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 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稿 一、 猪新品种 、 配套系审定和遗传资源鉴定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猪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猪遗传资源鉴定。 1.新品种审定条件 1.1 基本条件 1.1.1 血统来源基本相同 ,有明确的育种方案 ,从横交固定作为零世代起,至少经过 4个世代的连续选育 ,核心群有 4个世代以上的系谱记录。 1.1.2 体型、外貌基本一致 ,遗传性比较一致和稳定 ,产仔数变异系数在 20%以下 ,日增重和胴体瘦肉率等变异系数在 10%以下。 1.1.3 经中间试验增产效果明显或品质、繁殖力 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性状。 1.1.4 提供由具有法定
2、资质的畜禽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两年内出具的检测结果。 1.1.5 健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 1.2 数量条件 纯种基础母猪达到 1000头以上 ,符合品种标准。三代之内没有亲缘关系的家系应有 10个以上。 1.3 应提供的外貌特征和性能指标 1.3.1 外貌特征描述 毛色 ,肤色 ,体型 ,头型 ,耳型 ,四肢特征以及作为本品种特殊标志的特征。 1.3.2 性能指标 公、母猪初配体重 ,母猪初产、经产平均产仔数及育成数 ,21日龄窝重 ,肥育猪达到屠宰体重的日龄 ,活体背 膘厚 ,肥育期日增重 ,料重比 ,屠宰率 ,胴体平均背膘厚 ,眼肌面积 ,肉品质 ,胴体瘦肉率等。(最后提交审定时,该世代的样本
3、数,繁殖性能 100窝以上,生长肥育性能 60头以上,屠宰性能 30头以上) 2.配套系审定条件 2.1 基本条件 除具备新品种审定的基本条件外 ,还要求具有固定的杂交模式 ,该模式应由配合力测定结果筛选产生。 2.2 数量条件 2.2.1 由三个(包括三个)以上专门化品系组成 ,包括父系和母系 ,有固定杂交组合及相应的商品名称。 2.2.2 每个母系的基础母猪达到 300头以上 ,每个父系的基础母猪达到 100头 以上 ,且三代之内没有亲缘关系的家系应有 5个以上。 2.2.3 组成配套系的母系和父系必须经过申请单位本身 4代以上的选育。 2.3 应提供的外貌特征和性能指标与新品种审定条件相
4、同。 3.遗传资源鉴定条件 3.1 血统来源基本相同 ,分布区域相对连续 ,与所在地自然及生态环境、文化及历史渊源有较为密切的联系。 3.2 未与其他品种杂交 ,外貌特征相对一致 ,主要经济性状遗传稳定。 3.3 具有一定的数量和群体结构。 母猪数量 200头以上 ,公猪 20头以上 ,家系数量不少于 4个 。 二、 家禽新品种 、 配套系审定和遗传资源 鉴定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 鸡、鸭、鹅、鸽、鹌鹑等 家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家禽遗传资源鉴定。 1. 新品种审定条件 1.1 基本条件 1.1.1 血统来源基本相同,有明确的育种方案,至少经过 4 个世代的连续选育, 鸡、鸭、鹅、鸽 核心群有 4
5、 个世代以上的系谱记录 ,鹌鹑核心群有 6 个世代以上的系谱记录 。 1.1.2 体型、外貌基本一致,遗传性比较一致和稳定,主要经济性状遗传变异系数在 10%以下。 1.1.3 经中间试验 增产效果 明显或品质、繁殖力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性状。 1.1.4 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畜禽质量检验 机构最近 3年内出具的检测结果。 肉禽需提供包括种禽和商品禽检测报告。 1.1.5 健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 1.2 数量条件 鸡、鸭 、鹌鹑 不少于 20000 只 ,鹅 不少于 10000 只 ,鸽不少于 5000对,稀有珍禽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 1.3 应提供的外貌特征 、体尺 和性能指标 1
