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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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毕业论文 ( 20 届)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行政管理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完成日期 年 月 1 目 录 摘 要 . 1 Abstract. 1 前 言 . 2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现状 . 2 (一 )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 呈现“两极分化” . 2 (二 ) 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农民 . 2 (三 ) 国家政策明显倾斜于城镇养老保险 . 2 (四 ) 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民自己 . 3 (五 ) 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保障欠缺 . 3 (六 ) 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环境有待优化 . 3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3 (一

2、 ) 参保率低 ,覆盖面窄 . 4 (二 ) 保障水平低,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 4 (三 ) 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险中责任不明确 . 4 (四 ) 基金管理不善 ,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 4 (五 ) 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特征不明显 . 5 (六 )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稳定 ,缺乏法律保障 . 5 三、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 . 6 (一 ) 提高参保率,扩大参保的覆盖面 . 6 (二 ) 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 7 (三 ) 强化政府责任 ,加大扶持力度 . 7 (四 ) 完善基金管理 ,促使基金保值增值 . 8 (五 ) 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 8 (六)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

3、度的法律保障 . 9 (七 ) 增加保费筹资来源 . 9 四、结束语 . 9 1 摘 要 面临老龄化的挑战,解决 我国养老问题的任务迫在眉睫 ,其中又以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最为复杂。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在认真分析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现状后,总结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加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Abstract: Faced with the challenge of aging to address the urgent task of Chinas pension problems,

4、 among which the most complex problem of rural old-age insurance. Strengthening of rural old-age insurance i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and building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s an important tasks. In this paper, careful analysis of the status of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th

5、e sum up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oblems, and finally proposes to strengthen the Rural Pension Insurance in China. Key words: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2 前 言 社会保障发展至今,已成为国家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也是社会保险工作中最庞大的部分。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较早、覆盖面最广的一项

6、社会保险制度。但是,长期以来 ,党和政府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关注比较多,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的确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农村养老保险这个薄弱环节 ,长期停留在低层次的保障水平上。农民是 弱势群体 ,他们更 需要公共政策, 好的公共政策应该 从平等 、自由的原则出发 , 服务于每个人的利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07 年人口统计数据显示,截止 2006 年我国有农村人口 7.37 亿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农村家庭养老压力的增大以及养老功能的弱化,所有这些问题都迫切要求政府在农村迅速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这 对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也都

7、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现状 养老保险制度 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 收入、物质不足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2农村养 老保险制度即可理解为为解决农村劳动者在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而专门建立的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具备社会保险的一般共性特征,即普遍性、互助共济性、福利补偿性、风险预防性、储蓄积累性等。 3 (一 )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 呈现“两极分化” “两极分化”即东部西部地区 差距很大。主要表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和较发达的城市 , 西部

8、地区农村养老保险保障体系虽已初步建立 ,但由于大部分农民还未参加保险,所以农村养老制度对他们并无多 大的作用。 (二 ) 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农民 农民自身投保意识不强,不重视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农民收入不高,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往往只注重短期收益。“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民普遍流传的传统观念。很多地区不仅在农村,人们依然把家庭、子女看成是养老的首要模式。除了家庭、子女,有的农民还把土地作为养老的一部分。这些传统的养老观念对保险的具有一定影响。 (三 ) 国家政策明显倾斜于城镇养老保险 在经济实力不允许对全体国民实施社会保障的前提下,市民优先获得保障。在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过程中,各个群体、各个阶

9、层所拥有的经济资 源、信息资源和权利资源都是不对称的,弱势群体因为自身以及机制等问题很难参与制度的安排与设计。农业和农村一直处于从属地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让位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求,无法成为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关键因素。 4现行关于养老保险制度也大都是根据以企业为主的城镇职工特点制定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得到了较大发展,而农村养老保险这个薄弱环节 ,长期停留在低层次的保障水平上。众所周知,相当一部分保险的政策是通过人大代表或政府反映并制3 定出来的。而人大代表和政府机构人员的组成主要是城镇人民,从农村选出来的不多。 城镇人民并不一定懂得农村人民的困难,或者受自身知识文化素养等限制

10、 ,他们很难去表达农民的利益和要求。由于决策起点不公平 ,导致国家重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轻农村养老保险。 (四 ) 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民自己 由于我国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上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所以农民自身的经济条件对参保与否有很大的作用。相当一部分农民除了耕种没有其他增收途径,收入不高没有多余的钱来投保,再加上往往注重短期效应 ,不了解国家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认为若干年后能领到的养老金数额不大 ,又存在一定的风 险等诸多原因 ,而选择了不参保。 (五 ) 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保障欠缺 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及其相关的立法相对滞后,至今我国仍没有一部从整

