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必须执行,为此必须有保障法律权威的机构,即监督行政机关的机构。 应松年教授
10、则认为, 依法行政的主要内涵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目的在于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依法行政,要求在依据这些法律行使行政权力时,第一,要按照法定权限;第二,要按照法定程序;第三,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失职 ;超越权限行使行政权力,是越权,不依据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行使权力,是违法,都违反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可以看出,依法行政就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行政行为责任的原则。 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1、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一,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只有有了行政执法的依据,行政机关才能真正依法行政。第二,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权责统一”的要求,行政机关的的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义 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保证完成,这是行政机关的职责。第三,执法必严。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内运用权力,行政执法在程序及内容上的公正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力成立与否。 4.违法必究。依法行政一方面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同时另一方面对可能出现的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政行为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坚持依法行政对保证国
12、家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法律公正,使行政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一切行政管理都能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必究 ”,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证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有统一标准和程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把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纳入法制轨道,使行政管理达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快速有效稳定的发展,以法律来规范社会、政府、国家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法治国就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江泽民同志指出: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
13、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 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依法行政就是重中之重。因为各级政府接受党和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就必须按照党和人民制定的路线和方针进行,才能稳定有效的处理好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 2依法行政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市场自身为主导,国家宏观调控为辅助对市场资源惊醒调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就要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由此可 以看出,政府在市场运行中也有
14、着重要的作用。这样就要求政府工作必须做到合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有效的发展。 3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的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包括政府的行政权。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这一切都符合我国宪法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 不论是我国依法国策的要求还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要求,都要求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建立社会主义事业稳定有效前进的和谐氛围。 二、当前我国依 法行政中的问题 依法行政极其重要,关系着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国一项列入了宪法的基本国策,必须严格执行。近几年,我国
15、的依法行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行政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时,依然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与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提出相应对策,为建设依法行政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2011 年 4 月 14 日,重庆市江北区丰都县女子的丈夫叶建国及其哥哥何家红在经营的面点外道路上临时摆了三张桌子, 10 多名城管执法时将其二人拖到 车上围殴。后执法的城管又与周围愤怒的群众对峙近 3 小时,直至警察前来将所有城管带走,两人才得以送往医院救治。 近几年来,像上述的城管暴力执法现象屡见不鲜,我们经常能在电视或者报纸新闻上看到
16、或听到,类似的还有像暴力拆迁、暴力执法等等现象。在 21 世纪的中国,讲求依法治国的中国,出现这样的问题与现象,原因分析如下: (一)依法行政与守法观念的缺失 受中国两千多年以来封建的残余思想的影响,以及新中国刚成立时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强调个人权威的影响,再加上部分行政人员法律素质较低,依法办事观念淡薄,想着个人的权 威,以及部分的侥幸心理,在工作中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不依法而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另一方面则是,有的领导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滥用职位权力,谋求私人利益。 对行政相对人来说,相当一部分人不懂法,也不去学法,法律意识相当的差,不会去守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不会去配合执
17、法人员,不仅对自己不利,还会造成国家资源浪费。同时,他们一旦受到行政机关人员侵犯其利益时也不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想着一味忍让。 (二)行政立法的不完善 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的规定不够完善。例如,行政机关是根据法律设定的,但目前我国政府的工 作部门还是由法律授权由政府自行设立的。我国立法长期以来强调国家的强制权力和相对人的服从义务。 行政授权立法存在问题。法律重视对行政立法授权,忽略对行政立法的控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基本上是从管理民众、治理社会的思想出发制定的,对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责任规定相对不平衡。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多层次立法体系,依法行政的依据也比较复杂,除宪法
18、和法律外,还包括众多的法规、规章,行政规章是由各行政部门起草的,而各个部门又不是都那么协调的,往往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之间造成矛盾。 某些领域还存在着无法可依 的情况。“有法可依”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注重出现时间长问题,往往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某种社会关系靠道德或社会舆论的力量无法约束的情况下才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而此时这种社会关系恶化到已经定型的地步,再用法律来规范这种社会关系时往往造成陋习难改,法不责众的被动局面。 (三)行政执法主体的混乱 行政执法主体方面,执法机关职责不清,同时办事效率不高。这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体层次过多,执法队伍驳杂,执法权随意委托,以致
19、于实际执法中各部门或各自为政,或重复执法,或有利则争、无利则推,结果造成 执法工作无法合理有序开展,办事效率不高。甚至有时候出事情后出现无单位负责的情况,单位之间相互推诿责任。 一些执法者素质不高,违法行政问题突出。我国的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经济比较落后地区,因为资金问题,招收的人员成分复杂,他们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却都在从事着行政执法的工作。这样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方面违法行政现象增多,利益越高,违法行政就越多,另一方面,执法程序“随意性”多。当前,多数的基层执法队伍经费的主要来源便是罚款和收费,罚得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也就越多,使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严重违 法,利益色彩