6、.3.1 外貌特征描述 羽色,体型,冠型,冠色,喙色,胫色,皮肤颜色, 公鸭镜羽和性羽特征,鹅有无肉瘤、咽袋、腹褶以及 作为本品种特殊标志的特征。 1.3.2体尺 体斜长、 胫长,胫 围、胸宽、半潜水长(水禽)等反映本品种的体尺指标。 1.3.3 性能 指标 1.3.3.1 蛋鸡 0-18 周龄成活率 , 平均耗料量, 18 或 20 周龄体重, 50%产蛋率的周龄, 72 周龄产蛋数( HH 或 HD) , 产蛋总重 , 43 周龄 平均蛋重 ,蛋壳颜色, 蛋壳强度,产蛋期成活率,产蛋期 饲料转化 比, 72 周龄体重,种鸡 66 周龄产蛋数、 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等 。 1.3.3.2
7、 肉鸡 上市日龄和体重,成活率,饲料转化比,屠宰率, 半净膛率,全净膛率, 胸 肌 率,腿 肌 率 , 腹脂率,肉品质等。 66 周龄产蛋量( HH 或 HD),0-24 周龄成活率,产蛋期成活率 ,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 1.3.3.3 蛋鸭 初生重, 0-20 周龄成活率 , 21-72 周龄成活率 , 20 周龄和 72 周龄体重 , 50%产蛋率的周龄, 72 周龄产蛋数( HH 或 HD) , 产蛋总重 , 平均蛋重 ,蛋壳颜色, 产蛋期 饲料转化 比 , 种鸭 66 周龄 合格 种蛋数 ,种蛋受精率 和 孵化率。 1.3.3.4 肉鸭 初生重, 4-7 周龄体重 , 成活率 ,
8、 饲料转化 比, 屠宰率 ,半净膛率,全净膛率, 胸 肌 率,腿 肌 率 ,皮 脂率,肉品质等。 种鸭 5%产蛋率的周龄 , 66 周龄产蛋数( HH 或 HD) , 0-26 周龄成活率 , 产蛋期成活率 ,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 1.3.3.5 肉鹅 初生重 , 7-10 周龄体重 ,成 活率 ,补 饲 饲料转化比, 屠宰率 , 半净膛率 , 全净膛率 , 胸肌率 , 腿肌率 ,皮 脂率 ,肉品质等。种鹅 3%产蛋率的周龄,初产年产蛋数,产蛋期成活率,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 1.3.3.6 肝用型鹅 初生重 , 8-12 周龄体重 ,成 活率 ,补 饲料 肉(重)比,填饲开始日龄,
9、体重,填饲期;填饲结束时体重,肝重,肝料比;种鹅 3%产蛋率的周龄,初产年产蛋数,产蛋期成活率,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 。 1.3.3.7 鸽 1.3.3.7.1 蛋 鸽 0-25 周龄成活率 , 平均耗料量, 25 周龄体重, 种鸽平均开产 周龄,每对产鸽 1-3 年平均 产蛋数 , 平均蛋重 ,蛋壳颜色, 蛋壳强度,产蛋期成活率,产蛋期 饲料转化 比, 3 年 龄体重,种 鸽 1-3 年 龄产合格种蛋数 ,产雏鸽只数,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等 。 1.3.3.7.2 肉 鸽 初生重 , 3-4 周龄体重 , 成活率 , 饲料转化 比, 屠宰率 ,胸肌率,腿 肌 率 ,肉品质 ; 20%
10、种鸽平均开产 周龄 , 1-3 年龄配对鸽平均产 蛋数 ,1-3 年龄 产 雏鸽只数,种蛋 受精率 和 孵化率。 1.3.3.8 鹌鹑 1.3.3.8.1 蛋用鹌鹑 初生重, 0-4、 5-35 周龄成活率,平均耗料量; 50%产蛋率的周龄和体重, 35 周龄产蛋数( HH 或 HD),产蛋总重,平均蛋重,蛋壳颜色,蛋壳强度,产蛋期饲料转化比; 种鹑 30 周龄产蛋数,种蛋受精率和孵化率等。 1.3.3.8.2 肉用鹌鹑 初生重 , 5 周龄体重 ,成 活率 ,饲料转化比, 屠宰率 , 半净膛率 ,全净膛率 ;种鹑 50%产蛋率周龄, 30 周龄产蛋数,产蛋期成活率,种蛋受精率 和 孵化率。