11、体上专门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在实践中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主要体现为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一些规范性法律文件,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差。 5这就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具体体现在缺乏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立法层次不高和缺乏系统性。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大多是按照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行政规章出台,与社会保障应有的法律地位不相称。此外,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更主要是各地的实践探索,缺乏法律层面的统筹和规范,况且己经颁布的一些部门行政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缺乏法律责任制度问题,它们对政

12、府、企业和个人的法律约束力有限。 (六 ) 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环境有待优化 中国构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都已经具备 ,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推行,我们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改变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问题和由于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 给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譬如国家为了加快城市化的进程而征收农民的土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成为越来越引人注目的问题。据九三学社地区组织调查显示, 2002年被征地农民人均获得补偿按照当地目前物价水平,仅能维持基本生活两年半,而且还有 5.5%的征地补 偿不到位。 6可见,失 地农民亟待养老保障。

13、保险面临挑战越来越多,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需求也在加强,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所以,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 ,应从提高农民收入、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加快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制建设、制度 建设等方面来优化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环境,这是十分必要的。 总的来说,农村养老保险相对于以前是有一定的发展,但速度很慢,发展现状并不理想。当前,如何扩大和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以及生活保障实效仍然是制度建设的重点。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4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不断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无法回避的制度建构和体制运行问题。现行的农村

14、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强制性和国家责任性。 (一 ) 参保率低 ,覆盖面窄 至今,我国农民大部分没有参加农村养老社会保险 ,据统计 ,目前农村中 ,已投保的 20 60 岁的人数占应投保的比重不足 1%,未来一定时期内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也是很有限的。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也很窄:一方面,基本方案规定参保年龄为 2060周岁 ,把当年年龄超过 60 周岁的老年人排斥在制度之外 ,因此参保人员主要以中青年为主;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本上是在相对发达的地区开展 , ,如东部地区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居多,而中、西部大多地方只能靠家庭养老。此外,“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

15、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原则以及缺乏法律保障,事实上几乎农民个人 自己全部负担养老保险金,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 (二 ) 保障水平低,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我国农村现行交费标准共设十档,跨度是每月 2 元 -20 元,受当前生产力显示水平的制约,多数农民选择的是保费最低的每月 2 元。 10 年后每月可领 4.70 元, 15 年后每月可领9.99 元。 7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所起到的保障作用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此外,基本方案规定参保年龄为 2060 周岁 ,把当年年龄超过 60 周岁的老年人排斥在制度之外,所以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难以解决目前 60 岁以上人口的养老问题。 现有的农村养老保

16、险制度要求农 民以个人缴纳保险金为主,而农民由于增收的渠道比较单一 ,收入实在很低,即使他们了解到养老保险政策有很大的优越性,也拿不出更多的钱去投保,毕竟养老保险是完全累积性的,投进去不能马上拿到收益,农民的再投入资金少也决定了他们只能够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 (三 ) 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险中责任不明确 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来看,尽管筹资规定“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即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者共同承担保险金,但政府的财政责任理应是此中的第一责任,而现行的实际情况是政府一般只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在经济实力不允许对全体国民实施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政府先让城镇居民获得

17、保障。在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过程中,城镇和农村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权利资源和信息资源也是不对等的,作为弱势群体一方的农村人民很难参与制度的安排与设计。农业和农村一直处于从属地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让位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 另外,政府一直在回避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的责任,一旦政府承担责任就需要动用大量的财政支持和政策规制,显然做这些工作是相当有难度并且繁琐的。例如,在我国现行的保障法规中,还没有农村社会养老的保障基本法,也缺少专门的 保障项目的法规。 (四 ) 基金管理不善 ,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 5 在保值增值方面,根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

18、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养老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加上某些时候通货膨胀率较高,基金收益率从 1992 年以来,很多年份都为负数,尽管 1995 年发行了社会保障特别债券,收益率仍然为负数。 8 农村养老保险是一种完全积累性的制度,随着农村养老保险业的发展,资金积累会越来越多,基金管理也 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目前的保险基金管理不善,具体表现在:第一,缺少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法,管理不规范、缺少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使得当前的企业基金管理面临较大风险,也难以适应市场化运营的需要。第二,投资渠道不畅,基金运营缺乏活力。目前