20、浓厚。执法者素质的低下,往往造成在执法过程中,随意处置,颠倒或缺少程序,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执法保障低下。经费不足是严重困扰行政执法的一大难题。因经费不足,一方面导致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者的趋利性增加,收受利益,另一方面造成执法、设备、技术手段的落后以及招收不到高素质的人员,难以与日益增强的违法行为相抗衡。此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遭到违法者有可能的报复时,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障。 (四)对行政行为监督的不力 虽然已经有党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等,但是这些监督都没有 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造成监督不力;有些监督部门在行使监督权时,缺少独立性
21、,地位比较低,权力比较小,没有权威性,往往只能搞搞突然袭击,没有形成日常化监督;监督工作中也没有落实监督责任制,工作中出现违法现象时,无人关心,甚至相互推诿责任;社会监督力度不够,民主党派和群众往往因为法律地位低下或者其缺少缺少法律保护等不敢行使监督权力,新闻舆论监督也往往在关系到自身利益时放弃监督权利。 三、针对当前依法行政问题的对策 综上所述,我国的行政机关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给国家和民众带来了许多不必 要的损失,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使行政权力的实现更加合理和完善,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 (一)依法行政宣传与教育并行 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增强了全社会的
22、法律意识,形成一种良好的法律氛围,才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效果。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和学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风气,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时能够得到民众的配合,使国家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另一方面,也要着重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的教育。因为真正跟民众打交道的就是这些行政执法者, 是直接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对这些人进行法制教育,将法律的威严烙进他们心里,就能促使他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内容来行使行政权力。 同时也可以在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从小进行法制教育,就会在他们心里形成懂法、知法、守法的观念,当他们全部走上社会时,就会在社会形成一股势力,一股懂
23、法、知法、守法的势力,营造出一种全社会懂法、知法、守法的氛围。 全社会法律意识的加强也能起到监督的作用,监督行政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而且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民众法律意识增强,就会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既能起到监督行政机关 的作用,还能督促行政人员依法合理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 (二)完善行政立法 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者的立法严谨意识,严格坚持依法立法。在立法上对行政权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定位,规范行政程序及其职责范围,在内容上做到明晰清楚和可操作性,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做到让基层行政执法者有法可依,清晰执法。 加快立法步伐,改变某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情况,对
24、出现问题的区域要立即着手制法。也可以适当借鉴西方的法律,完善我国法律不足的地方。特别是要把政府机构的设立、职权范围等与行政行为相关的事项纳入法治轨道。 保 证立法程序合法,把民主机制引入立法过程。立法要经过充分广泛的讨论,扩大公民及民主党参与立法的范围,采集多方意见和建议,尽量减少行政部门的参与或影响程度,最大限度消除立法中的地方保护、部门利益。 要注重立法质量。实行“立、改、废”相结合,对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不利于现代化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修改和废除,消除不同部门行政法规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保持法律体系的有效性和统一性。 (三)完善行政政策与加强队伍建设 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不科学
25、、不合理,对我国依法行政形成很大的影响,我们必须从行政执法体制入手,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要立足现实,因地制宜,执法机构的人员要有限制,减少运转环节,对于不合法的以及素质比较低的执法人员,要进行清理。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执法某种程度上比制定法律更重要,如果法律不能很好地被执行,就等于没有法律。因此要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对执法人员要不断地进行思想、政治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权威意识。要加强执法者的队伍建设,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 还应当改善执法条件,落实执法待遇,增加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减少趋利性促使部分执法者能忠实、 合法的履行职责。
26、还可以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采取季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者惩罚。 (四)官方监督和社会监督并举 责任是法律的生命,也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针对我国现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建设责任政府的现实需要,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必须注意打造监督机制的权威性。 建立与法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一方面,行政机关可以把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有关法律的困难和问题向人民法院反映,及时通报行政执法的有关情况。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帮助行政机关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法律 难题,对在审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难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处理。
27、在司法监督方面,要做到司法独立。虽然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撤销,并判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财、物的权利都掌握在同级政府中,势必会受到当地政府的制约,限制了司法机关的监督工作。司法机关要彻底摆脱行政机关的限制,应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等大全掌握在上级机关手中,实行内部的垂直领导。 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人大监 察专员制度。行政监察专员一般从接触法律知识的、秉性正直的和社会威望高的社会人士中选出,瑞典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的监察范围极其广泛,几乎涉及所有的政府工作领域,监察专员有权直接受理并处理公民针对
28、政府提出的申诉案件。我国也可尝试设立人大监察专员职位,以完善现在的监督体制。人大监察专员应由上一级人大排除并接受其直接领导。该职位可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对监督工作的干扰,能较好的进行监督工作。 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监督的完善。必须从立法上来确立这些监督权的效力,使其带有强制性,例如,对来自民主党派的 意见、检举等等,必须有专门负责的人来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明确处理。这样,就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三、结束语 西方提出依法行政至今,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研究,不论是学术方面,还是实际成效方面,都是令人满意的,而我国的依法行政起步时间晚
29、,底子更是薄弱,十分的困难,但是经过几代党领导人以及人民的努力,到现在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多行政方面的工作相较以前几乎是完全大变样了。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目前我国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时候,还存在着不少严重的问题,给我们国 家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行政,绝对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西方的依法行政发展至今,也不能说完全实现了依法行政,所以,我们要坚持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党的领导下,一起研究依法行政,一起努力实现依法行政。相信我们只要坚持这么走下去,一定能够实现真正的依法行政。 参考文献 1孙勇军,李文科 .对中国行政执法监督的思考 J.社科纵横 .200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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