11、2. 配套系审定条件 2.1 基本条件 除具备新品种审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求具有固定的 配套 模式,该模式应由配合力测定结果筛选产生。 2.2 数量条件 2.2.1 由两个以上的品系组成, 最近 4 个世代 每个品系至少 40 个家系,蛋鸡 产蛋期 测定母禽不少于 1600 只,肉鸡、肉鸭、蛋鸭 、鹌鹑产蛋期 测定母禽不少于 800 只, 肉鹅和肝用型鹅测定母禽数不少于 400只,鸽 测定 数 不少于 300 对, 其他禽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2.2 年中试数量 蛋鸡 、蛋鸭和鹌鹑 不少于 50 万只,肉鸡不少于 200 万只, 肉鸭不少于 100 万只,肉鹅不少于 20 万只,大型肉鹅、
12、肝用型鹅不少于 5 万只,鸽不少于 50万只, 其他禽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3 应提供的外貌特征和性能指标 与新品种审定条件相同。 3. 遗传资源鉴定条件 3.1 血统来源基本相同,分布区域相对连续,与所在地自然及生态环境、文化及历史渊源有较为密切的联系。 3.2 未与其他品种杂交, 外貌特征相对一致,主要经济性状遗传稳定。 3.3 具有一定的数量和群体结构。 鸡、鸭 、鹅、鸽、鹌鹑 不少于 5000 只 , 其他禽种不少于 3000 只 , 稀有珍禽的数量可适当减少。各种禽类的保种群体不少于 60 只公禽和 300只母禽。 三、 牛新品种审定和遗传资源鉴定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牛新品种审定和
13、牛遗传资源鉴定。 1. 新品种审定条件 1.1 基本条件 1.1.1 血统来源基本相同,有明确的育种方案,至少经过 4 个世代的连续选育,核心群有 4 个世代以上的系谱记录。 1.1.2 体型、外貌基本一致,遗传性比较一致和稳定。 1.1.3 经中间试验增产效果明显或者品质、繁殖力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性状。 1.1.4 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畜禽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两年内出具的检测结果。 1.1.5 健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 1.2 数量条件 1.2.1 乳牛 基础母牛 3000 头,核心群 1000 头。 1.2.2 肉牛(兼用牛) 基础母牛 2000 头,核心群 500 头。 1.3 应
14、提供的外貌特征和性能指标 1.3.1 外貌特征描述 毛色,头型,角型,耳型,体型,肩峰,垂皮,尾型,乳房,蹄质以及作为本品种特殊标志的特征。 1.3.2 性能指标 1.3.2.1 奶牛 成年体重, 305 天泌乳量,乳脂率,乳蛋白率,利用年限,情期一次受胎率等。 1.3.2.2 肉牛(兼用牛) 初生重, 6 月龄、 12 月龄、 18 月龄、 24 月龄、成年体重,屠宰率、净肉率,眼肌面积、肉品质,繁殖成活率,难产度等;兼用牛还需提供乳用性能指标。 1.3.2.3 黄牛 初生重, 6 月龄、 18 月龄体重,妊娠母牛冬季成活率,耐热系数,屠宰率、净肉率,眼肌面积、肉品质等。 1.3.2.4 水牛(肉用性能) 初生重, 6 月龄、 12 月龄、 18 月龄、 24 月龄体重,屠宰率,净肉率,肉品质,繁殖成活率等 。 1.3.2.5 水牛(乳用性能) 泌乳量,乳脂率,乳蛋白率等。 1.3.2.6 牦牛 初生重, 6 月龄、 18 月龄体重,越冬成活率,绒毛产量,屠宰率,净肉率,繁殖率,肉品质等。 2. 遗传资源鉴定条件 2.1 血统来源基本相同,分布区域相对连续,与所在地自然及生态环境、文化及历史渊源有较为密切的联系。 2.2 未与其他品种杂交,外貌特征相对一致,主要经济性状遗传稳定。 2.3 具有一定的数量和群体结构。 黄牛:母牛 1000 头,公牛 40头,核心群 200 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