19、,基金运营管理主要是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也有少数地方委托金融机构从事证券等投资。第三,监管不力。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尚不到位,使得基金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事实上,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光是处理日常的劳动保障工作就存在大量人员缺口,监管难以到位。 此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 律保障,一些地方将农保基金违规存入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有些机构因经营不善亏损破产 ,致使存入的农保基金发生损失。 (五 ) 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特征不明显 我们知道,社会保险是带有强制性和互助互济性 等特征的,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也理应具备这些特征。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保险

20、制度的基本运作方式是 :以县级为基本核算平衡单位 ,逐步分级负责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9这种在县级范围内的养老保险模式很难体现其互助共济性。 农村养老保险强制性特征也不明显 ,国家和集体的责任未通过约束性规范加以具体规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当国家和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农民个人。农村社会保险的建立强调的是自愿原则,没有国家和集体对保费的相应补贴,即在对缴费没有任何经济刺激的情况下,保费收缴成为农村社会保险最难解决的问题。农村养老保险失去了社会保险的意义,更大程度上讲,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然而,具有商业保险特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却没有商业保险运作的

21、机制。商业保险从保费的收取和保险金额的确定到保险资金的管理与营运各方面都具有较稳健成熟的 制度安排。而目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营运,在相当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养老基金管理人才缺乏与监管制度缺失现象普遍存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六 )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稳定 ,缺乏法律保障 农村养老保险的筹集、管理、支付等活动远远不是一个或几个地方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的范围 ,它的运行需要全局性、综合性、全社会性战略视角,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能致力于有效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各关系主体之间的协调问题并能为之提供切实保障的国家层面法律体系。我国是法治国家,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然而

22、我国农村 养老保险的立法从根本上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相对于城镇养老保险,虽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试点多年,但依然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现行的保障法规中,还没有农村社会养老的保障基本法,也缺6 少专门的保障项目的法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资金筹集主要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以“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储备积累,按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 10因此 ,农村养老保险费应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 ,但实际上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扶持过于虚化。按照方案规定 ,个人缴费一般占一半以上 ,集体补 助是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 ,国家政策扶持主要通过对乡镇企业

23、支付的集体补助给予税前列支 。 11但实际上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扶持由于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显得过于虚化。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投入有限,加上资金一般优先会投给城市,政府投入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实在是捉襟见肘;由于农村经济积累不足,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几乎停滞,难以拨出专款来补充农民养老保险。大部分地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都是由个人交费维持。农民是弱势群体,除了拥有一块土地外别无优势,他们大多文化素质不高,增收渠道少,再加上农业收益水平在逐步降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在不断增大,因此,许多农民资金不足,根本没有钱参加养老保险。为缓解生产和生活不足,甚至还有一部分已参加保险的人被迫退出保险。农民的资金缺

24、乏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最大的因素。 至今我国仍没有一部从整体上专门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还是在民政部 1992 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可想而知,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修改人不同,这些办法往往带有主观性,缺乏统一性、连续性、一致性和法律效力,只能 称其为农村养老保险方案。某些地方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 ,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当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没能很好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解决滞后问题,反倒造成一种秩序混乱,使农民对养老保险心存疑虑,缺乏信任,与政府之间没有了持久性的契约 ,制度很难在农村良好运行。

25、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一些政策在实行一段时间后突然更改或终止的现象并非不存在,譬如,为了使基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将养老保险金的账户利由原先承诺的 8.8%调整为 2.5%,这个变动使投保人的实际收益大大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 算出的养老金,使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大打折扣,这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意参加投保,这也是缺乏系统法律保障的结果。 三、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 通过以上问题的分析 ,我们发现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 ,需要花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同时 ,尽快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具体政策

26、建议如下 : (一 ) 提高参保率,扩大参保的覆盖面 1. 转变思想观念 ,引起足够重视。第一,党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 ,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农民靠家庭、子女 养老的传统模式受到人口老龄化和商品经济的冲击,不再是稳定的养老方式。因此 ,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发展 ,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第二,改变农民自身的观念 ,重视养老保险的作用。一方面 ,要加大宣传力度 ,使农民充分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打消他们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各种疑虑,相信养老保险政策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最终放心地参加养老保险;另一方面 , 又要让农民看到新形势下家庭养老保险的局限性

