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寿光市防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防台风工作,促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台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山东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寿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防台风工作。1.4 工作原则防台风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防、避、抢 ”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2 组
2、织指挥体系2.1 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全市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2作,防指具体组织实施。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台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市防台地方性办法、政策性规章、制度、文件等,及时提出防台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实施防台预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台、抗洪抢险,督促检查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台、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市防台、防汛物资和队伍,负责市级防台、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台、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
3、事处、经济园区)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抢险救灾工作。2.2 成员单位及职责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人武部、市小清河管理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安检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副指挥或成员。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台抗灾重大事件的协调。市水利局负责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防台措施。向市领导报告防
4、台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镇街区通报台风消3息,做好防台准备工作。督促各镇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防台、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及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网通、移动、联通等通信设施的防台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急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畅通。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台、防汛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台抗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确保防台、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5、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市建设局组织检查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做好防台准备工作。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和协调驻潍部队、武警、消防系统根据险情需要,担负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救灾及执行重大防台措施的任务。市小清河管理处负责小清河的防台防潮的工程检查、储备防汛物资和落实抢险队伍,全面做好小清河的防台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受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4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台风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
6、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与气象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市交通局组织加强公路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运输车辆(船舶)做好防台抗台的准备;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广告牌、行道树和施工现场脚手架、间易房的安全防护;准备好各类抢险物资、车辆和机械等设施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市教育局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做好学生防台安全教育及教室、校舍等的安全保障工作。市农业局指导做好果树、高杆作物、大棚和养殖场畜禽舍的加固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沿海风暴潮、海浪的预警、预报;通知海上渔船特别是远距离作业渔船开始返航
7、,提前做好辖区船舶、设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检查加固深水网箱、鱼排等养殖设施。市卫生局组织做好救灾防病所需的药品、血源、消毒器具、医疗器械、救护车辆、燃料、备用电源和通讯设施等应急准备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旱情、风暴潮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市粮食局指导加强库存粮食防台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市林业局负责指导
8、、协调林区防汛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协调镇(街道、经济园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市安检局负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做好防台检查工作,制定防台应急预案,预防因台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市供电公司组织各地检查加固电力设施和设备,做好防台准备;负责保障防汛台、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2.3 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为防台风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市的防御台风、防汛与抗洪的日常工作。3 防台风预警3.1 预警基础信息与报告市气象局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实
9、时掌握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分析台风与降雨发展趋势,发布台风预警信息;6市海洋局负责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市水利局负责雨情、水库河道监测和预报、水利工程工情、险情的监测和报告;市住建局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的监测和报告;其他成员单位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上述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应按照寿光市防汛预警暂行办法之规定,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市防办负责及时收集、汇总防台风预警基础信息,分析形势,向防指提出防台风预警发布建议。3.2 预警3.2.1 预警等级根据不同强度台风威胁和影响严重程度,防台风预警等级划分、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0、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3.2.2 预警发布、变更及解除预警信息以市防指文电发布。市防办根据台风影响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副指挥及时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程序签发:级预警(蓝色):市防指副指挥签发。级预警(黄色):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7级预警(橙色):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级预警(红色):市防指指挥签发。根据台风影响变化,由市防办提出预警级别变更(升级或降级),按规定程序重新签发。当预警威胁解除,市防办及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由市防指副指挥签发解除;或启动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防汛预警自动解除。3.3 预警行动预警发布后,各成员单位、部
11、门行业要按照职责要求,采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对受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安全问题的有关方面进行预查、预检与防御台风措施的落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社会民众应积极做好相关的自我防范工作。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签发;级、应急响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签发;级应急响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签发。4.2 应急响应行动4.2.1 级应急响应(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研究分析台8风可能影响情况,安排部署防台风工作。(2)市防办加强值班,将台风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市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
12、指挥机构,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3)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预测预报信息。(4)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海上船只、沿海养殖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防风避风工作,及时发布海浪、风暴潮预测预报信息。(5)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4.2.2 级应急响应(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台风工作。(2)市防办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并报市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水利、气象、海洋、住建、国土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集中现场办公。(3)气象部门应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加密预报台风动向和发展趋
13、势。(4)海洋与渔业部门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监视,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5)其他有关防指成员单位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启动部门防9台风应急预案,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6)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区域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7)民兵预备役以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4.2.3 级应急响应(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台风防御工作。(2)市防指加强值班,部署海上船只避风、人员转移工作,组织指挥
14、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气象、海洋、住建、国土等部门分管领导集中现场办公。(3)气象部门加密台风监测、预报和预警;通信、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相关信息。(4)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渔业、海洋养殖业的减灾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并向市防指报告有关情况。(5)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派出工作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防台风工作。(6)民兵预备役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根据市政府和市防指要求投入救灾工作。(7)市防指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台
15、风专项预案,部署落实各10项防抗措施。(8)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区域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避险工作。4.2.4 级应急响应(1)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政府有关领导,所有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出人员转移指令,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水利、气象、海洋、住建、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市防指会商室集中现场办公。(2)气象部门加密台风监测、预报和预警;通信、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相关信息。(3)海洋与渔业部门全力做好渔业、海洋养殖业的减灾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全力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并向市防指报告有关情况。(4)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加强重要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修复重要基础设施,特别应防范台风带来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