27、,如家庭养老保险的共济性较差 ,所能承担的风险不7 大。做到不欺瞒农民,但是保证尽快完善,让农民安心。并做好相关的配套工 作 ,使农民在加入养老保险后 ,能够得到实惠与好处 , 让更多的农民参加到农村养老保险中来。 2. 推进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扩大参保覆盖面。首先,分区推进 ,在有典型代表性的农村地区设立试点,相对发达的地区可先行一步;其次,突出重点。对农村相对特殊的群体优先推行,譬如在首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础上逐步做到全覆盖。此外,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调动民间资源,建立一些慈善团体,共同促进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当农民能从这些团体和制度上得到实惠时就更容易从心理上接受。 (

28、二 ) 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1. 增 加投保的额度。太低的投保额度对养老来说只能杯水车薪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要增加投保额度,就涉及到保险基金筹集的问题,这就需要国家、集体和农民三方的共同努力。对国家来讲,要更加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增大财政投入的比例,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的支持,从政策上设法提高农民的收入,这是决定性的;对集体来讲,要注重集体经费的积累,对农村养老保险要积极的投入;对农民自身来来讲,要首先转变对保险制度不相信的观念,用更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信任政府,相信农村养老保险的稳定性和长期性,积极性的参与投保。 2. 积极完善保险的社会性和福 利性。农村养老保险要体现公平性和共济性,

29、还要讲求人性化,管理中更是要突出服务社会化的特征。要让农民从投保到发放各个阶段都感受到制度的优越性。例如: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并强调加强对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发生拖欠等措施。此外,由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把 60 岁以上的老人排除在外,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把他们列入特殊保护范围,体现制度的福利性和优越性。 (三 ) 强化政府责任 ,加大扶持力度 有调查表明 :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针对目前我国 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 ,应当考虑如何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调动农民投

30、保的积极性。 1.责任意识加强,进行政策引导。第一,加强宣传力度。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和前提。农民现代社会保障意识的欠缺,单靠立法强制推行不够,这就需要政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譬如通过公益广告,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社会保险意识,提高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与自觉性。第二,参与管 理。政府应该尽快成立农村养老保险专门机构,专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广泛听取农民建议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开展管理并及时解决问题。农村养老保险具体事务的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

31、员。第三,积极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养老保险领域。政府可试着鼓励商业保险在部分农村地区开展运营,还可以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吸取社会资金,如借助慈善机构为农村养老保险筹集更多的闲散基金。 2增加财政投入。政府不仅应该制定各项法规和政策,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以规范和引导,而且更应该承担必要的财力支 持。目前我国财政收入持续增加,政府经济承8 受能力也不断增强,应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着手建立广覆盖、低水平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应对农村人口老年化带来的各种问题。首先,农民的收入较低,且不稳定,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要提高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就要尽

32、可能提高农民的收入。国家应该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并将其制度化,列入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 3. 不断完善法律规章、规范。法律规章、规范如果不健全就给农村养老保险带来 很多问题。例如:保障对象不明确,保障标准不一致,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管理随意性和盲目性等。政府应当抓紧制定社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法等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体系,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 ) 完善基金管理 ,促使基金保值增值 1. 理顺基金管理体制 ,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首先,在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过程中尽快建立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管

33、理机构,确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由专门管理机构来管理、运营资金;其次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多元化。资金除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 ,还可以 有比例地进入证券 ,或根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兑付周期长的特点 ,拿出一部分资金投资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 ,这样既可以支持国家建设 ,又能较好地解决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2. 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但我国没有建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制,这是非常大的缺口,极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的建立应从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外部监督。为改变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的

34、情况,建议在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由财政、劳动、人事、司法、民政、卫生、银行 等部门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委员会,负责对规划、政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对资金的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资金保值、增值的策划。 12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监督机制 ,通过审计及其他方法对基金进行监督。三是增强农村社会保险资金运作的透明度。政府要将定期的审计数据和政策及时向农民公开,使农民能尽早的了解到新的动向。这样可以拉近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增强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更加有信心,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 (五 ) 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1. 发挥商业人身保险 的作用

35、。限于国家财力,目前不可能在农村全面开展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商业人身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农民民面临的养老保险问题。目前部分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存在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险需求,国家应该考虑提供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商业养老保险形式。商业养老保险采取自愿原则,由农民个人自愿选择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金额和形式,具体由个人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按保险法规定办理,若达到约定条件,则由保险公司支付养老保险金。 2. 因地制宜的推进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民收入差距很大,生活水平差异显著,所 以完全有必要根据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民收入的差别和养老保障水平的不同需求,建立以基础养老保险为主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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